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濁水溪畔的國中生 專屬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014番外篇:【特蒸煮】之叫豬太沉重

發表:濁水溪畔的國中生 2012-07-12 18:26:46 閱覽數:30157 (IP: ) T 3580_R 0 引 用
五日節剛過2個多禮拜,先聽首跟粽子有關的臺語老歌。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46:46 (IP: ) T 3580_R 1 引 用
臺灣的粽子種類很多,大致說來,以臺式肉粽最為普遍。而臺式肉粽有北部粽與南部粽之分,作法不同,即所謂【北蒸南煮】──北部粽用【炊e】,吃起來有嚼感;南部粽用【sa-e】,吃起來有粘性。



【轉貼】北部粽:先用調味料將糯米炒至八分熟,再包入炒過的內餡如五花肉、蝦米、鹹蛋黃和香菇,並繼續蒸煮使米粒完全熟透。北部粽的嚼感佳類似油飯,且由於米先經過油炒,熱量,口味和香味都比較重。另外,北部粽使用的竹葉多為堅韌的筍殼,特色是色澤棕黃且略帶斑點。



【轉貼】南部粽:也稱為水煮粽,是以生米拌滷汁包入與北部粽類似的內餡,再將粽子放入滾水中煮熟。南部粽較北部粽有粘性,熱量較低,口味與香味也較為清淡,所以多半會再灑上花生粉及醬料食用。南部粽用的粽竹葉質地細緻而葉面較寬,食用時會帶有竹葉清香。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47:22 (IP: ) T 3580_R 2 引 用
正如同臺式肉粽的作法南北有別,政治光譜也是南北有明顯差異,一般而言,北部天龍人偏藍,南部本土偏綠。

無獨有偶,政府有個以【天平】為標誌的【獨立】機關,雖然自我標榜【我心如秤】,但是明眼人都可輕易看出這個天平長久以來都不校準,測量(自由心證)誤差值很大,而且其支點軸承已經鬆脫,早已不是等臂天平。再者,表面上名為【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但是其過往的實際作為卻是依附於黨國為政治服務,淪為顧面桶豢養的外圍打手,聽命馬狗詐騙集團行事,司法自甘墮落為私法,簡直就是有執照的黑幫圍事!

辦綠迅雷不及掩耳,高調認真;辦藍則拖延應付,讓嫌犯有時間湮滅證據。
辦綠故意洩密,形塑輿論未審先判;辦藍則秉持偵查不公開原則,唬弄了事。
辦綠罪疑惟重,沒證據也會設法叫唆做偽證;辦藍則罪疑惟輕,無罪推定原則。
只要是遇到藍營頭人,總有法條可以規避;只要是遇到綠營頭人,總有一招能治你!

簡言之,正如同臺式肉粽的作法【北蒸南煮】,特偵組變成【特蒸煮】,南北大不同,雙重標準,辦綠不辦藍!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47:48 (IP: ) T 3580_R 3 引 用
【特蒸煮】,北蒸南煮,雙重標準,天龍本土待遇大不同!

轉貼新聞:【聲押未上銬 網友質疑不公

〔記者侯承旭、鄭旭凱/綜合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收賄案遭聲押移送法院召開聲押庭時全程未戴手銬等戒具,網友一片譁然,批檢方處置不公,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痛批,同樣被特偵組聲押,為何陳水扁被上銬,林益世卻沒有上銬,完全是雙重標準。

……除了陳水扁外,陳明文、蘇治芬也是聲押就上銬,為什麼林益世不必上銬?



原來【特蒸煮】只對卸任的馬戲團秘書長講人權、談禮遇,對於卸任的臺灣人元首卻極盡羞辱之能事?

有無顧面桶黨證,是藍是綠,待遇果然差很大!有黨證不僅免上銬,連安全帶也免繫免罰?makiyo和友寄隆輝一定很懊惱沒加入狗黨,否則也不會惹出小黃運將事件。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48:15 (IP: ) T 3580_R 4 引 用
轉貼:【

◎ 黃瑞麟(作者為媒體工作者)

特偵組查辦林益世受賄案,因為掌握了錄音證據,迫使林益世不得不認罪,便有挺藍人士,以此「證明」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真是叫人笑掉大牙!

週一晚間七點,筆者在北檢開始守著囚車道,將近十點,證實林益世羈押禁見,於是囚車道上更是熱鬧,不只所有媒體守著,連民眾也陸續過來圍觀。而此刻,法警出來趕人,因為特偵組的車將進入地下一樓,停放囚車的停車場;十點左右,特偵組車輛緩緩進入停車場。

十點半左右,有法警過來告知:書記官有筆錄資料要修改,不知何時會好。於是,所有媒體繼續等待中…。

夜間十一點多,某家電視台去問法警何時讓囚車離開,法警表示,末班囚車應該搭不上了,必須改搭特偵組的車,也就是先前那輛車;問題是,特偵組的車早在十點左右,恭候多時,這豈不是刻意安排嗎?也難怪,如某電視台攝影記者講的:林益世比阿扁大耶!

上述內容,是筆者守北檢囚車道的一些花絮,媒體未必報導出來。試問,法院對待嫌犯真的公平嗎?



卸任的臺灣人總統阿扁坐囚車,混有逃難血統的馬戲團秘書長坐高級偵防車。

【特蒸煮】,北蒸南煮,雙重標準,天龍本土待遇大不同!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49:51 (IP: ) T 3580_R 5 引 用
轉貼:【北檢囚車道現場

◎ 黃瑞麟(作者為媒體工作者)

特偵組查辦林益世受賄案,因為掌握了錄音證據,迫使林益世不得不認罪,便有挺藍人士,以此「證明」法院不是國民黨開的,真是叫人笑掉大牙!

週一晚間七點,筆者在北檢開始守著囚車道,將近十點,證實林益世羈押禁見,於是囚車道上更是熱鬧,不只所有媒體守著,連民眾也陸續過來圍觀。而此刻,法警出來趕人,因為特偵組的車將進入地下一樓,停放囚車的停車場;十點左右,特偵組車輛緩緩進入停車場。

十點半左右,有法警過來告知:書記官有筆錄資料要修改,不知何時會好。於是,所有媒體繼續等待中…。

夜間十一點多,某家電視台去問法警何時讓囚車離開,法警表示,末班囚車應該搭不上了,必須改搭特偵組的車,也就是先前那輛車;問題是,特偵組的車早在十點左右,恭候多時,這豈不是刻意安排嗎?也難怪,如某電視台攝影記者講的:林益世比阿扁大耶!

上述內容,是筆者守北檢囚車道的一些花絮,媒體未必報導出來。試問,法院對待嫌犯真的公平嗎?



卸任的臺灣人總統阿扁坐囚車,混有逃難血統的馬戲團秘書長坐高級偵防車。

【特蒸煮】,北蒸南煮,雙重標準,天龍本土待遇大不同!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0:17 (IP: ) T 3580_R 6 引 用
回顧【014賤】,雖然陳啟祥早在6月26日就已經自首,然而【特蒸煮】發言人陳宏達卻在6月29日駁斥為子虛烏有,未做查證,輕率發言,讓【特蒸煮】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同時,一方面接受指控方陳啟祥的自首,另一方面卻向陳啟祥發出拘提傳票,甚至還動用刑警局AGPS定位系統及M化定位車來追蹤陳啟祥,簡直和電影【全民公敵】的手法一樣。動用國家機器對證人如此烏龍對待,為了拿光碟而破門拘提證人,【特蒸煮】還據此沾沾自喜,若非DPP立委已擁有同樣的光碟做為牽制,搞不好關鍵光碟一到手,陳啟祥就會【莫名其妙】被【江南】掉,【特蒸煮】和東廠又有何異?真是荒謬、離譜、駭然!

