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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嗆「馬英九下台」遭逮捕的高三生,  應控告警方妨害自由

發表:新寬 2009-03-11 22:56:39 閱覽數:42331 (IP: ) T 2707_R 0 引 用


不管稱為「留置」、「逮捕」或「規勸」,警方都無權如此做。
妨害自由屬於公訴罪,若被害人無意興訟,在野黨應至嘉義地檢署按鈴告發。



回應:竹根 2009-03-11 23:39:34 (IP: ) T 2707_R 1 引 用
法院是他家開的,檢察官是他家的人,起不起訴由他,你奈他何?

憑一個高中生能找証據,搞自訴嗎?

在野黨人自顧自的,什麼時候能硬起來?

回應:8648 2009-03-12 00:12:48 (IP: ) T 2707_R 2 引 用
自從阿扁被押了以後,在野黨那些巨頭好像都消聲匿跡了.
最近觀察那一位莊勝雄,幹的還不錯,常常在為民喉舌.其他好像都在搞派系之爭

回應:竹根 2009-03-12 01:59:22 (IP: ) T 2707_R 3 引 用
>>其他好像都在搞派系之爭

疾風知勁草

回應:新寬 2009-03-12 14:35:20 (IP: ) T 2707_R 4 引 用

各位:

昨晚我已mail給蔡英文主席,剛又電嘉義市黨部主委
但他們的反應似很「遲緩」
請大家將相關資訊貼在此(越詳細越好)
明天我將主動到嘉義地檢署按鈴告發
謝謝!

回應:竹根 2009-03-12 14:37:22 (IP: ) T 2707_R 5 引 用
>> 明天我將主動到嘉義地檢署按鈴告發

利害!

回應:竹根 2009-03-12 15:19:28 (IP: ) T 2707_R 6 引 用
高職生嗆馬遭留置 謝長廷:紅衫軍嗆扁還有小孩朗誦詩歌 (2009/03/12 13:42)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嘉義傳出一名18歲林姓高職學生因為嗆馬遭到警方留置,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今(12)日說,台灣司法之所以沒有公信力,「就是因為一下緊一下鬆」,他說,紅衫軍嗆扁時還有小孩上台朗誦詩歌,「這就是因果!」

謝長廷說,學生嗆馬被抓凸顯台灣司法沒有公信力,很嚴很鬆都要一致,他說,「紅衫軍嗆扁小孩上台朗誦詩歌、作詩,當時就說連小孩都覺醒了,現在人家嗆你(馬),這就是因果」,謝長廷說,這種文化起來之後,「人家講你,你又說有陰謀,這就是有雙重標準!」

謝長廷說,學生被留置代表台灣的自由尺度在收縮中,「學生嗆馬也沒有攜帶武器,嗆扁查理跟柯賜海也常嗆,但是大家都知道他不帶武器只帶紙板」,謝長廷諷刺,「罵人時很高興,文化起來時,這就是因果!」
http://www.nownews.com/2009/03/12/11490-2421329.htm

回應:新寬 2009-03-12 19:16:45 (IP: ) T 2707_R 7 引 用


一句「馬英九下台」,連「違警」(社會秩序維護法)都談不上,警察憑甚麼【帶到警察服務台盤問】?


回應:新寬 2009-03-13 18:44:44 (IP: ) T 2707_R 8 引 用

剛告發回來
我只是認為:坐著抱怨,不如起而行動
如此而已!

回應:竹根 2009-03-14 03:13:11 (IP: ) T 2707_R 9 引 用
佩服

回應:併欄 2009-03-15 22:05:34 (IP: ) T 2707_R 10 引 用
※給台灣嘉義地檢署檢察長的一封信

發表:新寬 2009-03-12 23:36:09 (IP:  ) T 2709 閱覽數:23 引 用


為告發鐵路警察局高鐵警務段嘉義分駐所涉嫌「妨害人身自由」事:
本案之情形(請詳新聞附件),林姓高中學生之行為,僅止於「意見」之表達,屬於「言論自由」之範疇,既無任何具體或抽象之危險,甚至連是否違反社會秩序法都有疑義。

似此情形,警察機關並無行使公權力之餘地,警察機關任何「留置」、「逮捕」、「規勸」或「查證身份」之動作,均有「妨害人身自由」(刑法第302條第一項)之嫌,洵非一句「執勤技巧有待改進」足以塘塞卸責。

本案發生在 鈞署管轄之地(嘉義縣高鐵太保站),發生時間(98.3.6)迄今近一週,社會及媒體已喧騰多時,而刑法第302條第一項屬公訴罪,卻未見 鈞署主動積極調查,社會輿論遂頗有「官官相護」之譏。

謹以此簡函代「刑事告發」,懇請 鈞長儘速分案、傳喚相關涉案人員,並早日偵結,以釐清案件之真相,以俾爾後警察機關知所遵循,無任感激!

