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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他是肯得基,不是林志玲副題:現有的領土(板主註)

發表:李狂傲 2005-04-20 21:16:50 閱覽數:98490 (IP: ) T 1341_R 0 引 用
如我是林志玲...........〔作者:世新大學教授 李筱峰〕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前些天又從中國回來了,我忽然突發奇想,假如我是林志玲,那該多好。身為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我怎麼會幻想假如我是林志玲?讀者諸君切勿誤會我有性別錯亂的心理,更不要以為我愛慕姿色、性喜虛榮。實在是因為我對台灣前途有著難以中止的關懷,卻又有志未伸,因此,如果我能擁有「台灣第一名模」那樣的超人氣,一定可透過我的言行去影響廣大的「粉絲」,為台灣的自由民主、獨立主權的理念,散播更多的種子。

假如我是林志玲,我一定會親自去參加三二六的〈民主和平護台灣〉的大遊行,向中國霸權嗆聲。

假如我是林志玲,我要告訴我的「粉絲」,中國制定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是對台灣的民主自由的侮辱與威脅。為了確保我們的民主自由,有志氣的台灣人民要站出來表示我們的憤怒!

假如我是林志玲,我要告訴我的青年粉絲們,不要只顧看我搔首弄姿,擺態走秀,人家我有更深沉的思想內涵,更有對國家、社會、人群的理想與期待;我更要告訴粉絲們,不要只顧吃喝玩樂,腦袋空空,醉生夢死。專制霸權已經對我們虎視眈眈,我們切不可再麻木不仁。

假如我是林志玲,我要學習做一個敢出面主張黑白平等的卻爾登希斯頓、做一個敢公開反對越戰的珍方達,或做一個關心西藏的人權與獨立的李察吉爾。誰說藝人只能作秀表演,藝人絕對可以有更高超的人生價值。

可惜,我不是林志玲。真正的林志玲,無意來參加三二六大遊行,倒是她前些天又去了一趟中國──那個用飛彈威脅我們、用「反分裂法」試圖侵吞我們的中國。

為了走秀,去中國也就罷了,林志玲回台灣之後,竟然公開稱中國為「內地」,這下子可真把我們追求台灣獨立自主的人惱火了!原來,她和阿妹(張惠妹)的迷糊同等級。我曾經在去年八月寫過一篇給阿妹的公開信──〈阿妹快長大〉一文,其中對於阿妹也把中國稱為「內地」,我這樣明白指出:

「先請您看看這句名言:「The opinion that art should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politics is itself a political attitude.」這句話,是寫過《動物農莊》、《一九八四》的著名作家歐威爾(George Orwell)說的,他的意思是說,那些認為藝術應該與政治無關的觀念,其本身就是一種強烈的政治態度。阿妹,您的一些言行,其實剛好印驗歐威爾這句話。例如,您一方面說「兩岸關係怎麼會輪到我來說話呢?」可是我發現您在接受媒體記者訪問時,稱呼中華人民共和國叫做「內地」,您難道不知道您用「內地」一詞,正好替「兩岸關係」定了調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既成為台灣的「內地」,台灣不就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了嗎?日本殖民統治台灣的時候,也把日本本土稱為「內地」,台灣老是把別人當內地,阿妹,您不覺得這樣很可悲嗎?」

以上這段話,也抄送給林志玲,希望志玲要有志氣。如果無意替台灣站出來說幾句話,起碼也不要讓你的令堂大人太難堪,令堂吳慈美女士帶領「水噹噹姊妹聯盟」從事本土運動,挺扁挺台灣。這次她們還呼籲民眾站出來參加三二六大遊行,志玲不響應母親的號召也就罷了,何忍呼應統派用詞稱中國為「內地」,這太讓母親為難了。「台灣第一名模」千萬不要變成「台灣第一迷糊」。

=====================================================================

還記得那篇阿兵哥因為吃不到肯得基的炸雞,索性躺在地上磨蹭耍賴的電視廣告嗎?我很佩服這位廣告人能想出像這樣妙趣橫生的點子,但是那位耍賴的阿兵哥若是交由李筱峰來主演,那就更具有說服力,他這篇文章正在對著林志玲小姐不斷的磨蹭耍賴呢!

在這裡我要先向林志玲小姐及其支持者說明,因為我相信林志玲小姐說話的語調絕對不會如此的粗聲粗氣,但是遇上像李筱峰這種自大又自戀的老不修,要用高貴文雅的語氣和他說理那是絕對行不通的,所以我擅自將林志玲小姐設定成有話直說不加修飾的類型,畢竟對付偽君子的醜惡就是要麻辣些才夠味,希望林志玲小姐及其支持者能夠海涵!

李筱峰磨蹭耍賴:假如我是林志玲,我一定會親自去參加三二六的〈民主和平護台灣〉的大遊行,向中國霸權嗆聲。

林志玲嗤之以鼻:放你媽個屁!老娘我偏偏喜歡在三二六當天睡大頭覺向周公嗆聲,老娘是哪裡礙到你李筱峰了?

李筱峰磨蹭耍賴:假如我是林志玲,我要告訴我的「粉絲」,中國制定所謂「反分裂國家法」,是對台灣的民主自由的侮辱與威脅。為了確保我們的民主自由,有志氣的台灣人民要站出來表示我們的憤怒!

林志玲嗤之以鼻:見你媽個大頭鬼!老娘的〔粉絲〕個個英明神武冰雪聰明,這種三歲小孩都清楚的道理還用得著老娘來說,老娘的〔粉絲〕中有誰擁護土八路的〔反分裂國家法〕?你李筱峰是在污辱老娘的〔粉絲〕嗎?你李筱峰的〔粉絲〕會被你隨意編織的〔有志氣的台灣人民〕這句笑話拐去,老娘的〔粉絲〕個個頭腦清醒,是非判斷他們自有見解,哪輪得到你李筱峰喳呼個沒完沒了,少拿這句〔有志氣的台灣人民〕打死老娘的〔粉絲〕!