此外,【特蒸煮】還在6月29日發出新聞稿,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喚被告014,卻急著先拘提證人,且到案立即改為被告。直到7月1日才傳訊 014,6月26日到7月1日,整整5天, 120小時的黃金時間給予014去串供、$丟池塘、燒美金、湮滅證據……,【特蒸煮】種種匪夷所思的做法,再再啟人疑竇!

以前顧面桶爆屎天王蚯禿爆料DPP高官涉及弊案時,有那一次【特蒸煮】是先約談蚯禿,再約談DPP官員的?如果014是DPP,恐怕行政院秘書長辦公室,早已經被搜索翻爛了!如此明顯的雙重標準,也難怪外界要質疑【特蒸煮】是辦綠不辦藍。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0:43 (IP: ) T 3580_R 7 引 用
北部粽的作法,先用調味料將糯米炒至八分熟,再包入炒過的內餡,並繼續蒸煮使米粒完全熟透。南部粽則是以生米拌滷汁包入內餡,再將粽子放入滾水中煮熟。

天龍人,享有串供、湮滅或加工證據的黃金時間的優惠待遇;至於本土臺灣人,則是肉粽整串,不分青紅皂白,先放入滾水【sa】再說!

【特蒸煮】,北蒸南煮,雙重標準,天龍本土待遇大不同!

轉貼:【特偵組在等人家套招嗎?

劉瑩(作者為醫師,台北市民)

林益世索賄疑案中,陳啟祥是被索賄者,是不具公務員身分的商家,真正的「主角」、全國民意沸騰的焦點,是疑似收賄貪汙藉勢藉端的高官。結果,特偵組自案發後,先是馬上將自己冒著危險找上媒體的民間廠商列境管,放話要通緝;等廠商報到後,馬上改列被告。怪的是,高官本人、家人跟國營事業主管等等為什麼都不用趕快傳喚跟境管呢?是誰比較需要湮滅證據啊?廠商顯然是豁出去了,才會出面爆料,哪有可能爆料完就跑了,等於白爆料,白白犧牲事業呢?

特偵組又不急不徐的說︰「『必要時』將傳訊當天在場的人,以及中鋼等各公司業務相關人員釐清疑點。」之後呢?啊,之後最快下週傳林益世。天啊,這麼重大的案件,主角居然要等配角一個個慢慢上場後,才輪到他。最快下週傳喚,那請問,最慢是多久?下下週或下個月嗎?特偵組難道是要給人充足的時間慢慢套招,讓傳說中的六千萬所有經手人等(有可能包括國營事業跟更高層影武者),有充足的時間湮滅洗錢證據,甚至離境避避風頭嗎?特偵組之前對綠營先押再辦的「氣魄」,都不知跑哪去了?是學會了最近風行的淡定功夫,管他全民罵聲幹聲不絕於耳,還是淡定的先喝幾天茶,等喝完茶再慢慢傳?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1:10 (IP: ) T 3580_R 8 引 用
連中研院院士都對【特蒸煮】不抱持希望,那麼對於【014賤】,我們能寄望【特蒸煮】有所作為,將整個共犯結構一網打盡?連014能否起訴定罪都還是未知數,更別提X先生、幕後藏鏡人了!卡早睏卡有眠!

試想,為何陳啟祥不是直接只向特偵組自首,而是同時找週刋爆料【014賤】,且將錄音光碟帶另行託交DPP立委?基本上就是不信任【特蒸煮】,怕【特蒸煮】採取雙重標準,官官相護吃案,怕被【江南】掉!

轉貼新聞:【院士批馬抹黑宇昌 犧牲生技業

〔記者王昶閔、湯佳玲、謝文華/台北報導〕宇昌案至今真相未明,中研院院士陳定信昨天出席院士會議外受訪痛批,馬團隊對宇昌案的指控根本就是「假的」,當初擺明就是在「騙選票」,用污名化的手段把蔡英文「打壞掉」,「非常不道德」。為了勝選,竟然不惜犧牲台灣的生技產業,實在非常可惡!

對外界呼籲特偵組儘速公佈調查結果,陳定信無奈地說:「你覺得我們還能寄望特偵組嗎?算了吧!」他認為,政府絕對不可能公佈真相,「因為他們不會自己打自己嘴巴」。

院士廖運範也說,藍營對宇昌案作出不實指控,甚至還涉及竄改相關文件,對國內生技產業發展形成很大衝擊,很多海外生醫學者很氣餒、心寒,大家不想回台灣了。

院士陳垣崇表示,宇昌案確實影響到國家生技產業發展,讓海外生技專家回台投資和貢獻所長的意願降低,也可能造成國外會有一些「台灣不支持生技產業」的負面印象。

陳垣崇說,羅氏藥廠全球技術營運總裁、宇昌生技公司創辦人之一的楊育民,辭去生技產業策略諮議委員會委員一職就是最好例子,希望政府勿把政治凌駕產業之上。

院士陳建仁也表示,當初質疑宇昌案的人,把大力投入研究及推動的院士何大一及政府官員污名化,不僅讓當事人情何以堪,更將台灣好不容易冒出的生技產業成果,被打回原點。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1:31 (IP: ) T 3580_R 9 引 用
轉貼Simon前輩好文:【特偵組已經要這樣結案 吃案了嗎?

【轉貼新聞】:林益世可能「膨風」抬價 獨吞賄款

中國時報【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錄音帶暗示,「要處理好幾個委員」,外界懷疑有立委涉案。但林迄今對六千三百萬賄款流向拒不吐實,特偵組研判,以林宣稱「行政院只有三人上班」的囂張言行,要他把辛苦得來的「油水」輕易分給立委,不符他的個性,不排除是林「膨風」抬高賄款價碼,錢都被他一人獨吞。

熟悉林益世行事風格的立院人士也表示,林益世為有權參議國營事業人事的政院幕僚長,曾任立院大黨鞭,加上又是層峰愛將,本身已經「夠大尾」了。如果由林當「大包」,再轉包給其他小包(立委),反而可能讓林益世身陷索賄曝光的風險中。這名人士研判,林益世獨吞賄款的可能性相當高。……

==========================================
回信發言人:Simon, on 05/07/2012 11:29:21 (IP code: 126.210)
特偵組自己做的下台階, 做得多好啊 !
特偵組未完全排除林益世轉送賄款的可能,分析他送錢對象不是上貢給政壇「極高層」,就是為了擺平在任或卸任的「歹剃頭」立委。
1. 如果是送錢給高層,林應該會一肩扛責,案情將難有發展。
2. 若是用錢來擺平立委,而林願配合,案情將持續發展。
Record ID: 1341458481R011 From: 台灣
==========================================
回信發言人:Simon, on 05/07/2012 11:30:39 (IP code: 126.210)
特偵組說: 如果是送錢給高層,林應該會一肩扛責,案情將難有發展。
預告案子就這樣了

Record ID: 1341458481R012 From: 台灣
==========================================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2:07 (IP: ) T 3580_R 10 引 用
利用光譜(spectrum)分析的原理,建立劃時代的【北蒸南煮】SOP,鐵定留名青屎的初代【特蒸煮】的袞袞豬公嘴臉……(抱歉!污衊到豬,是袞袞諸公才對!)



【轉貼wiki】:特偵一班2007年4月2日成立。
主任兼發言人:陳雲南
成員:沈明倫、侯寬仁、周士榆、林嚞慧、越方如、周志榮、朱朝喨、吳文忠及李海龍

當年豪氣嗆聲【扁案辦不出來即下台】,如今【014賤】能否比照【相同標準】辦理?!麥憨啊啦!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2:30 (IP: ) T 3580_R 11 引 用
遇綠色,缺乏證據就製造證據、叫唆偽證、惡意引用、羅織罪名,想方設法整死你,就算搞錯了還是硬拗,也不會因烏龍辦案而道歉或受到懲處。像南科減振案,謝清志這位知名學者在牢中飽受煎熬,被惡搞到差點發瘋,幸好後來被判無罪,但是【特蒸煮】恐龍檢察官朱朝喨一點責任也不用負,照樣做它馬的檢察官,幹!