刑事告發人 ○○○ 98.3.12


Ps:本函將同步貼於國內外論政網站,謹請儘速回覆,以彰顯 鈞署之行政效率。


※※※※※※※※※※※※※※※※※※※※※※※※※※※※※※※※※※

嗆馬學生被訊 綠斥人權掃地

〔記者吳世聰、楊國棠、王善嬿、曾韋禎、林毅璋、黃敦硯、陳信升/綜合報導〕三月六日馬英九總統在高鐵嘉義站被一名高三學生嗆聲,想不到一句「馬英九下台」,竟然讓這名學生被警方帶走,要求他寫下年籍資料及「嗆聲」動機。民進黨立委昨為此召開記者會痛批,馬英九政府讓威權再現,要求警政署公開道歉,否則絕不善罷干休。

綠委:警方道歉 否則杯葛預算

馬英九是六日晚間在太保巿高鐵嘉義站被嗆聲。當晚九時許,馬抵達車站大廳的手扶電梯入口處時,一名住台南縣東山鄉的新營高中林姓高三學生,隔著人牆高喊「你做得那麼差,經濟這麼不好,馬英九要下台」,馬聽到後,愣了一下,即搭電梯上月台候車。

林姓高中生隨即被鐵路警察帶到警察服務台盤問。林生表示,當天與母親到高鐵站,接搭高鐵的姊姊返家,遇上大誤點,心情不好,又看到馬英九,有感於社會的景氣這麼不好,還有親人失業,認為馬治國無方,才脫口嗆聲。

男學生被警察留置數十分鐘後,林母出面接走,直到姊姊抵站後,質疑弟弟竟被當成嫌犯「問筆錄」,當場向警方表達不滿。

林母昨晚接到記者來電時,態度極為低調,表示兒子只是一時情緒衝動,家人如今只想平靜過日子。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指出,林姓高中生竟因隔著人牆喊一句「馬英九下台」,就被警察帶走留訊半小時,在按指紋、簽名切結後才被放出來,明顯違反人權。他要求警政署說明並道歉、嚴懲失職員警,同時承諾保障任何民眾有嗆馬的言論自由,否則,民進黨團將強力杯葛警政署預算。

立委翁金珠、林淑芬也痛批,台灣彷彿已回到白色恐怖時代,就連未成年學生也不放過。難道馬上任後,台灣就變極權國家了?

新聞局長蘇俊賓昨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現在是民主社會,任何人都有言論自由說這句話,但整件事細節他不清楚,也無法判斷警方的行為是否失當。

警署:查證身分 並未詢問筆錄

警政署昨表示,經初步查證,警方當時是依法查證當事人身分,並未詢問筆錄,更非逮捕,無妨礙人權、侵犯言論自由的問題。但警政署也強調,會再要求各單位注意員警應勤的技巧,希望能減少爭議。

鐵路警察局高鐵警務段嘉義分駐所長林泰山則說,人民有言論的自由,警方基於職責,蘇姓警員以訪談方式留下林姓學生的年籍資料及動機,絕非製作筆錄,也無移送法辦問題。

無獨有偶的是,馬英九昨參加「全國公共工程會議」離場時,遭到北市大安區立委補選綠黨參選人溫炳原嗆聲。溫認為,政府在執行公共工程時,都沒有環保政策思維,他希望馬政府有比較環保的經濟政策。由於他身穿橘色背心,相當顯眼,當他試圖接近馬時,隨扈人員上前推擠,溫僅在隔離區域外對馬高喊:「馬總統,你可以救地球!」馬並未停步,僅微笑點頭示意。

回應:併欄 2009-03-15 22:07:50 (IP: ) T 2707_R 11 引 用
※公權力不及之處, 何來「濫用」公權力?