李筱峰磨蹭耍賴:假如我是林志玲,我要告訴我的青年粉絲們,不要只顧看我搔首弄姿,擺態走秀,人家我有更深沉的思想內涵,更有對國家、社會、人群的理想與期待;我更要告訴粉絲們,不要只顧吃喝玩樂,腦袋空空,醉生夢死。專制霸權已經對我們虎視眈眈,我們切不可再麻木不仁。

林志玲嗤之以鼻:哇哩勒雞麻皮掉滿地!五十歲的老傢伙也要賣弄風騷,嘔不嘔心呀!老娘的〔粉絲〕就是喜歡看老娘〔搔首弄姿,擺態走秀〕,你李筱峰是看不爽眼紅吃醋嗎?不服氣你自己也來一段〔搔首弄姿,擺態走秀〕呀!但是~~~~~~~你的搔首弄姿保證會讓人看了上吐下瀉,你還是別上台丟人了!你李筱峰又再次污辱老娘的〔粉絲〕!你給老娘說清楚,甚麼叫做〔不要只顧吃喝玩樂,腦袋空空,醉生夢死〕?你以為你李筱峰是臺灣版的屈原嗎?老娘的〔粉絲〕都是一群不求上進的敗家子嗎?呸呸呸!光是看你這種目中無人自命清高的德行,老娘就有一股拿刀跺你小雞雞的衝動!〔對國家、社會、人群的理想與期待〕老娘的〔粉絲〕個個都有,你李筱峰是甚麼玩意膽敢污辱老娘的〔粉絲〕!

李筱峰磨蹭耍賴:假如我是林志玲,我要學習做一個敢出面主張黑白平等的卻爾登希斯頓、做一個敢公開反對越戰的珍方達,或做一個關心西藏的人權與獨立的李察吉爾。誰說藝人只能作秀表演,藝人絕對可以有更高超的人生價值。

林志玲嗤之以鼻:香焦你個芭樂!老娘專注成為最優秀的模特兒不作他想,藉以回報〔粉絲〕們的熱烈支持,老娘的人生價值觀就不高超?老娘不畏艱苦全力以赴挑戰所有的困境,達到成為國際巨星的人生目標,老娘的人生價值觀就不高超?老娘立志正當賺錢心安理得的過完下半輩子,老娘的人生價值觀就不高超?你李筱峰自己又有甚麼更高超的人生價值觀?就憑你李筱峰口口聲聲自我陶醉的〔愛臺灣〕說個不停,你李筱峰就自以為有資格替別人定義甚麼是更高超的人生價值觀?呸!自大可笑的臺灣鼠仔子李筱峰!另外,老娘和你李筱峰有血海深仇嗎?公開反對越戰的珍方達最後卻對自己反越戰的行為公開道歉,你李筱峰要老娘學她,你安的是甚麼心?歷史教授搞不清楚歷史,老娘多看幾條新聞也比你李筱峰會教,你給老娘滾下講台!

再次重申,這道麻辣火鍋式的說話風格不是林志玲小姐的用詞語氣,是在下掰出來對槓李筱峰的胡言,請林小姐及林小姐的支持者切莫誤會在下存有輕慢之意!

我在想像是李筱峰這種人真的很可憐,為了追求臺灣獨立可以把所有的事理一概拋棄,就算是作賤自己的人格尊嚴也毫不在乎.林小姐說了〔內地〕兩個字就好像犯下十惡不赦的滔天大罪,還得勞動李大教授特別行文批判一番,這種重現古代文字獄的手法,也虧得李筱峰敢無恥吹噓自己跳脫國民黨的法西斯意識型態,李筱峰言必及罪惡的蔣家殘餘份子,然而他的所行所為卻忠實跟隨著蔣介石路線而尚未自知,五十年的人生思考就是如此無知的結果,實在可悲!

李筱峰要拿陳年老調硬ㄠ林小姐所說的〔內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麼我也照本宣科的替林小姐代言,內地一詞是林小姐以中華民國國民的觀點為依據.李登輝的六次修憲奇蹟可曾拿掉中華民國對大陸的治權這項條款?陳水扁總統可曾明言修憲時將放棄中華民國原來的領土範圍?林小姐身為中華民國國民,依照中華民國現行法律,將中國大陸視為中華民國的內地,有錯嗎?林小姐有沒有說明她的內地觀點是從甚麼角度切入?只要是說到內地一詞,李筱峰就可以僅憑著自己的單向思考入罪於人,這就是五十歲教授所表現出來的〔人生智慧〕?白活了!

張惠妹,林志玲,再來會是誰呢?我強烈建議政府,在民眾使用〔內地〕一詞之時一定要負有法律刑責,這樣才可以提醒所有民眾~~~~~~~~~〔我是臺灣人〕!


回應:Harry 2005-04-21 10:54:10 (IP: ) T 1341_R 1 引 用
如果不叫「內地」,又該如何稱呼?

答案是:直接稱之為「中國」可也。


回應:李狂傲 2005-04-21 17:40:04 (IP: ) T 1341_R 2 引 用
要怎麼去解讀內地一詞,全憑解讀者自己的立場觀感做為依據,李筱峰要硬ㄠ林小姐所說的內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是他自己的單向解讀,誰都不能阻止他如此認定,但是僅用自己的單向見解進而蓄意入罪於人,這種行為只有以〔可恥可憎〕來形容,五十歲的大學教授只有這麼一點的人生智慧,豈非可悲?

回應:Harry 2005-04-21 19:43:40 (IP: ) T 1341_R 3 引 用
以後根本不必「大陸」、「中共」、「內地」、「共匪」、「支那」什麼跟什麼的胡叫一通,自1949年之後,雖然是個沒有民主專制的國家,人家明明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就該以正式的名稱喊人家是「中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同樣的,自稱「台灣」才是正確的用法,希望不要再聽到「中華」,「自由中國」這樣沒樣的名稱。尤其在體育場上,從此沒有「中華隊」,沒有「大陸隊」!您說是吧!

回應:李狂傲 2005-04-21 22:24:23 (IP: ) T 1341_R 4 引 用
呵呵!李筱峰犯的錯您大概也沒辦法替他爭辯,您要另起爐灶我就跟!