遇藍色,則是以罪證不足……blabla,種種藉口來想方設法開脫。像江國慶冤死案,陳肇敏一干狗官就因此而逃過一劫,連國賠都是全民買單!幹!

以下是【特蒸煮】歷來因【北蒸南煮】的實務運用──所引發的重大爭議事件:(轉貼wiki)

(1)特偵組曾經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指控陳水扁私吞外交款項,法官因此批評特偵組。

(2)以恐嚇商人的方法栽贓:辜仲諒就承認因特偵組以羈押威脅而做出偽證,特偵組利用此偽證來羅織扁家罪名;杜麗萍也對特偵組做出類似指控。

(3)前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等人曾經以羅織的偽證羈押起訴國際知名學者謝清志等人,謝清志為台灣高鐵行經南科路段進行減振工程,該工程是因為高鐵震動造成電子廠商對南科的疑慮,因此進行減振工程已確保南科招商順利及正常運作,但減振工程是工程創舉、沒有前例遵循,特偵組卻惡意引用檢視有一般工程是否有弊案的標準來檢視特殊工程,當然可以假造出弊案;由於明顯是誣告,因此此案被判無罪。

(4)對於眾所矚目的江國慶冤死案,特偵組以罪證不足、身份不合及過了法律追訴時效為由,不起訴涉案官員;但實際上還是有重大刑事責任在追訴時效內。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2:51 (IP: ) T 3580_R 12 引 用
主動辦案沒績效,追查弊案的能力比一本娛樂八卦週刊還不如,當馬狗貪腐詐騙集團的鷹犬,打壓言論、追殺異己倒是很在行!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宋太宗戒石銘十六字箴言,全數奉還給【特蒸煮】!若是知恥的話,就該切腹自殺,以謝國人!幹!

轉貼新聞:【台聯質疑「特偵豬」 三幹部遭警約談

〔記者顏若瑾、林俊宏/台北報導〕台灣團結聯盟五月十五日率眾前往特偵組要求嚴查台電與中油相關弊端,並在會場出示「特偵豬」的文宣,質疑特偵組變成「特偵豬」,辦案不力。台聯三位幹部在本月初接獲警方以「涉嫌侮辱公署案」為名發出的約談通知,台聯昨召開記者會批評特偵組「小題大作」,「主動辦案沒績效,打壓言論最拿手」。

特偵組代理發言人張進豐表示,民眾抗議陳情應該要理性發言,且內容要可受公評,即使是批評一般人也不能指對方是「豬」,何況是在特偵組大門前,用高分貝辱罵檢方是「特偵豬」。相關言論是否涉及侮辱公署,將交由台北地檢署調查。

台聯台南市黨部主委陳昌輝、台聯黨團副主任劉國隆與台聯組織部副主任周倪安等人,在五月十五日率眾到特偵組前抗議陳情,批評特偵組被馬英九總統的「米酒」給灌醉,所以視而不見,質疑特偵組變成「特偵豬」,要求檢方積極偵辦台電與中油弊案,並凍漲油電,以平息民怨。

事後,三人在本月初皆接獲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發出「涉嫌侮辱公署」的到案約談通知。

台聯秘書長林志嘉昨天陪同陳昌輝與劉國隆在黨部召開記者會,林志嘉質疑,台電與中油的爭議延燒數月,檢調卻遲無作為,台聯當天的抗議行動符合實情,也是反映民意,希望特偵組積極偵辦,沒想到事後卻遭特偵組要求地檢署,以「侮辱公署罪」移送台聯三位黨內幹部,特偵組如此作為,有如回到白色恐怖時期。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3:16 (IP: ) T 3580_R 13 引 用
叫【特偵豬】太沉重,TSU的文宣確實嚴重污衊侮辱到豬,應該改進!



【轉貼新聞】:台聯秘書長林志嘉今天(7/9)表示,特偵組自成立以來,不曾主動偵辦過大案件,所偵辦的案件,都是有人舉報,再不就是周刊爆料,就是因為特偵組的不作為,才會令民眾對台灣的檢察系統失望,所以台聯幹部才會率眾前往特偵組,要求特偵組應主動著手調查國營事業弊案。

日前(5/15)台灣團結聯盟黨內幹部,率眾前往特偵組,要求徹查台電、中油弊案,記者會中的文宣舉牌「特偵豬」,事後卻遭特偵組交辦地檢署,以「侮辱公署罪」將台聯黨內三位幹部函送法辦,台聯表示嚴正的抗議,特偵組如此的作為,有如回到白色恐怖時期。

台聯秘書長林志嘉認為,連台灣的國家元首,都可受社會公評,甚至是遭民眾批評,沒想到特偵組卻是開民主的倒車,走回白色恐怖、言論戒嚴的老路,日前有人質疑「特偵組」有如中國明代的「錦衣衛」,特偵組如果要站起來,必須大刀闊斧對民眾關心的弊案進行徹查,至於被批評、公開挑戰的事,特偵組應該接受與容忍,毋須對這些小事著力,辦好大案讓人肯定才對。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3:43 (IP: ) T 3580_R 14 引 用
【轉貼】: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下列案件:

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
二、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
三、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

特別偵查組置檢察官六人以上,十五人以下,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一人為主任,該組之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及其他人員,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自各級法院檢察署中調最高法院檢察署辦事。
特別偵查組為辦案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協助偵查。
特別偵查組檢察官執行職務時,得執行各該審級檢察官之職權,不受第六十二條之限制。調辦事之檢察官行使職權,不受第六十六條之一之限制。
立法院得於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案件偵查終結後,決議要求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赴立法院報告。
=======================================

【特蒸煮】台電弊案、中油弊案、014……該辦的正事不辦,專門打壓欺負小老百姓。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4:06 (IP: ) T 3580_R 15 引 用
要【特蒸煮】放棄【北蒸南煮】SOP,以辦綠的標準偵辦【014賤】及背後肉粽整串的馬狗貪腐詐騙集團?搞不好它們寧可當【特偵豬】,也不敢逆鱗!

轉貼:【「特偵豬案」應聲請釋憲

◎ 黃帝穎(作者為律師)

日前台聯黨前往特偵組要求嚴查台電與中油相關弊端,並以「特偵豬」形容特偵組辦案不力,卻遭特偵組以「侮辱公署罪」送交北檢調查,並約談台聯抗議人士。

事實上,人民以「侮辱」方式對特偵組表達抗議,並非毫無理由。馬總統執政這四年來,特偵組查辦的都是前朝高官,對於真正的當權者(馬團隊)沒有查辦任何一人,人民當然質疑特偵組「辦綠不辦藍」,故以「特偵豬」來形容特偵組對台電等弊案的辦案不力,自屬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

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及第六四四號解釋意旨,國家應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的「政治性言論」,此亦應包括以「侮辱公署」來表達不滿政府之「政治性言論」,因此刑法第一四○條「侮辱公署罪」顯有牴觸憲法第十一條「言論自由」之保障意旨,未來承辦台聯「特偵豬」侮辱公署案的法官,應主動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釋憲,以維護民主憲政之人權保障價值。

其實,林益世貪瀆案,給了特偵組重拾人民信賴的機會,與其脅迫人民不能侮辱特偵組,不如確實「公正執法」,用行動證明沒有所謂「辦綠不辦藍」。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4:28 (IP: ) T 3580_R 16 引 用
轉貼:【侮辱公署罪的前世今生