發表:新寬 2009-03-13 23:06:44 (IP:  ) T 2710 閱覽數:43 引 用


到嘉義地檢署按鈴告發,製作告發筆錄時,我主張:警方係「利用執務之便妨害人身自由」,檢察事務官認為是「濫用公權力」,雙方因此為筆錄內容略有爭執。

只有公權力得以「正當」、「合法」行使之場合,才有討論「公權力有否濫用」之餘地,在公權力不及之處所為的任何言行,都是「利用執務之便………」的態樣。

以「高中生嗆馬下台」事件為例,該生之行為既不違反刑法,就連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都談不上。
似此情形,警方除了眼巴巴目送該生離開,根本毫無行使公權力之餘地;就算懷疑該生可能不利國家元首,頂多只能透過情報蒐集之道私下瞭解,憑甚麼「留置」該生留其個人資料並探其動機?

目前國民黨極力以「執勤技巧有待改進」卸責、淡化;民進黨則天真地要「杯葛」警政署預算。
對諸此「老大哥幽靈重返」的趨勢,台灣人要持續發聲並行動,千萬不要掉以輕心!


回應:8648 2009-03-13 23:58:34 (IP:  ) T 2710_R 1 引 用
看完寬兄的文也略有同感,警察行使執權一直都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態在對他的老闆(老百姓),這種感覺隨便攔一個路人問問也都有所同感,其實應該檢討的是警察人員的教育內容與法制觀念,而不是一味的授予辦案技巧,如何狡辯,警察!我們長久以來總是不忍苛責,一再忽視警察執勤時對人民的不友善,常看到一些新聞當中警方犯罪,而我們總是說那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或是大部分的員警都是好的僅有少部分不肖員警,我想我也不要說的太難聽但是真的是前面所說的這樣嗎?我想警察今天會越來越像工具而不是一種楷模形象真的要主事者好好的去想想,要把警察帶到那一種層面而不是跟著那一黨執政就會變色,這樣警察的立場會讓人民產生問號,失去公信力.
回應:新寬 2009-03-14 16:17:36 (IP:  ) T 2710_R 2 引 用
8648:

簡單說
就是「警察國家復辟」、「老大哥幽靈重返」而已
不論哪一黨執政
我們都不應姑息此趨勢蔓延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18:50:29 (IP:  ) T 2710_R 3 引 用
【公權力】及不及是你說的算?

好笑
回應:新寬笑台恥無知 2009-03-15 19:02:26 (IP:  ) T 2710_R 4 引 用

台恥:

你不須在外獨「獻丑」不過癮
又來這裡顯露你的無知!

回應:新寬笑台恥不知恥 2009-03-15 19:09:23 (IP:  ) T 2710_R 5 引 用
>林姓高中生特別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認為警方根本無權認定他犯罪,而他也只是行使言論自由權,林姓學生控訴,警方違法限制他的行動半小時,無限擴權,應該再教育,該好好唸書的才是那些警察。


這個高中生比台恥「長進」多了
至少人家還去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
不像台恥連「告訴」、「告發」都分不清
只會開口閉口「好笑」、「好笑」





※※※※※※※※※※※※※※※※※※※※※

高鐵嗆馬 學生:為父親而怒吼

更新日期:2009/03/13 13:01


林姓高中生嗆馬風波越演越烈,他特別傳真到了民視表示,自己是因為父親曾失業長達3個月,才說出內心的話,而且他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並非犯罪行為,警方無限擴權隨意抓人,應該好好再教育。

林姓高中生3月6日嗆馬的風波,民視新聞在事發3天後的3月10日,獨家批露林媽媽低聲下氣的向警方求情,但身為當事人的林姓高中生,可嚥不下這口氣。

在看到民視頭家來開講來賓聲援他的節目後,林姓高中生傳真到了民視表示,自己那天只是說「做得那麼爛、下台下台」,沒想到就被兩名員警強拉帶走,在派出所裡對他進行資料調查。

為此,林姓高中生特別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認為警方根本無權認定他犯罪,而他也只是行使言論自由權,林姓學生控訴,警方違法限制他的行動半小時,無限擴權,應該再教育,該好好唸書的才是那些警察。

相較於嗆馬的林姓學生,2007年11月,嗆扁查理同樣在公共場合高喊老百姓快過不下去,雖然他當場遭到國安人員隔離,但事後並未遭到逮捕,也沒被留置,查理說,警方執法的確過當。

的確,警方執法標準不一,讓言論自由有了不同的後果,嗆扁也好、嗆馬也罷,換了總統,才知道官員們也換了腦袋。(民視新聞陳嘉爵、沈培智台北報導)

回應:併欄 2009-03-15 22:08:54 (IP: ) T 2707_R 12 引 用
什麽時候,台獨要靠一個高中生了

發表:人參苦短 2009-03-15 00:00:21 (IP:  ) T 2711 閱覽數:47 引 用

看個新聞就可以去告發,哇靠,那檢警每天就等著被告發,都不用上街開罰單

隨便谷歌一下就上百條,檢警就挫咧等,好笑,你的頭腦還不如一個高中生。

若我是檢警,我就對你說,你都不看統媒的啊,統媒不是這樣描寫事件。

羞死你。


回應:竹根 2009-03-15 00:17:01 (IP:  ) T 2711_R 1 引 用
誰表示台獨要靠高中生?是你自個兒說的吧!