中華民國憲法關於主權範圍的界定至今未有更動,無論這樣的界定是否與現實狀況有所脫節,但是在尚未修正憲法之前,中華民國的主權範圍就必須依據憲法規定去做詮釋,憲法是國之大法,身為國民誰都有權利去質疑改變它的合宜性,但是也有義務遵守它的規定事項,所以在中華民國憲法尚未更動前,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中國的道統傳承,您能劃清中華民國與中國的聯繫關係嗎?

中華民國雖然戰敗但是沒有滅亡〔如果您無視事實硬ㄠ,那就沒甚麼可說的,我已經修理過太多呆瓜,有點煩!〕,對中華民國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叛亂組織,所以稱中共,內地,共匪等也是理所當然〔我可沒聽說國民黨稱中共是支那!〕,這是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中國的合法性,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等同於中國,請您把這兩者依據現今憲法的定義分開來看待.

最後,請您先回歸現實面,臺灣現今的國號是中華民國,陳水扁總統是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所以在體育場上臺灣的競技隊伍叫中華隊,這有甚麼問題?國號在尚未變更之前,請您不要無視自己國家的存在,尊重現今臺灣的國號,除非您也否認陳水扁總統做為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的資格,我碰過不少這種自以為嘲弄中華民國,卻不搞清楚其實是在海扁陳總統的二楞子,您該沒這麼呆瓜吧!

回應:竹根 2005-04-21 23:21:34 (IP: ) T 1341_R 5 引 用
>>中華民國憲法關於主權範圍的界定至今未有更動

"明文"規定有那些?不要做夢,空口說白話!


>>中華民國雖然戰敗但是沒有滅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繼承"了舉凡國名,領土,財產........,中華民國還在搶名子戴,在國際法是說不通的.(例:當他國承認中國時,就把中華民國的位子,財產轉移給中國)


>>臺灣現今的國號是中華民國,陳水扁總統是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

陳水扁是十足的二楞子,沒錯!


>>臺灣的競技隊伍叫中華隊

不三不四!隨便一個其他的名字都顯得更得體,且涇渭分明.


>>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中國的道統傳承

體已死,不認清現實,死也不把殼拔下?

回應:竹根 2005-04-21 23:31:04 (IP: ) T 1341_R 6 引 用
>>中華民國憲法關於主權範圍的界定至今未有更動

什麼時候?那一條條文?由那一個台灣人選出的代表參與?界定台灣為中華民國的領土?

(不必長篇大論顧左右而言他,簡單明確地指出上列答案,解台灣人千古的疑惑,未w無量.)


回應:Harry 2005-04-22 09:19:44 (IP: ) T 1341_R 7 引 用
你的大文太長必須徐徐反復觀讀,令人傷神。

我的說明只是就現實面,從一般不會混淆的稱謂,
給兩國的簡明說明,在國內甚至國際上,都可以顯示事實。

也是正名!

就是這個樣子,「台灣」,「中國」,簡單明白。

回應:李狂傲 2005-04-22 19:10:00 (IP: ) T 1341_R 8 引 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繼承"了舉凡國名,領土,財產........,中華民國還在搶名子戴,在國際法是說不通的.(例:當他國承認中國時,就把中華民國的位子,財產轉移給中國)>

你倒是告訴我,國際法可有容許普亭鎮壓車臣獨立運動?國際法可有否認陳水扁總統參加追悼教宗儀式的資格?你在搞笑嗎?

<陳水扁是十足的二楞子,沒錯!>

哈哈哈~~~~!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是二楞子,那麼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豈不成了大個呆,你在嫌棄誰呀?

<不三不四!隨便一個其他的名字都顯得更得體,且涇渭分明.>

那麼你手頭上的鈔票又要怎麼稱呼?

我就等著你一頭踩進陷阱!!

<體已死,不認清現實,死也不把殼拔下?>

所以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全是笨蛋,建交對象是幽靈亡國還搞不清楚,這可是難得一見的〔外交奇景〕!

什麼時候?那一條條文?由那一個台灣人選出的代表參與?界定台灣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必長篇大論顧左右而言他,簡單明確地指出上列答案,解台灣人千古的疑惑,功德無量.)

憲法第一章總綱,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再一個陷阱!!

竹根,你最好乖乖的做璧虎,我李狂傲不是你招惹得起的對手!

<你的大文太長必須徐徐反復觀讀,令人傷神。

我的說明只是就現實面,從一般不會混淆的稱謂,
給兩國的簡明說明,在國內甚至國際上,都可以顯示事實。

也是正名!>

就是這個樣子,「台灣」,「中國」,簡單明白。>

我的文章長短度由我自己決定,閣下認為傷神可以不看,自己願意觀看,卻又要嫌文章太長,閣下豈不是正在示範何謂鼠仔子?你想正名的原因真的是只為了區分兩地?何必遮掩你心中真正的意圖?中華民國真討厭,老是擋到臺灣共和國登場,這才是你的事實吧!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回應:竹根 2005-04-22 20:38:52 (IP: ) T 1341_R 9 引 用
>>憲法第一章總綱,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那裡?你屁也沒說!

>>再一個陷阱!!

>>竹根,你最好乖乖的做璧虎,我李狂傲不是你招惹得起的對手!

連竹根這個不識之無的鄉巴佬都鬥不過,你也只是口水!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有那些?"具體"指出來?蒙古?

哈哈哈~~

回應:竹根 2005-04-22 21:27:49 (IP: ) T 1341_R 10 引 用
先解決第一個問題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有那些?"具體"指出來?蒙古?

什麼時候?那一條條文?由那一個台灣人選出的代表參與?界定台灣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必長篇大論顧左右而言他,簡單明確地指出上列答案,解台灣人千古的疑惑,功德無量.)

不要一固就十萬八千里!

量你的本事也不過如此,一張口就像蛤蟆那麼大,肚子裡除了口水還只是口水而已!

回應:李狂傲 2005-04-22 22:55:09 (IP: ) T 1341_R 11 引 用
果然不出我所料,第一個陷阱不敢踩,挑一個表面上好像可以硬ㄠ的陷阱,你還搞不清楚我是故意只提第四條的內容,不提其他的相關資料,你當真以為我看不出來憲法第四條的內容,會遭到有心人士上下其手?單細胞生物,你慘了,我就在等你拿〔固有之疆域〕一詞大作文章,你等著挨打!