侮辱公署,英文contempt of authority,意為侮辱當權。愛因斯坦對此有名言:如果以侮辱當權(authority)控我,注定我將成為權威(authority)。……

……侮辱公署罪名,專制統治遺毒。前日調查局控告張友驊『侮辱公署』,是行政權智障,錯把公僕當衙門。檢察官若據以起訴,如同謝大寧被起訴侮辱國防部﹑蘇盈貴被起訴率眾侮辱高雄市議會﹑陳婉真祭奠法務部被判刑,那是法律人自我犯賤,錯認官署仍享有凌駕現代刑民法之上的封建地位。

台灣搞法,倒是與大陸法系的幾個國家類似。用侮辱官署罪鎮壓言論,不存在大陸法系的母國,而在殖民地。有西班牙與法國法源的中南美國家,蔑視罪常被擴大解釋為對官署的不敬,特別在皮諾特時代的智利,這個著名的軍事獨裁者常用蔑視罪為軍隊的撲殺行為鋪路。繼阿根廷與巴拉圭分別在1993與1996分別廢除侮辱公署罪刑,類似的修惡法活動在其餘十六個國家逐漸開展,銷聲匿跡可期待。同是大陸法系的東方國家,日本則早在1947就廢除了不敬罪。台灣呢?總統府與行政機關仍帶頭惡搞,檢察官唱和。
=======================================

希望這些藍營寫手不要像【特蒸煮】一樣,北蒸南煮,雙重標準。拿出【知識份子】的道德勇氣,用你們之前的觀點,出來聲援一下TSU吧?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0:54:54 (IP: ) T 3580_R 17 引 用
坦白說,叫【特偵豬】太沉重,豬到底那裡得罪了人類,幹嘛要叫【特偵豬】,分明是侮辱汙衊豬!

說起來,豬全身上下,從鬃毛、皮、血、骨、內臟、骨髓,不論是成為佳餚或其他材料,甚至是迷你豬寵物,豬對人類的貢獻度遠遠大於只會當馬狗貪腐詐騙集團打手的【特蒸煮】!



叫豬太沉重,就叫【「特偵組」就是「錦衣衛」】,不然,【特蒸煮】也OK啦!

總之,人要懂得感恩惜福,所以,不要把【特偵豬】這種負面形象的字眼強加在豬的身上!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2 23:51:18 (IP: ) T 3580_R 18 引 用
轉貼:【X急驚風 特偵組慢郎中

◎ 葉昱呈(作者為公務員)

法務部長曾勇夫日前在中國國民黨中常會說,以林益世案為例,檢舉人先提供事證向媒體爆料,顯示現行保護、鼓勵揭弊者的法制不周,將制訂「吹哨者保護法」,事實上,曾勇夫只說對一半,檢舉人除了擔心身分曝光後的自身安全外,更在意的是特偵組是否「吃案」或「放水」?

六月二十七日,陳啟祥向週刊爆料遭林益世索賄八千三百萬元後,由於內容可信度高,逼得特偵組「不敢吃案」,並展開偵查,但案發至今,特偵組花了四天烘鈔票、清點沈若蘭送交的一千八百萬元賄款,三度借提林益世,四度約談彭愛佳,辦案進度「龜速」,遲遲沒有新的進展,甚至幾位關鍵人物如管新灣、郭人才、林仙保、黨政高層X先生等人統統未約談,結果該撈的撈、該燒的燒、該串供的也已串供,不禁令人質疑,特偵組是否有大案小辦、故意放水之嫌?

「辦綠不辦藍」、「選擇性辦案」、「遇藍就轉彎」、「重判綠、輕判藍」等現象,都是目前外界對司法公正性的質疑,林益世索賄案,是否真如馬英九所稱「不論層級查到底」?全民都在看!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3 21:59:12 (IP: ) T 3580_R 19 引 用
這隻以羅織的偽證羈押起訴謝清志博士的朱朝亮就是前【特蒸煮】檢察官!

轉貼:【警總藉司法還魂

◎ 倪國榮(作者從事自由業)

三十一年前,陳文成三十一歲,在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統計系任助理教授。一九八一年七月二日晨陳被警總帶走,隔日即被發現墜樓死於台大研究生圖書館旁草地。

謝清志博士七年前幫台灣解決了高鐵經過南科帶來的震動問題,但卻被檢察官以圖利廠商起訴,先羈押兩月,七年來一審、二審皆無罪,現在更一審又無罪。

警總雖然解散了,但卻藏匿在司法制度裡,依然可以毀掉人才。

當檢察官朱朝亮說出「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的名言,又與逆我則死的警總何異?司法人不以追尋正義為重,則是迫害人權的打手。

這兩位學者人才先後的遭遇,說明司法人權的進步實在牛車緩拉,司法體系還是陰暗重重;謝若運氣不佳,沒碰上速審法,檢方可以一再上訴,更二更三一直更下去,了無天日,直到老朽為止。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3 22:30:46 (IP: ) T 3580_R 20 引 用
轉貼:【檢察官的第二生命

◎ 陸念慈(作者從商)

針對有電視名嘴稱「林益世案有主任檢察官涉入」,以及週刊表示「王啟明主任檢察官越權指示斷料」等情事,高雄地檢署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澄清;雄檢發言人在電視上說:「名譽是檢察官的第二生命。」雄檢為何不去做做民調,看看大家認為檢察官到底有沒有名譽?

先來看看今年五月七日的新聞吧!就是這個高雄地檢署的檢察官吳傑人,因利用辦案權勢,脅迫美女證人性交,今年初被依不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性交)的貪污罪,判刑七年六個月確定!原來雄檢有這麼好的名譽?

再看看上次五都選舉,由於胡志強放任台中色情猖獗,部落客廖小貓就將胡志強的「Hu’s girl」短片KUSO修改以為諷刺,結果台中地檢署馬上就冒出來說要分案偵辦?將有事實根據的「言論自由」,故意扭曲成「意圖使人不當選」,請問這算是檢察官哪門子的名譽?

還有特偵組檢察官竟然教唆辜仲諒做偽證誣陷阿扁?偵辦蘇治芬、陳明文、邱義仁等就直接收押,結果這些人到現在根本無罪?羅福助明明有逃亡之虞卻讓他交保,判刑確定就縱放他落跑中國?其他還有國民黨一堆貪腐,例如朱婉清、朱安雄、王志雄、伍澤元、梁柏薰、王玉雲、陳由豪、劉松藩、李慶安、王又曾…等等。這就是檢察官的名譽?

最重要的還是林益世案,這件罪行絕不可能由林益世一個人就能完成;兩年前林益世只是一名立委,要是沒有行政體系的中鋼長官出面施壓,地勇不可能得到合約!因此如果特偵組辦到最後,不但只辦林益世一個人,而且還由貪污辦成詐欺,屆時檢察官會有什麼樣的「名譽」?相信應該就很清楚了!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3 22:33:26 (IP: ) T 3580_R 21 引 用
【特蒸煮】會不會因為最近石油回漲,所以沒得加油?

轉貼:【特偵組加油 不要漏油

◎ 劉瑩(作者為醫師)

地勇為了一份中鋼子公司中聯的爐渣兩年合約,付出了六千萬,請問一下,有沒有可能只這一家花了六千三百萬白花花的大洋,其他分到合約的廠商都不需要活動費呢?萬一有的話,又是給誰呢?特偵組有沒有去查其他家幹部負責人跟親友帳戶,是否有大額提領不知去向的異常進出,或是大額換匯美金呢?