依法告論的是法!
回應:新寬 2009-03-15 00:38:13 (IP:  ) T 2711_R 2 引 用

>若我是檢警,我就對你說,「你都不看統媒的啊,統媒不是這樣描寫事件。」

台恥:
你有種把這段話轉告任一個檢警
任一個檢警敢對我說這種渾話
我都會讓他(她)忙著寫報告!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18:58:25 (IP:  ) T 2711_R 3 引 用
新寬

>>>任一個檢警敢對我說這種渾話
>>>我都會讓他(她)忙著寫報告!

我告訴你,你的分案不會成的

你既不是當事人,又不是當事人的監護人,也不是在場的人證

你連告發的基本條件都沒有,檢警不會理你的

要分案,你慢慢等哦………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19:08:49 (IP:  ) T 2711_R 4 引 用
要告發?【人證】【物證】在那裡啊

你什麽都沒有就要去告發,憑一份新聞報導啊,真是好笑到極點。

你看一下周遭,全台灣只有你會去告發,爲什麽呢,因為沒人比你笨

人家都知道要有證據才能說話,你的證據是什麽呢

一份自由時報的新聞可以當證據啊

你高中沒畢業吧
回應:新寬笑台恥無知 2009-03-15 19:13:00 (IP:  ) T 2711_R 5 引 用
>林姓高中生特別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認為警方根本無權認定他犯罪,而他也只是行使言論自由權,林姓學生控訴,警方違法限制他的行動半小時,無限擴權,應該再教育,該好好唸書的才是那些警察。


這個高中生比台恥「長進」多了
至少人家還去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
不像台恥連「告訴」、「告發」都分不清
只會開口閉口「好笑」、「好笑」





※※※※※※※※※※※※※※※※※※※※※

高鐵嗆馬 學生:為父親而怒吼

更新日期:2009/03/13 13:01


林姓高中生嗆馬風波越演越烈,他特別傳真到了民視表示,自己是因為父親曾失業長達3個月,才說出內心的話,而且他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並非犯罪行為,警方無限擴權隨意抓人,應該好好再教育。

林姓高中生3月6日嗆馬的風波,民視新聞在事發3天後的3月10日,獨家批露林媽媽低聲下氣的向警方求情,但身為當事人的林姓高中生,可嚥不下這口氣。

在看到民視頭家來開講來賓聲援他的節目後,林姓高中生傳真到了民視表示,自己那天只是說「做得那麼爛、下台下台」,沒想到就被兩名員警強拉帶走,在派出所裡對他進行資料調查。

為此,林姓高中生特別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認為警方根本無權認定他犯罪,而他也只是行使言論自由權,林姓學生控訴,警方違法限制他的行動半小時,無限擴權,應該再教育,該好好唸書的才是那些警察。

相較於嗆馬的林姓學生,2007年11月,嗆扁查理同樣在公共場合高喊老百姓快過不下去,雖然他當場遭到國安人員隔離,但事後並未遭到逮捕,也沒被留置,查理說,警方執法的確過當。

的確,警方執法標準不一,讓言論自由有了不同的後果,嗆扁也好、嗆馬也罷,換了總統,才知道官員們也換了腦袋。(民視新聞陳嘉爵、沈培智台北報導)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19:13:50 (IP:  ) T 2711_R 6 引 用
》》》這位高中生他只是行使言論自由權,林姓學生控訴

才高中生就很會放屁,不得了,以後一定超越范蘭欽

德國學生17歲開槍殺了多少人

誰知道你這個在月臺的學生想要做什麽

誰知道你這個學生是不是個神經病

誰知道你這個學生是不是個吸毒者頭腦不清

調查你一下不行哦

好笑
回應:新寬 2009-03-15 19:22:38 (IP:  ) T 2711_R 7 引 用

台恥:

你可以夾著尾巴滾出我的欄了,我不願再花時間嘲笑你的無知了!
慢走喔!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19:26:14 (IP:  ) T 2711_R 8 引 用
新寬

你的欄,拜托A,用一下你的腦筋一下,這是我的欄

說你笨你還真是笨,連誰的欄都搞不清楚

白癡哦你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19:28:32 (IP:  ) T 2711_R 9 引 用
全台灣也只有你新寬想得到要去告發

好加在,沒有第二個神經病

回應:新寬笑台恥不知恥 2009-03-15 19:31:33 (IP:  ) T 2711_R 10 引 用

台恥:

無知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一再顯露無知
請慢用喔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19:32:29 (IP:  ) T 2711_R 11 引 用
拿著一份【新聞報導】就跑去告發,真素笑屬人

你是神經病還是白癡啊^^

年紀不小了,【人證】【物證】沒聽過嗎??

你是【人證】嗎?

真素笑屬人了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19:35:24 (IP:  ) T 2711_R 12 引 用
新寬

你又不是在場的人證,說得煞有其事的樣子

你是在演戲啊,每天假裝自己是那位高中生當事人嗎?

笑屬人了

回應:併欄 2009-03-15 22:14:15 (IP: ) T 2707_R 13 引 用
※我以一個公民的身分,到地檢署要求公務人員辦事

發表:新寬 2009-03-15 18:57:32 (IP:  ) T 2712 閱覽數:22 引 用


這就是「告發」的本質。

不論公訴罪或告訴乃論之罪,任何人只要得知犯罪事實就可以告發;而對於公訴罪依法檢察官應主動偵辦。

告發公訴罪,簡言之,就是提醒檢察官「社會上有發生這件事了」,告發之後,檢察官就沒藉口再推說「我最近沒有看報紙」了!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19:01:50 (IP:  ) T 2712_R 1 引 用
》》》任何人只要得知犯罪事實就可以告發

請問一下,你有在現場嗎?你憑什麽告發,真好笑

什麽是【犯罪事實】?

我來告訴你,那個高中生在那裡亂搞,就是【犯罪事實】啦



回應:竹根 2009-03-15 19:08:43 (IP:  ) T 2712_R 2 引 用
新寬兄:

假使有空也有心的話,請開一堂法律常識課吧,竹根看,有些人是沒有一點法律常識的。

連告發,檢舉、、、、等等沒有一點概念,還迭迭不休追著問呢!
回應:新寬 2009-03-15 19:25:44 (IP:  ) T 2712_R 3 引 用

竹根兄:

我寧願對牛彈琴
至少牛還聽得懂!

回應:併欄 2009-03-15 22:23:09 (IP: ) T 2707_R 14 引 用
嗆聲的高中生爲什麽不出來開記者會?

發表:人參苦短 2009-03-15 20:05:59 (IP:  ) T 2713 閱覽數:10 引 用

說穿了,就是沒理嘛,沒臉出來見人,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

沒三小錄用的高中生

不如一個女人阿嬌
回應:竹根 2009-03-15 21:58:31 (IP:  ) T 2713_R 1 引 用
欄主張羅出錢?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22:10:02 (IP:  ) T 2713_R 2 引 用
這輩子沒聽過開個記者會要什麽錢的,你們到底要賣什麽產品?要賣台獨大內褲?

不是說政治打壓嗎,是不是要走路工錢才要出來啊,好笑。

說沒錢,沒錢不會跟阿扁要啊

土城金庫等著你們來挖

回應:竹根 2009-03-15 22:12:03 (IP:  ) T 2713_R 3 引 用
場地?

茶水?

資料?

、、

、、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22:17:36 (IP:  ) T 2713_R 4 引 用
場地? 就在月臺呀,重現嗆聲現場
茶水? 喝什麽水,我還擺牛肉面里
資料? 資料要什麽錢,資料使用買的

說你們笨就是笨,記者會都不還會搞,還搞台獨呢




回應:竹根 2009-03-15 22:21:20 (IP:  ) T 2713_R 5 引 用
人參苦短=白痴+硬拗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5 22:27:51 (IP: ) T 2707_R 15 引 用
要倂欄就早點倂,新寬開了好幾欄你不倂,現在我開了兩欄就要倂在一起

你版主的確是個正常人,正常的胳臂向內彎,絕不會向外彎

回應:8648 2009-03-15 22:59:17 (IP: ) T 2707_R 16 引 用
我才一天不在家,怎麼家裡就搞的天翻地覆了,新寬兄怎麼把竹根兄說成是牛了!"人蔘苦短"肯定是來鬧的,不然就是633裡面那個6啦,再不然應該就是反對廢除刑法100條的支持者,警察濫權應該是同仇敵慨,您老兄怎麼一直在顛倒言論呢?