陳婉真等立委在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十二日就憲法條文第四條中,所謂〔固有之疆域〕一詞聲請大法官釋憲,而該等立委就是希望大法官會議能夠釐清憲法條文對於國家領土的含括範圍,他們的提案是以中華民國領土範圍只及於臺澎金馬為前提,照你所說的臺灣不屬於中華民國領土,那麼陳婉真等立委是在玩釋憲笑話劇嗎?我大概可以猜想到你會怎樣的繼續硬ㄠ,我就看我是不是神算子,慢慢來,我的伏兵還沒盡出,你想槓上我,是你自己愚蠢!


回應:竹根 2005-04-22 23:11:08 (IP: ) T 1341_R 12 引 用
你只有這些?

顧左加而言他,就是你的本事?

拿出答案呀?等著你!

回應:李狂傲 2005-04-22 23:42:26 (IP: ) T 1341_R 13 引 用
哈哈哈~~~~~!你沒這麼聰明嘛!你要的答案陳婉真已經給你了,中文看不懂?你先信誓旦旦中華民國憲法未將臺灣視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但是當我拿出立委釋憲案反駁你,怎麼你就馬上洩了氣不敢繼續硬ㄠ?被我後面暗藏的伏兵嚇到了嗎?別怕!也許我是在虛張聲勢而已,繼續ㄠ呀!

要找別人麻煩之前,先惦量清楚自己的本事夠不夠!

回應:泰伯 2005-04-23 00:36:19 (IP: ) T 1341_R 14 引 用
李狂傲

你看起來是一個十足的呆子。

你的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有多大?「固有人民」有多少?

以聯合國為代表的國際社會公認的「中國」國名為何?

回應:竹根 2005-04-23 00:50:19 (IP: ) T 1341_R 15 引 用
花拳繡腿打得人眼花繚亂,口氣吹得比天大,要一下把沒本事的竹根打倒在地,

赫!吃了竹根一記右直拳,就東倒西歪,拳不像掌,舞不像舞,連嘴吧也口吃起來.

直拳就是簡簡單單,結結棍棍,不必左比右劃,一拳到位,

等你眼冒金星,稍事休息後,去重拜師傅也好,去尋古狗大師幫忙也罷.再不然去搬大法官"釋憲文"都可以,

竹根只先出一拳,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有那些?"具體"指出來?蒙古?

什麼時候?那一條條文?由那一個台灣人選出的代表參與?界定台灣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必長篇大論顧左右而言他,簡單明確地指出上列答案,解台灣人千古的疑惑,功德無量.)

不要一固就十萬八千里!


簡單吧?不要拉拉雜雜吐一堆口沫之後,就張口結舌!
假使吹足了大氣,也落不倒竹根,竹根看,你將是本版的大笑話,留笑美台灣網站於有生之年.

回應:泰伯 2005-04-23 01:06:14 (IP: ) T 1341_R 16 引 用
竹根大人晚安!

呵呵呵呵。

這些統呆吃了國民黨50年的大便,不但意識型態深根地固,也完全沒有國際觀。

回應:竹根 2005-04-23 01:31:58 (IP: ) T 1341_R 17 引 用
泰伯大人:
這個自稱竹根惹不起的狂徒,是美台灣意見公園的笑話.
^_^

回應:李狂傲 2005-04-23 11:33:05 (IP: ) T 1341_R 18 引 用
實在很可憐,自己的邏輯思考能力低劣,幾近於IQ零蛋的地步,被我硬逼到角落還不肯放手醜態百出,我真搞不懂,你們這兩位自我作賤的鼠仔子怎麼還有臉敢出來瞎掰胡攪!這就是你們所宣揚的〔大臺灣意識〕?

陳婉真還不夠力,是吧!那我拉出你們所鍾愛的李登輝,你們總該識趣閉嘴了吧!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1/4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並提經國民大會代表總額2/3之出席,出席代表3/4之複決同意,不得變更之。

是誰公佈這條憲法增修條文的?泰伯,竹根你們這兩位〔IQ零蛋的小臺灣人〕何不去嚴刑拷打逼問李登輝,〔固有之疆域〕做何解釋?只以自己的情緒觀感否認一切事實恣意妄為,如此毫無理性的作為與禽獸只憑自己天生的本能而行事,兩者間有何差異?

你們兩個自愛一點,別出來耍寶!


回應:竹根 2005-04-23 12:17:49 (IP: ) T 1341_R 19 引 用
拉拉雜雜,左避右躲,還是無解?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有那裡?一固八千里?先有了那裡,才能說變不變更!

只有花拳繡腿就想賣藝?早啦!

回應:南客 2005-04-23 13:51:07 (IP: ) T 1341_R 20 引 用
有人吃沒三把青菜,
就想上西天,
呵呵。

回應:泰伯 2005-04-23 13:52:13 (IP: ) T 1341_R 21 引 用
竹根大人午安!

統呆如果能講清楚什麼是「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就不是統呆囉。

回應:泰伯 2005-04-23 13:53:57 (IP: ) T 1341_R 22 引 用
傲呆

你的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是不是包括現在的台灣、蒙古、中國三個國家?

這題如果不會回答,IQ大概30以下。

回應:竹根 2005-04-23 14:45:44 (IP: ) T 1341_R 23 引 用
唉呀!對付直拳的對策就是直來直往,詳細"條列"中華民國的領土,簡簡單單就足以把竹根掠倒,堵塞竹根啞口無言,為什麼不為呢?

通篇花拳繡腿,極盡左藏右躲,東拉西扯,說白的就是肚裡一包草,胸無一點墨,只會打子堆砌單字,看不出什麼價值.

被一直拳打的鼻青臉腫,身形踉蹌,心一急就拉陳婉真來擋拳,哈哈~人盡皆知,唯獨你這個狂徒不知,陳婉真的拳風跟竹根相同,採取直來直往.她看不慣像狂徒一撮人,瞞天過海一固八千里,用直拳來刺破膨風雞龜,提起釋憲.請"舉明"中華民國的領土有那些?