至於第一時間說不認識的吳敦義,現在只承認陳女友的親家公是他的好友,其它一概沒有。可是,陳啟祥當時想拿合約時,按常理第一個想到的門路,會是有中鋼人事最後決定權又有人可以牽線的政院大咖(然後發包立委等),還是一位資深立委呢?立委就能夠主導全局,包括中鋼的人事嗎?公家機關,通常有人事權的才會有影響力(林益世的錄音帶也強調這點),會完全沒想到前者嗎?吳跟助理等人的通聯,三親等跟樁腳親信等的資金流向,請問會派人去查嗎?

林益世的測謊不過,國人應該一點也不意外,因為沒多少人會玩美金變回台幣的大衛魔術,也不會有人把獨吞的幾千萬現鈔藏在家裡兩年而不用掉或匯出的。更何況,舊的不去,新的要放哪裡呢?特偵組查到的以台幣為主的七千多萬,最接近常情的推測,應該是拿到不久還沒處理掉或分配掉,暫放家中的錢,至少絕不會是兩年前那幾袋美金的錢(何況連換算後的數目也不對)。

特偵組,這案子疑點還真不少,請加把勁吧!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4 20:51:36 (IP: ) T 3580_R 22 引 用
遲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

從海外抱持滿腔熱忱和專業知識回來貢獻故鄉,只因【顏色不對】,就遭到惡質檢察官的羞辱對待──未定罪之前就先羈押人,成為有史以來內閣首位被羈押的政務官,而且一羈押就是59天,再以羅織的偽證起訴,幾番折騰,擺明就是【教訓】你的流氓心態。

南科減振工程案如此,宇昌案何嘗不是如此,選擇性辦案與政治指導凌駕一切!再再影響後續原本有志回臺灣貢獻的專業人士的意向,也形塑國際社會對臺灣的負面觀感,這些鉅額且難以彌補的損失,自甘墮落為它馬的東廠鷹犬負擔得起嗎?幹^19748!

轉貼新聞:【南科減振案更一審 謝清志依舊判無罪

當年曾被收押偵辦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纏訟五年多的南科高鐵軌道減振案,民進黨政府時代的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當年被檢方大動作偵辦、收押,指控圖利並起訴,但一、二審謝都獲判無罪,台南高分院更一審昨日仍維持無罪判決。由於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察官須能提出「判決所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等三種情形才可上訴,法界人士一般認為,謝清志幾可確定無罪。

謝清志被檢方指控涉嫌護航鴻華聯合科技,協助取得南科減振工法規劃技術服務案,獲利三十四億元,於九十五年十二月以圖利罪起訴謝清志。但是台南地院判謝無罪,檢察官上訴二審被駁回,再上訴到最高法院,經發回重新審理。

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仍認為,沒有證據足以認定謝清志洩漏或交付減振工程招標文件草案給包商,或配合更改工程招標方式,不構成圖利及洩密等罪。

檢察官可望不再上訴

由於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九條規定,更一審駁回後檢察官如要上訴,必須有「判決所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判決違背判例」等三種情形,謝案目前看來,不符合任何一種情形,檢察官可望不再上訴。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4 20:52:12 (IP: ) T 3580_R 23 引 用
一位海外的臺灣籍學者,放棄高薪返鄉十年,一心奉獻給祖國臺灣,一項世界首見的減振特殊工程,根據科學實驗結果的選擇,卻被阿薩不魯的檢察官視為一般工程弊案?!

聲援謝清志博士



簡介:因南科減振工程案在23日深夜遭台南地檢署羈押的行政院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是一位熱愛台灣,畢生都貢獻給航空太空領域的科學家,從早年被列入海外「黑名單」,後來放棄美國的高薪,回台灣進入國科會太空計畫室工作至今,三顆衛星都是在他手上監督順利發射、運轉。

謝清志,民國三十年十月十七日出生,台灣台南人,民國五十四年成功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畢業,民國五十七年取得台灣大學土木工程碩士學位後出國進修,民國六十二年取得美國密西根大學電腦資訊控制研究所碩士,再隔兩年取得同一所大學航空太空博士學位。

取得博士學位後,他任職同一所大學的海洋研究所研究科學家,民國六十五年到六十八年任職美國洛克威爾工程導航控制定位分析師,民國六十八年到八十四年任職美國太空公司導航定位分析師、衛星計畫工程師、火箭發射計畫工程師等。

民國八十四年謝清志返回台灣,仍然在他最熟悉的太空領域內服務,從八十四年到八十九年擔任國科會太空計畫室特聘研究員,並從八十九年升任國科會副主委……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4 20:52:38 (IP: ) T 3580_R 24 引 用
好書紹介……



謝清志的生命振動

作者:謝清志、彭琳淞
出版社:玉山社
出版日期:2008年10月09日

【內容簡介】:
為何寫這本書
還南科高鐵減振工程一個公道
感謝陪伴走過煎熬的親朋好友

【本書特色】:
一個三輪車伕之子的成長故事
一段海外台灣人返鄉服務的際遇
一項世界減振工程的創意成就
一場無情的人格污衊與煎熬
一段深觸人心的親情告白
一個編撰虛構的犯罪故事
一場洗刷冤屈的司法訴訟

一本您不能錯過的好書

【作者簡介】:
謝清志 1941
台南人
密西根大學航空太空博士
學理工但對人文有興趣
五點起床打乒乓
紅酒一杯
咖啡一杯

彭琳淞 1961
新竹人
咖啡一杯
啤酒一罐
午後起床泡溫泉
學人文但對理工有興趣
東海大學社會學碩士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4 20:53:17 (IP: ) T 3580_R 25 引 用
【轉貼】:謝清志的生命振動──作者自序:台灣天光?

我一生被定位為工程科技人員,深知所學有限、知識無止境,所以很少會因參與一件工程、辛苦努力完成,而覺得自己了不起;因為,每件工作,無論大小,都不是我自己一個人能力可單獨完成的。

生活、學業,或事業上,如果有進步與成就,常常是因既存的外在誘因,加上些許的運氣所致;不進步,或失意時,大多又是因自己的努力不夠,也怨不得他人。

這本《謝清志的生命振動》一書,你即將發現,我謝清志跟許多人一樣,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生命個體(菜市仔命);我的生命因起落而生振動,就像一個被擲在地上的籃球,落地反彈,彈高又落地,上下振動,直到力道消失才靜止。

我參與過不少國內外工程科技計畫,每當計畫成功執行完成,身為團隊成員之一的我,得到的褒獎常是一頓慶功宴,有時外加一張感謝狀。感謝狀拿回家掛在牆上,驕我妻及兒女,怡然自得。

然而,二○○一年後,我有幸參與的「南科高鐵減振工程」,結局卻和以往大大不同,所造成的振動特別劇烈,振幅之大,力道之猛,幾乎令我差點倒地不起。

就因靠著大家的扶持,還有老天的幫忙,我終能轉危為安。真是要感謝天,感謝地,感謝大家!