回應:竹根 2009-03-15 23:07:02 (IP: ) T 2707_R 17 引 用
>>新寬兄怎麼把竹根兄說成是牛了!

^_^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6 10:07:42 (IP: ) T 2707_R 18 引 用
斑竹啊

新寬要我滾出他的欄,結果你把我的欄倂到他的欄,新寬他不氣死才怪



回應:竹根 2009-03-16 23:08:07 (IP: ) T 2707_R 19 引 用
人參苦短:

下次竹根要開記者會就到你家開。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7 12:10:06 (IP: ) T 2707_R 20 引 用
今天成案了沒?

快向大家報告, 不要偷懶!

回應:新寬 2009-03-17 12:17:57 (IP: ) T 2707_R 21 引 用

>今天成案了沒?

台恥:

上週五我去告發時,就曾問:「何時分案?」
檢察事務官說:「請你一週後來查分案進度」
所以,本週五我會再去一趟,若還沒分案,我會再度告發
要乖喔!請耐心等候,別么飽吵喔!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7 12:21:32 (IP: ) T 2707_R 22 引 用
你們JOY 的癌症報告出來了沒,他說這個禮拜一會有結果,也就是昨天。

關心一下吧,這是大事。

回應:新寬 2009-03-17 12:34:23 (IP: ) T 2707_R 23 引 用
>關心一下吧,這是大事。

嗯,懂得關心別人,你還算有人性
看來這個台恥還不算一無可取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7 12:44:52 (IP: ) T 2707_R 24 引 用
JOY 比那個高中生重要多了

這個高中生自己躲起來不站出來說明,不是孬種是什麽

不敢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嗎?

不是心虛是什麽呢

回應:新寬 2009-03-17 12:52:19 (IP: ) T 2707_R 25 引 用

台恥:

你可以繼續扯皮
我要忙了,要乖喔!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17 13:18:57 (IP: ) T 2707_R 26 引 用
可憐的JOY,都沒人關心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21 15:13:13 (IP: ) T 2707_R 27 引 用
新寬跑哪裡去了

週末都到了

成案了沒啊

快像大家報告

不要偷懶哦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21 15:41:20 (IP: ) T 2707_R 28 引 用
新寬再不出來給大家報告一下進度

我也要告發新寬,告發理由是:新寬的偷懶致使高中生的人權喪失,該當何罪?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22 10:59:12 (IP: ) T 2707_R 29 引 用
人都是偷懶好逸惡勞的,我們也必須監督告發人,免得新寬睡過頭,以至於損害人了這位高中生的權益

新寬,快去辦正事!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23 11:26:25 (IP: ) T 2707_R 30 引 用
新寬

一個禮拜過去,今天是星期一,沒分案的話,今天你要去告發,記得嗎?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24 09:27:58 (IP: ) T 2707_R 31 引 用
今天是星期二

加油啊

回應:8648 2009-03-24 11:27:45 (IP: ) T 2707_R 32 引 用
你有完沒完阿!!!!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看你在那邊冷嘲熱讽..講一點有營養的.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25 07:27:02 (IP: ) T 2707_R 33 引 用
有完沒完阿,新寬,到底【玩】告發到玩什麼時候

才幾天就有人按耐不住,說我有完沒完阿

很簡單的,起因是因為新寬的有完沒完

所以,新寬什麼時候告發完,咱就什麼時候有完

回應:人參苦短 2009-03-25 11:03:36 (IP: ) T 2707_R 34 引 用
建議這位高三生學學郭才子,在家接受媒體訪問,不花一毛錢的,把事情原委說清楚

不要讓人家說,台灣沒有言論自由哦
不要讓人家新寬,使勁也幫不了什麽忙

人家檢警可以面對新寬的質疑,高中生不敢面對?

高中生怕什麽呢

有理走遍天下,這成語高中生應該知道的

回應:பீரங்கி 2011-07-28 16:11:12 (IP: ) T 2707_R 35 引 用
嗆「馬英九下台」遭逮捕的高三生,  應稱為救國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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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主題:【※嗆「馬英九下台」遭逮捕的高三生,  應控告警方妨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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