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象牙塔的老人們,平日雖然言不及義,善打太極拳,推手是最善長功夫之一,其二是文章讓人民摸不著頭緒,橫看成嶺側成峰,各取所需吵嘴的說法,一吵千萬年,治絲益棼.

碰到這個這次釋憲案,那些老人們忽然精明起來,一看,哇呀呀!不得了了,明明一大片的土地,依法依事實都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手中,要他們判給中華民國(虛偽),國民黨自己爛到被掃地出門,好不容易霸住台灣有個棲身之所,還不知足,成天做白日夢,擁有中國.老人們一想,你們國民黨擁有軍隊都被趕走,難不成要我們大筆一揮,或者拚老骨頭去幫國民黨繼續圓白日夢?趕忙一推二百五,說這是你們的政治問題,別來煩我.

那來的釋憲文?

沒本事就不要出來賣醜,黔驢技窮就使出懶驢耍賴大法,七滾八滾,使出下三爛手法,以為拉陳婉真是四川毒門以毒攻毒的手法,卻沒看清陳婉真也是要刺破你的雞龜呀,雞龜不破得更快?

一事不成,又想舉個大石頭想砸竹根,不只砸不到反倒砸到自己的腳.活奔亂跳之餘,學那殺無肉的膨風水雞,虛張聲勢,在那大吼大叫,只有自己的IQ 高,別人都是零蛋.

想一想!那街頭中間大馬金刀一站,比手畫腳,口中念念有詞"我是天下第一,打破天下無敵手",過往車輛都繞道而行,人人避之唯恐不及,離得遠遠的.

皺著眉頭都說了同樣一句話"痟ㄟ".

回應:李狂傲 2005-04-23 21:02:36 (IP: ) T 1341_R 24 引 用
<拉拉雜雜,左避右躲,還是無解?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有那裡?一固八千里?先有了那裡,才能說變不變更!

只有花拳繡腿就想賣藝?早啦!>

我哪有拉拉雜雜,左避右躲呀!我不是已經寫得很清楚去問陳婉真或李登輝嘛!答案都替你指引出來,是你自己看不懂中文,怎麼可以說是無解呢?找他們問清楚吧!說不定他們也認為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真的是一固八千里.至於我嘛!我只看到臺澎金馬及附屬島嶼,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與現實狀況有所落差,那就趕快修正囉!

<有人吃沒三把青菜,
就想上西天,
呵呵。>

在說誰呀?如果是衝著李狂傲而來,何不光明正大的表明下帖,遮遮掩掩的見不得人嗎?

<統呆如果能講清楚什麼是「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就不是統呆囉。>

哈哈哈~~~~~~!我說泰伯呆瓜耶!李登輝是倒了你的會錢還是拐走你的老婆呀?幹嘛要罵他是統呆?憲法修正案第四條是誰公佈的?你的〔叫笑〕不錯喲!

<你的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是不是包括現在的台灣、蒙古、中國三個國家?

這題如果不會回答,IQ大概30以下。>

你的中華民國又是啥?如果你泰伯呆瓜不認中華民國,那麼你能否在購買日常用品時,留給自己一絲絲的人格尊嚴,別再死皮賴臉的使用中華民國鈔票購物,你泰伯呆瓜辦得到嗎?基本上~~~~你泰伯呆瓜應該是沒有人格尊嚴的,除非你是用美金或其他的外國貨幣向商店買米.

回答竹根呆瓜的話我已經寫得很清楚,除非你也看不懂中文!憲法規定與現實狀況有所落差是環境變遷所導致,不是憲法本身的過失,拿這個理由非難中華民國憲法豈不滑稽?難道你們所期盼制定新憲法的合理性,就是建立在戲謔中華民國憲法的基礎上嗎?你們到底是在完成制憲的榮耀,還是在倣法扒糞的手法?

與其他知書達禮的人士相比,我的IQ大概在30以下,與你泰伯呆瓜相比,我的IQ值恐怕直逼愛因斯坦!

<唉呀!對付直拳的對策就是直來直往,詳細"條列"中華民國的領土.......>


有點累了,被你竹根呆瓜的直拳搔癢得好累,我這位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愛因斯坦不知道幾世〕也該休息了,竹根呆瓜,我節錄部份陳婉真的釋憲提案內容,你去和她說臺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


凡此種種均證明中華民國之領土及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附屬島嶼而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古,此為憲法增修條文中所謂「自由地區」之範圍,此「自由地區」即為現階段中華民國領土主權之所在,即其所得以施行法律權力之領域,即為其所擁有之領土。
行政機關有時因政治因素,或因對法律制度的陌生,而會有違憲的行為發生,此亦即司法審查制度存在之原因之一。為尊重國際社會既有之規範及他國之領土主權,亦即遵行憲法第一四一條所揭櫫之精神,盼貴會能儘速做成解釋,以俾本院職權之行使,同時亦使全國國民加深對憲法及我國領土的認知。

提案人:陳婉真 沈富雄 彭百顯
顏錦福 尤 宏 葉菊蘭
李慶雄 黃爾璇 林濁水
邱垂貞 劉文慶 翁金珠
邱連輝 呂秀蓮 盧修一
張俊雄 廖大林 侯海熊

回應:竹根 2005-04-23 21:20:59 (IP: ) T 1341_R 25 引 用
>>有點累了,被你竹根呆瓜的直拳搔癢得好累,我這位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愛因斯坦不知道幾世〕也該休息了,竹根呆瓜,我節錄部份陳婉真的釋憲提案內容,你去和她說臺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


好囉!這又引伸了幾個問題!


1.你這個狂徒承不承認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及於中國?

2.你認為陳婉真等的說法為真?

3.憑他/她們幾個就把五十年來的疑案定調?

4.你為什麼掌自己的耳光,打得那麼嚮?

回應:泰伯 2005-04-23 22:08:08 (IP: ) T 1341_R 26 引 用
這個統呆很認真,怪有趣的。

回應:泰伯 2005-04-23 22:10:49 (IP: ) T 1341_R 27 引 用
傲呆

我問你的問題那麼簡單,為何答不出來?