這次的結尾很不一樣,我心已不再憤恨不平,相反地,感覺較以往獲得更多,也更有意義。因為,除了工程科技知識的增進外,我還有了新的學習:(一)親情與友誼間的生命對話及告白;(二)牢內牢外的生活感受;(三)檢調人員、公訴人、被告、證人、律師及法官等司法制度上的角色定位與運作。

這一趟,我身歷其境,一舉數得,不能說值回票價,卻真的不虛此行。

當一個人失去自由,被隔離於社群之外,不能與親人、朋友聯絡,與外界音訊全無時,其情境與死亡相近,有的只是「短暫」與「永別」之分。朋友們,會因此惋惜、同情、憤怒;親人們,則是不捨、失望、絕望、懊悔;但他們無邊的等待,只會讓關心與營救更加無力,有時更是換來自責。同樣地的境遇,也會發生在被隔離的人身上,虧欠、無助、無奈,還有想向親人訴說的衝動,使得他因此說出平常說不出口的話語。這難得的經驗,我願意與大家分享。

我的生命因這五十九天的牢獄生活而增添不少「禪意」。進牢前,渾然不知坐牢這回事;在牢裡,無論如何掙扎、聲嘶力竭,外面親人則完全聽不到。

剛開始,鬥志昂揚,但度日如年,信心也逐漸動搖;本來從未發生的事情,竟然經不起檢方多次訊問,我也懷疑起是否真的發生過!漸漸地,我開始相信那是曾發生過的,繼之,我竟會在訊問者的刻意操作下,深信不疑地認為我確實做了那些不法的事。要說這就是「催眠」、「洗腦」,都十分貼切。

二千多年前,曾參這位中國春秋時期的學者,連殺雞都不敢看,但他的母親在聽別人說了三次「曾參殺人」的傳聞後,竟也緊張得懷疑起「曾參確實殺了人」!在牢裡,我終於體會這二千多年前的心理學問題,因為在那裡「曾參殺人」的戲碼每天都在上演。


我們天天聽「法律人」說,犯罪事實要有證據,而要能證明犯罪的證據,必須要一般人不致有所懷疑才可 (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同時,要指控被告有罪,舉證責任在檢方,而不是被告。所以,在檢方舉出證據,在法官宣判以前,被告理應被視為無罪,這就是所謂的「無罪推定原則」及「證據裁判主義」。

不幸的是,台灣檢察官所寫出來的起訴書,幾乎都是以「合理的懷疑」(並不是一般人不致有所懷疑)來包裝編撰一個犯罪的故事,而被他們用以來佐證這個編撰故事的片面資料,錯誤百出,也就屢見不鮮!

然而,這個含有編撰犯罪故事的起訴書,就是承辦法官在正式開庭前,先收到、先閱讀的東西。可想而知,打從第一次開庭時,許多法官在心理上就已覺得被告有罪,蒞庭審判時反倒要聽聽你這「罪犯」如何證明自己無罪!我十分懷疑,究竟有多少法官在審理過程時,會提醒自己堅守「無罪推定原則」及「證據裁判主義」?

這二年來,我的團隊與律師們就是夜以繼日地努力找證據,為的就是要證明我的無罪;本來,檢察官應負舉證來證明被告有罪的,現在卻變成我這個被告必須舉證來證明我無罪,多麼荒謬!

這就是民主後台灣今日的司法現況。有人說,台灣已經「天光」了,但這樣的檢調系統,卻又令台灣烏雲密布!

而我個人,以五十九天的牢獄,我與其他九位被告,也以近二年來的煎熬,見證了這樣深刻黑暗的現況。

最後,我必須感謝在這段期間給我愛與溫暖、信任與鼓勵的親朋好友,我銘記五內;本書若因內容需要而必須提及您因而帶給您不便,也請見諒!

回應:濁水溪準高中生 2012-07-14 20:53:56 (IP: ) T 3580_R 26 引 用
【轉貼新聞】:旅美台灣工程師協會會員的洪順五表示……因為南科減振工程是全球首見的工程,早先國際標有五家廠商投標,每家廠商都說自己可以做,其中一家日本廠商甚至叫價新台幣一百多億元,也有台灣廠商宣稱只要三億元價差很大。

後來從五家廠商淘汰後剩下兩家,謝清志要求他們各自以小規模實驗證明成效,最後再根據科學實驗結果選擇可以接受的廠商承包工程,從頭到尾是根據科學實驗結果的選擇,何來圖利廠商之有?如果只用工程款高低價差評斷謝清志圖利廠商,這種結果令人難以置信。

洪順五並說,謝清志早就明白,南科減振工程若沒做好,會演變成政治問題,更會讓行政院的施政能力遭質疑,就算六日選擇的是工程款較便宜的廠商承做,萬一做不好,沒有達到該有的效果,對政府和廠商已投資數千億元經費的南部科學園區來說更是不公平,損失更慘重,所以這是非得成功不可的工程。……
==========================================

它馬的東廠鷹犬以一般工程的標準來檢視這項全球首見的特殊工程,而預算超過140億的【靠北花博】呢?一般的花卉採購卻被誇飾成特殊罕見的【藝術】?

一株10元的九層塔報價300元?
稀鬆平常的空心菜一株要200元?
隨便那間五金材料行都買得到的南亞塑膠水管1公尺就要700元?
建築系學生用竹片製作的蒙古包造型休息室一座報價32萬元?

還有那個號稱是百老匯規格,2個晚上就燒掉2億1500萬的【夢遺家】,又是採取什麼不要臉的檢視標準?

【轉貼】:謝清志舉例說,當初起訴他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曾對媒體說,「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這是何種心態。……

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它馬的東廠鷹犬,小心【檢察官生的兒子沒屁眼/中央社新聞】!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16 13:01:34 (IP: ) T 3580_R 27 引 用
叫【特偵豬】太沉重,請別侮辱汙衊豬!豬的智商還不至於像馬狗貪腐詐騙集團打手【特蒸煮】一般低路!

轉貼:【滅證空間與斷點疑雲

馬英九愛將林益世涉貪案爆發二十天來,特偵組偵辦此案目前似已陷入膠著,向上、擴大兩方皆遇「鐵板」,令人質疑案子恐怕真的「辦到林益世止」!

「劃下紅線」、「設停損點」,這是本案爆發後各方的疑慮,從偵辦過程來看,這些疑慮並非純然捕風捉影,因為期間的時間差,令人質疑給林益世及家人留存「滅證空間」,並給涉案者「製造斷點」機會。

爆料者陳啟祥在壹週刊六月二十七日刊出林益世收賄及索賄錄音檔內容的前一天,即先向特偵組「自首」,特偵組非但沒有偵辦動作,還一度否認此事。

六月二十七日刊出林益世涉貪內容,廉政署當天也有令署長周志榮「看了嚇一跳」的情資呈報檢察總長黃世銘,但特偵組當天只簽分「他」字案,沒見偵辦動作。當天林益世仍是行政院秘書長,大剌剌的開記者會要求「還他清白」,府院還挺林益世,馬陳只要求他講清楚。

特偵組從六月二十六日接獲檢舉(當天林益世也接到壹週刊查證電話),到七月一日搜索及約談林益世,有四天多的時間差,這段期間給林益世及家人滅證空間,特偵組如掛線監聽,應可掌握很多犯罪跡證,做為向上、擴大偵辦線索,特偵組為何沒作為?如果有監聽,何妨說明!

還有,特偵組的發言也令人有政治考量疑慮,像副總統吳敦義被指介入林案,特偵組宣稱「內容縱令屬實,難認定有犯罪嫌疑」,急急為吳敦義否認,這是否在為涉案者製造斷點?

司法如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但不容懷疑不代表沒有政治強暴司法情事,特偵組要捍衛尊嚴,就應不理政治紅線,辦到水落石出,否則就淪為明朝的廠衛!(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16 20:31:06 (IP: ) T 3580_R 28 引 用
【特蒸煮】,北蒸南煮,雙重標準,天龍本土待遇大不同!

轉貼新聞:【差很大?鄭文龍:扁搭囚車 益坐偵查車

新頭殼newtalk 2012.07.16 林朝億/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貪瀆案後,特偵組辦案藍綠大不同再受質疑。前總統陳水扁辯護律師鄭文龍就指出,光從阿扁出庭搭的是囚車,林益世卻是坐偵防車,就可以看出這種差別待遇。

從2008年特偵組開始偵辦扁案就擔任辯護律師長達4年多的鄭文龍,感觸良多的說,這次特偵組也是辦綠不辦藍;首先,阿扁剛卸任總統,那時還沒有積極證據時,特偵組檢察官就一字排開,宣誓要辦到底;但林益世案一開始,特偵組卻是非常呵護他,甚至連傳訊都不太願意,說依法要先傳告訴人。

其次,鄭文龍說,一般的案件被拘提的多是被告,但林益世案裡卻先抓證人陳啟祥,給人要修理證人,想要看陳啟祥到底還有什麼資料。等知道錄音內容這麼詳細,壓不下去,才不得不辦。

他說,6月26日陳啟祥就已遞出自首狀,但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卻說「這算哪門子自首?」。特偵組這樣說,違背了幾十年來法界對自首的看法,「很誇張」。

鄭文龍說,提訊時,林益世坐的是偵防車,但阿扁卻是坐囚車。阿扁一開始就上手銬,林益世卻不用,直到外界質疑後,才給林益世上手銬,並推說是因為當時扁被上手銬後,法務部修改了相關規範;但如果仔細去看,現在一般的被告也都還是被上手銬的。換句話說,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案時,一開始是把林當作「自己人」來處理的。

至於資金、帳戶的查緝,雖然目前還不確定林益世案特偵組到底追查的多詳細,但就扁案而言,鄭文龍說,從卷宗裡看,連阿扁的九等親的帳戶,例如扁大嫂的子女等等,都被全面徹查。

就涉案的罪名來看,鄭文龍指出,林益世案是典型的藉勢借端勒索,用官威壓人,硬要別人不願給的財物;而扁案曾被追加的「藉勢借端勒索」,卻是特偵組虛偽創造出來的,是檢察官到日本要求辜仲諒作偽證,以紅火案的獲利3億元來咬陳水扁。

再從當事人涉案程度,鄭文龍指出,要錢、談價碼、到拿錢,都是林益世自己本人;但扁案裡,阿扁從來沒有談到錢、碰過錢,唯一跟錢可以扯上關係的僅有吳淑珍一人。

鄭文龍在幫陳水扁辯護時,曾提出「法定職權說」,也就是收賄罪成立的要件,須與總統職權具有一定關連。對此,鄭文龍表示,若以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電玩案為例,林益世立委任內收受的6300萬元能否成立公務員收賄罪,可能有正反不同說法;但行政院秘書長勒索8300萬元,即便中鋼是民間公司,但仍有官股,且行政院可以指派中鋼董事,具有監督權;因此,林益世可能很難脫身。

就藉勢借端勒索罪而言,鄭文龍說,只要行為上具有這些要件即可,無須跟職權具有一定關連性。再從陳啟祥的錄音帶內容,的確可以看出陳的確心生畏懼,並要以錄音帶自保,最後還躲起來,林益世案確已構成藉勢借端勒索要件。

就偵辦的範圍而論,特偵組偵辦扁案時,幾乎查遍扁總統任內重大政策。鄭文龍說,從國務機要費、海外帳戶、龍潭案、世貿南港會館、外交零用金、陳敏薰政治獻金、二次金改,甚至連公文洩密等事務都查。

但林益世案,鄭文龍說,卻還沒認真查相關的共犯結構。他說,國民黨的貪腐文化有個特色,就是要去「孝敬」上面的人是拿美金,如果僅要分給下面的人,是不必用美金的。因此,合理推論,林益世案應該還有上面的人涉案。但看「X先生」傳聞出來時,特偵組卻相當被動,不願去傳訊吳敦義、曾永權等人。

以二次金改為例,鄭文龍說,特偵組是把涉及的銀行當事人全查了一遍;那涉及中鋼下腳料的所有廠商,是否也該查?他說,下腳料其實是獲利最少的,其他獲利更多的物料要不要也查一查?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23 22:32:42 (IP: ) T 3580_R 29 引 用
【特蒸煮】還真敢講,缺乏證據就憑【顏色】隨便羅織罪名指控起訴,理虧被打槍,當然沒臉再胡作非為,還說什麼【檢方不為上訴而上訴】?

再回顧一下南科減振工程案,起訴謝清志博士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怎麼對媒體說的──「檢察官辦案不一定是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

幹!這是什麼心態?如此囂張、膽大妄為,以國家賦予的公權力【藉勢藉端】,簡直就是有牌照的流氓!那個標榜公平正義的【天平】標誌可以拿掉,反正支點軸承早就鬆脫,改成【比中指】──擺明【在林北爽,按怎】的老大心態──比較名副其實!

轉貼新聞:【外交機密費案 邱義仁無罪定讞

高英茂 也無罪定讞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與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被控利用執行機密外交「安亞專案」名義,詐領經費五十萬美元,高等法院上月宣判無罪,加上特偵組昨表示全案將不上訴,邱義仁及高英茂確定無罪定讞。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昨表示,檢方不為上訴而上訴,尊重法院判決,已決定此案不上訴。

邱義仁委任律師高涌誠表示,依據刑事案件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獲判無罪的案件,檢方要上訴第三審難度極高,全案幾乎確定,邱義仁因本案遭羈押五十一天,後來以五十萬元交保,將研議提出冤獄賠償,邱義仁最高將可獲得二十五萬餘元的刑事補償。

根據特偵組當時起訴,台灣加入世貿組織(WTO)後,執行安亞專案,希望WTO秘書長蘇帕猜協助排除中共矮化台灣;邱義仁指示外交部撥款五十萬美元旅行支票,邱被控卻侵吞入己涉嫌貪污,當時外交部次長高英茂知情,依然指示所屬配合辦理。

不過,法院認為,安亞專案是由國安會配合外交部辦理,依執行慣例,國安會對口單位為副秘書長柯承亨,外交部實際決策承辦人為高英茂,並非邱義仁一人所能決定。此外,安亞專案確實使我國參與WTO的名稱未被矮化,代表及副代表職銜也沒有更動,若以成果論,沒有不撥款項道理,因此,認定邱義仁等人未詐領公款,也無證據證明高英茂是幫助犯。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23 22:33:35 (IP: ) T 3580_R 30 引 用
缺乏證據就製造證據、叫唆偽證、惡意引用、羅織罪名……,想方設法整死你,就算搞錯了還是硬拗,邱義仁被羈押羞辱51天,冤獄賠償25萬元,照例是全民買單,檢察官有因烏龍辦案、冤假錯案而道歉或受到懲處嗎?幹!

刑事補償法

第 6 條 羈押、鑑定留置、收容及徒刑、拘役、感化教育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執行之補償,依其羈押、鑑定留置、收容或執行之日數,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折算一日支付之。
罰金及易科罰金執行之補償,應依已繳罰金加倍金額附加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返還之。
易服勞役執行之補償,準用第一項規定支付之。
易服社會勞動執行之補償,依其執行折算之日數,以新臺幣七百五十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折算一日支付之。
沒收、追徵、追繳或抵償執行之補償,除應銷燬者外,應返還之;其已拍賣者,應支付與賣得價金加倍之金額,並附加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死刑執行之補償,除其羈押依第一項規定補償外,並應按受刑人執行死刑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受刑人餘命,以新臺幣五千元折算一日支付撫慰金。但其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萬元。
羈押、鑑定留置或收容之日數,應自拘提、同行或逮捕時起算。

回應:大龍峒 2012-07-24 02:25:09 (IP: ) T 3580_R 31 引 用

好欄、簽到~^^ !!