鬼扯了一大堆,用英文說說如何?

看看國際社會有誰能夠瞭解你的「中華民國」領土有多大。

呵呵呵呵呵呵。

回應:李狂傲 2005-04-24 00:58:26 (IP: ) T 1341_R 28 引 用
<好囉!這又引伸了幾個問題!


1.你這個狂徒承不承認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及於中國?

2.你認為陳婉真等的說法為真?

3.憑他/她們幾個就把五十年來的疑案定調?

4.你為什麼掌自己的耳光,打得那麼嚮?>

1.狀況承認.

2.當然真的.

3.偵探遊戲?

4.哩底工煞??

夠不夠簡單?呵呵!閒暇釣魚樂無窮!

<這個統呆很認真,怪有趣的。>

因為我認真所以公然污辱你毫無人格尊嚴,你連個屁都不敢放,對我來說當然有趣,自己犯賤要哀求我打你,我還用得著客氣!我說泰伯呆瓜耶!別再用中華民國的鈔票了,省得挨了揍還不知道該怎麼還手,被人悶著打的滋味感覺如何呀?

<傲呆

我問你的問題那麼簡單,為何答不出來?

鬼扯了一大堆,用英文說說如何?

看看國際社會有誰能夠瞭解你的「中華民國」領土有多大。

呵呵呵呵呵呵。>

原來你泰伯呆瓜不只精神層次出了問題,連生理功能也出了問題,你的眼睛是老花還是青光?還是你根本看不懂中文?寫得這麼清楚你都看不見,那我也沒辦法了,你就拿個顯微鏡回頭重新看過我在寫甚麼,你泰伯呆瓜去掛眼科應該還有救吧!英文?賣啦!英文字母我全都認得,擠在一起我可是要掛白旗,不過,我倒是看過這句英文但是不太瞭解這句話的意思,我就對著你泰伯呆瓜說這句:〔FU嘻K Y歐U〕.

國際社會瞭不瞭解那又如何?國際社會不瞭解車臣共和國的主權訴求嗎?有哪一國對車臣共和國伸出援手?你泰伯呆瓜要自我爽快編織現代版的八國聯軍,那是你的自由,只是別太沉迷,會有礙傳宗接代的.

還在說<你的「中華民國」>!你泰伯呆瓜真的不想要身為人類所需具備的人格尊嚴嗎?新的身份證應該不能貼上豬頭相片吧!

回應:竹根 2005-04-24 01:14:49 (IP: ) T 1341_R 29 引 用
這個直拳讓你這個狂徒吃得多結棍,除了步履踉蹌,還腦筋秀逗之外還語無輪次.

>>林小姐身為中華民國國民,依照中華民國現行法律,將中國大陸視為中華民國的內地,有錯嗎?

挑起這個話題後,被質疑,現在呢,舉陳婉真釋憲案,(中華民置的領土不及於中國)來砸自己的腳--

>>1.(1.你這個狂徒承不承認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及於中國?
)狀況承認.

>>2.(你認為陳婉真等的說法為真?)當然真的.


好了,這一腳小踢一下,給你腦筋清醒一下!慢慢再給你粗飽.

回應:泰伯 2005-04-24 02:15:37 (IP: ) T 1341_R 30 引 用
「國際社會瞭不瞭解那又如何?」

呵呵呵呵呵呵,標準的中國式「義和團」。

國際社會不會不瞭解,只會把你當成小丑。

統呆自己要吃中國屎自己去嚐,不要把台灣人民也拖下水。

回應:泰伯 2005-04-24 03:00:40 (IP: ) T 1341_R 31 引 用
傲呆

別鬼扯了,回答是或不是就可以。

你的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有沒有包括台灣、蒙古、中國三國的領土?

回應:李狂傲 2005-04-24 12:10:04 (IP: ) T 1341_R 32 引 用
<這個直拳讓你這個狂徒吃得多結棍.....>

哈哈哈~~~~!還真的上鉤啦!是我太聰明還是竹根真的是呆瓜?唉!為甚麼我預測大樂透號碼的功力,沒有像現在這樣子的神準!

你竹根呆瓜回頭看清楚我回覆 Harry 的文,我的發言純粹以現今中華民國憲法的內容為依據.

<中華民國憲法關於主權範圍的界定至今未有更動,無論這樣的界定是否與現實狀況有所脫節,但是在尚未修正憲法之前,中華民國的主權範圍就必須依據憲法規定去做詮釋,....>

我寫得這麼淺顯你看不懂嗎?

<內地一詞是林小姐以中華民國國民的觀點為依據.李登輝的六次修憲奇蹟可曾拿掉中華民國對大陸的治權這項條款?陳水扁總統可曾明言修憲時將放棄中華民國原來的領土範圍?林小姐身為中華民國國民,依照中華民國現行法律,將中國大陸視為中華民國的內地,有錯嗎?>

這段話和我回覆 Harry 的文矛盾在哪裡?我有以我自己本身對憲法的見解來攻擊李筱峰嗎?我的觀點都是以必須遵行現今中華民國憲法的規定,給予國家憲法應有的尊重,這些簡單不變的事理做為前提,陳婉真是以現實狀況做為出發而提出修正案,然而她有否定中華民國的領土及於臺灣嗎?她有戲謔〔固有之疆域〕是〔一固八千里〕嗎?也難怪李登輝幹得出中華民國不存在,卻又領得到中華民國退休金這樣子的〔世間超級奇蹟〕,有像你竹根呆瓜這號小鼠仔子群的愚蠢,他老太爺還有甚麼狗屁倒灶之事不敢做!

我所說的〔狀況承認〕對你竹根呆瓜而言大概是太深奧了,我有點〔殺雞焉用牛刀〕的感覺,你下一篇該怎麼回覆我也懶得猜,隨便啦!信手拈來,談笑用兵,吃死你這個竹根呆瓜!

<「國際社會瞭不瞭解那又如何?」

呵呵呵呵呵呵,標準的中國式「義和團」。

國際社會不會不瞭解,只會把你當成小丑。>

唉喲!泰伯呆瓜耶!你的歷史知識〔好豐富〕喲!我才說完八國聯軍你就接上義和團,真是佩服!只是你的歷史知識也太滑稽了吧!難道車臣游擊隊也是中國式「義和團」?國際社會既然瞭解車臣的訴求,怎麼沒有國家出面阻止普亭的侵略?空襲南斯拉夫的豪氣跑哪去了?我能看清楚事實,所以我不是小丑,相對於你昧於事實專做八國聯軍的千秋春夢,這娛樂大眾的小丑非你泰伯呆瓜莫屬!

<統呆自己要吃中國屎自己去嚐,不要把台灣人民也拖下水。>

幹嘛哩!想搶陳水扁總統的位置也別做得這麼明顯,好歹也要等到2008年嘛!你泰伯呆瓜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付德行,你也配代替臺灣人民說話,你算哪根蔥呀!我可從未自視我就是臺灣人民的代表,因為我知道自己的斤兩有多重,你泰伯呆瓜有像林靖娟老師一樣令人肅然起敬的勇氣嗎?你泰伯呆瓜和李筱峰真是絕配,自命無敵的臺灣鼠仔子!〔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

<傲呆

別鬼扯了,回答是或不是就可以。

你的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有沒有包括台灣、蒙古、中國三國的領土?>

沒包括!滿意了沒?你泰伯呆瓜是專幹人口走私的嗎?看來蘇嘉全部長應該在新身分證形式規範條文裡頭,加註:人皮畜牲禁止申請!

輪到你了泰伯呆瓜,磨刀霍霍向豬羊!


回應:泰伯 2005-04-25 01:09:54 (IP: ) T 1341_R 33 引 用
傲呆

答錯!

錯在那裏你知道嗎?不知道我可以告訴你。

呵呵呵呵。

(統呆的材料大概都是這樣,難怪台灣過去被搞成國際孤兒)

回應:李狂傲 2005-04-25 16:44:24 (IP: ) T 1341_R 34 引 用
哦!我還真不知道錯在哪,你就明白說出來.

回應:老外公 2005-04-26 23:07:03 (IP: ) T 1341_R 35 引 用
錯了不要緊,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連戰鬥都過來了

回應:李狂傲 2005-04-27 01:27:19 (IP: ) T 1341_R 36 引 用
奇怪哩!小的裝峱不敢吭聲,拉個老的出來耍寶,我說泰伯呆瓜耶!找幫手也得找對人,怎麼弄個老人癡呆症的傢伙上場,你泰伯呆瓜是沒戲唱想隨便弄個分身呼攏過去嗎?

有種敢在別人開的欄裡挑釁,也要敢面對欄主的無情反擊,既然自命是臺灣人的代表,你泰伯呆瓜還要龜縮到甚麼時候,你泰伯呆瓜所代表的臺灣人難道是烏龜一族,見勢不妙就縮回龜殼大氣都不敢喘一聲嗎?你是在羞辱臺灣人嗎?

你泰伯呆瓜如果還識時務最好就此閉嘴,你我級別相差太多,追著你打也沒意思,你泰伯呆瓜如果還不甘心慘遭我的悶棍痛扁,那你自己就想清楚要怎麼板倒我.

先槓上我的是你泰伯呆瓜,說我出錯的也是你泰伯呆瓜,我已經明說我不知道哪裡犯錯,你泰伯呆瓜如果還有一點做人的風格,你就出來把話說清楚!不想面對重砲轟擊也行,送你泰伯呆瓜這句話.

哪邊涼快哪邊站,嘴巴閉緊點!

回應:McGwire 2005-04-27 13:30:24 (IP: ) T 1341_R 37 引 用
在支那民國憲法內,五五憲草之時,所規定的領土不包含台灣

(反證台灣並非由不平等條約來竊取,還是合法條約割讓的事實)

而五五憲草亦規定,任何土地主權的增減,

必須經過國民大會的同意(如外蒙古自決)

在戰後沒開過國民大會的前提下

居然將台灣私下寫入憲法

公然違憲

話說今天支那人民共和國逼迫台灣屈就於支那民國流亡政府的『一中憲法』

真是可笑

支那憑什麼漢台灣人談支那民國憲法

若說支那民國今天還剩下的領土,

只有五五憲草內的僅金門馬祖二島爾

在台灣

支那民國只能算是流亡政府

這也是國際上的對待

至於支那民國流亡政府與支那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內戰糾纏

那是貴國的事

與台灣澎湖無關

台灣人應用國際法,對抗支那的國內戰爭併吞法,戳破支那的謊言

要回台灣澎湖,逐出逾時託管的支那民國流亡政府

將能如同立陶宛,由國會(蘇聯法統下選出亦可)或總統宣布獨立即可

台灣人謹記立陶宛與車臣的相對例子

立陶宛與車臣同時鬧獨立

一開始都被血腥鎮壓

因為他們原本獨立的方向是朝蘇聯體制內的脫離

國際沒人承認 連美國老布希都反對

立陶宛之後找出德俄密約(德俄瓜分三小國主權的證據刻痕)

玩兩面的手法

先由蘇連法統下選出的新科國會

公開德俄密約瓜分事實

然後由國會宣布獨立宣言

蘇聯連個屁都不敢放 而美國老布希在獨立一個星期後公開表示支持

至於車臣一直拿不出像德俄密約那樣有利的證據

只有一直被鎮壓 最後玉石俱焚玩人肉炸彈

台灣的確可如同立陶宛一般

更何況瓜分台灣的「開羅『新聞公報』」無人簽署

最可笑的波茨坎『短腿』宣言

蔣匪介石日記更留下與羅斯福密謀台灣主權(當時仍是日本正式領土)的文字紀錄

最後還有台灣最大的後盾 舊金山和約 當靠山

我們也可以依樣

跟支那豬玩玩...以支那民國流亡政府的名義

不爽玩又做好準備....就驅逐支那民國流亡政府回金馬..台灣獨立

美國以前對蔣匪政權也是如此 現在也是如此玩支那共豬

支那豬當然可以掀桌子翻臉

但也要秤秤自己的斤兩

下賤的支那豬 最後只有乖乖被玩的份

回應:竹根 2005-04-27 13:38:54 (IP: ) T 1341_R 38 引 用
McGwire:
就是不教這個狂徒,看他懶驢打滾要表演到幾時.

結果先生給說破了.

回應:McGwire 2005-04-27 13:42:57 (IP: ) T 1341_R 39 引 用
文出2005.02.14 沈建德

謝長廷昨日拜會高俊明牧師時說,中華民國憲法區分大陸地區、自由地區,憲法一中是指中華民國,但經三次總統直選後,已經台灣化,政府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產生的,不宜自我否定,民間可以做,政府則要等到共識才能做。

 由這段談話可知,將近一個月各界的批評,謝長廷仍不知「憲法一中」是錯的。所以我們只有直截了當告訴他,中華民國憲法不包括台灣,台灣與中華民國不屬同一國家。事實講清楚才會有共識,否則「那批人」永遠把改國號當做小偷,貶抑正名為去中國化,永遠產生不了共識,永遠不能改國號!

 台灣非中華民國領土千真萬確,即使謝長廷所說的中華民國憲法本身也承認不含台灣,孫文的兒子孫科親自見證,本人在2005年1月5日台灣日報的拙文亦已約略述及。

 謝長廷的見解和連宋王馬、國親「立委」相同,都是錯的。立即改正立即有共識,照謝長廷「有共識才能做」的說法,可立即正名沒理由推拖。

 中華民國憲法承認不含台灣的事實如下:1946年12月中華民國國民大會祕書處編印之「國民大會實錄」記載,當年中華民國立憲宣讀憲法草案之前,由蔣介石委託當時的立法院長孫科報告:「奉國民政府主席命,向大會報告憲法草案之內容,現在將各章要點,做簡單說明。

 第四條(定稿後的全文為「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關於領土之規定,五五憲草採列舉式,因為起草之際,正值九一八事變發生,國家領土被佔領,故有採用列舉方式之必要,以杜侵略野心。勝利以後本草案改用概括方式,規定「非依法律不得變更」係指領土變更須根據法律辦理。就是要經過立法院通過,國民政府公佈。領土變更不外二種;(一)領土放棄。(二)領土接收。前者如外蒙古獨立,後者如台灣收回,均係變更領土之實例」。

 中華民國憲草未臚列各省名稱,但五五憲草(1934年10月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936年5月5日公布)有,從憲草就可知道中華民國之領土為何。五五憲草第4條原文為「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郟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決,不得變更」。由此可見中華民國憲法承認台灣非其領土。(見1991年12月1日「屏東正論」拙文)。

 有人說,1936年時台灣為日本佔據,當然不在五五憲草規定領土之內。此說似有理,但詳究即知無理。遼寧、吉林、黑龍江當時也為日本佔據,卻列入五五憲草,足見該國承認台灣非其領土無可辯駁。即使是其領土,被日本佔據,是根據馬關條約,收回時也應有法律依據。但中華民國「收回台灣」沒有法律根據,也沒有完成法定程序。以前該國聲稱依開羅宣言「收回台灣」,故台灣之接收須有開羅宣言為憑據,經中華民國國民大會或立法院通過才算數。

 現在該國教育部長已證實所謂的開羅宣言偽造,「收回台灣」沒法律根據,也未經國民大會議決,不僅違法而是違憲,論法,謝長廷必須下台。該國行憲至今並未提議或決議收回台灣,故台灣非其憲定領土,謝長廷的憲法一中、一國兩市於法無據。他說「憲法」未修改前應遵守憲法,這部憲法的領土範圍既未修改,他就應遵守他自己的話,立即聲明收回憲法一中、一國兩市的言論,立即改掉中華民國的國號為「台灣國」Formosa或福爾摩沙國,簡稱「福國」。

回應:McGwire 2005-04-27 13:46:53 (IP: ) T 1341_R 40 引 用
竹根兄

歹勢拉^^

我可能年紀還比你小(1981年次的拉)

知識尚淺 稱不上先生

只是看支那豬不爽

隨手寫寫 回回

回應:泰伯 2005-04-27 19:41:33 (IP: ) T 1341_R 41 引 用
傲呆小朋友

你的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沒有包括台灣、蒙古、中國三國領土,那請問你的國土在那裡?空氣裡?天堂中?

回應:李狂傲 2005-04-28 00:21:41 (IP: ) T 1341_R 42 引 用
請珍惜空間資源,原文刪

回應: 2007-04-05 15:13:21 (IP: ) T 1341_R 43 引 用
離題!原文刪!

回應:8648 2007-04-07 01:18:47 (IP: ) T 1341_R 44 引 用
蕃薯國之領土及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附屬島嶼這樣也許比較通順
奇怪了李教授原來主題提的很好很正確阿,怎樣會罵成一團呢?
原來是文人相輕這句話在作祟公婆都說他有理.
我比較羨慕李教授有一個很好的工作,可以毫不保留的署名..
像我個人來說有時候得到人家家裡走動,所以都不敢用真名怕的是那個自稱是社會主義漸進式的民主,那一天就把你安一個罪名送去勞動改造,那就自找麻煩,
說來說去就是希望要一邊一國嘛,雖然都是同文同種但是我們怕的是制度嘛!不然跟大陸連成一國有甚麼不好? 就是互不相讓嘛各位,
換個想法...台灣不說要獨立;中國變成多黨政治,而且宣佈放棄對台灣使用武力,台灣經濟強大又有中國做後盾,你再看會是甚麼局面,可能又會引起八國聯軍,因為世界不希望看到你中國人太強大嘛!各位! 所以保持現狀未必是壞事,因為這樣才符合全世界的利益.

回應:泰伯 2007-04-25 11:09:30 (IP: ) T 1341_R 45 引 用
一天到晚企圖侵略我國「破壞現狀」的是支那,我們不過想維持民主自由制度的「現狀」而已。

支那有沒有變成多黨政治,有沒有宣佈放棄對台灣使用武力,是支那人的問題,台灣為了自保,只有積極追求獨立。早日成為一個名符其實國際承認的主權國家,支那人的侵略難度自然會加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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