回應:修羅 2012-07-24 11:36:52 (IP: ) T 3580_R 32 引 用
根據特偵組當時起訴,台灣加入世貿組織(WTO)後,執行安亞專案,希望WTO秘書長蘇帕猜協助排除中共矮化台灣;邱義仁指示外交部撥款五十萬美元旅行支票,邱被控卻侵吞入己涉嫌貪污,當時外交部次長高英茂知情,依然指示所屬配合辦理。

>>>
WTO秘書長蘇帕猜收錢,還,按照我的標準,對台灣很不友善,當時被我在台灣開記者會罵,聽說後來對台灣頗有怨言。
這件事原本應屬於【絕對機密】,馬狗為了辦人,居然把機密公開(雖然邱義仁收買蘇帕猜的方式很愚蠢)

反觀【史亞平】案卻列為機密

回應:修羅 2012-07-24 11:44:02 (IP: ) T 3580_R 33 引 用
希望WTO秘書長蘇帕猜協助排除中共矮化台灣
>>>

台灣駐WTO公務車牌被收回>>>>責任在瑞士,不在蘇帕猜。。。。我照罵^___^

老共要求:台灣駐日內瓦的代表團發出的公文必須加註【台灣不是國家】,蘇帕猜沒阻止,也沒同意。。。當然被我幹!!!

老共要求:台灣駐日內瓦的代表團長不能稱【公使】,邱義仁說管他公使還是工友都沒關係。邱義仁也被我開罵

回應:竹根 2012-07-24 11:57:36 (IP: ) T 3580_R 34 引 用
R17那條豬蠻有特徵的,應正名為

【特徵豬】。

回應:修羅 2012-07-24 12:06:38 (IP: ) T 3580_R 35 引 用
那個時候當我幕後耗盡心力,找人開記者為台灣在WTO的國格發聲時,還被蟑螂咬


我把事情說出來,要的是讓大家清楚【搞台獨不是嘴巴說說就算了】
可是按照NPL=QD的說法是:修羅在討人情!!


討人情??請問:你能給我甚麼幫助?或者:我有要你幫我做啥嗎??

真正幫助過我的網友
Simon
阿窗
還有
討海人幫我在SF機場帶路

我是用【討人情】的方式去請求幫助嗎???

平常嘴巴講講愛台灣很容易。真的下去執行任務,光是把歐盟友台議員拉過來在長榮桂冠有店跟台派社團會談,就可以累壞你,加上真實世界的【假台獨真蟑螂】扯後腿,這件事是我主導執行的,心得是:你會對【某些蟑螂行徑的】台獨人士失望透頂。

當然還有像台東市【余耳鼻喉科】這樣單純不求名利的獨派人士,值得尊敬。但人數相對太少。

陳昭姿曾經問我:你會尊敬吳樹民嗎?我實在無言以對!!嘴巴講講愛台灣很容易,真的下去執行任務,不是你能想像的辛苦!【動手】跟【動嘴】有很大的差別


【動手的】去遇到【動嘴不動腦的】有多辛苦?你能幫忙解決嗎?如果你可以,再來說我是討人情

回應:修羅 2012-07-24 12:10:04 (IP: ) T 3580_R 36 引 用
以這個版面來講

網管動手的辛苦,我完全能體會

動手的比較辛苦


我幹過甚麼【不能見光的】我很清楚,所以【我不敢去中國】

回應:修羅 2012-07-24 12:18:48 (IP: ) T 3580_R 37 引 用
硬ㄠ一下

我談的都是【特蒸豬】盯上的【機密外交】問題,不算偏離主題

2004年我主持獨派與歐盟議員密談。。。。深深體會【定英語為官方語言】才是台獨的第一步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25 20:51:03 (IP: ) T 3580_R 38 引 用
R31>>簽到~^^ !!
==========================================

大龍峒前輩,暗安!

時間過得真快,再過一年,就要畢業?^__^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25 20:57:30 (IP: ) T 3580_R 39 引 用
R32>>這件事原本應屬於【絕對機密】,馬狗為了辦人,居然把機密公開(雖然邱義仁收買蘇帕猜的方式很愚蠢)
反觀【史亞平】案卻列為機密
==========================================

修羅前輩,從另一個角度看,SAP的確是【雞密】,不能見光……^+++++++^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25 20:58:28 (IP: ) T 3580_R 40 引 用
R34>>R17那條豬蠻有特徵的,應正名為【特徵豬】。
==========================================

竹根前輩,老一輩所說的【狗去豬來】,而【車輪旗+鈔票】也吻合顧面桶的形象,嘻嘻!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25 21:28:43 (IP: ) T 3580_R 41 引 用
誠如Simon前輩所言:【中鋼(代號2002)數字會說話,馬英九的貪腐

中鋼損益表(年) 稅後盈餘 億新台幣
阿扁 2004 2005 2006 2007
516億, 506億, 391億, 512億 平均 481億/年
馬英九 2008 2009 2010 2011
240億, 196億, 375億, 194億。 平均 251億/年

單就中鋼來說,兲騜執政四年跟阿扁第二任四年的稅後盈餘比較,足足短少了920億!2008後,國際煤鐵原料價格下跌,為何中鋼盈餘還是劇降 48%?貪污、舞弊、怠惰、顢頇,是最合理的解釋。若再加上其他國營事業,馬狗貪腐詐騙集團可能就A了幾千億!兲騜清廉?呸!

轉貼:【〈金恒煒專欄〉特偵組是馬腳?

中鋼有沒有捲入林益世案?中鋼董事長鄒若齊擋得住擋不住林益世的魔掌?坊間固然多方質疑,但絕對比不上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的剖析。林文淵說,中鋼最賺錢的前五年,全在他任內,「現在第一季還在虧損。」民進黨執政,中鋼日進斗金,馬英九執政,中鋼虧損連連,重點在吳敦義拔擢了政治性很強的鄒若齊回鍋,中鋼不務正業的淪為政治樁腳。這種中鋼模式與特偵組有沒有不同?林文淵簡略敘述他被特偵組「特務」的過程,真是驚心動魄。

林文淵是前朝官員,在特偵組誅殺之列,並不出人意外;只是特偵組敢如此赤裸的幹,叫人瞠目。林文淵說:「二○○八年下來後,我被特偵組、北檢、高檢叫去問,起碼十次以上,本來都以證人身分,後來改列被告,…,於是我問特偵組為什麼?…他們居然說媒體爆料太多,他們壓力很大,所以改列被告。」壓力從哪兒來?為什麼可以指使特偵組把無辜者列為被告?只要與林益世案一對比,分別也就出來了。

林案發生後,檢察總長黃世銘首次在記者面前公開說明,他表示:「檢察官不能僅依媒體爆料辦事,動輒發動約談搜索。」原來對綠營及綠朝官員是一個樣,對藍營與藍營官員是另一個樣。重點可能在爆料媒體的顏色罷?《壹週刊》爆出林益世案,特偵組以他字案分案,《壹週刊》再爆吳敦義,特偵組卻定調說:「難以認定有犯罪嫌疑,裁定沒有分案必要。」原來不只是藍綠有別,對林益世與吳敦義也有分別心。等到吳敦義與阿嬌的料都爆到不行了,特偵組主任陳宏達又站出來指斥外界「不要下指導棋及以言論打擊辦案士氣,請給檢察官獨立辦案空間。」只要比對林文淵的待遇,就知道特偵組不只選擇性辦案,還多套標準。

再引一個例子,讓大家看看特偵組的嘴臉。被特偵組偵辦的南科減振案「苦主」謝清志博士,歷經五年的折磨,最後一審、二審都無罪,檢察官上訴到高等法院,一審駁回,檢察官束手宣佈不上訴,謝清志無罪確定。謝特別發文表示〈沒有喜悅、也無意外,但感謝您〉,文中說:「有一件事至今令我殊難釋懷。當時承辦本案的檢察長朱朝亮曾說:『檢察官辦案不一定要當事人被判有罪,但至少要讓他們得到教訓。』」可不可怕!

為什麼不能教訓吳敦義?不能教訓阿嬌?為什麼辦綠時就可以任憑外界下指導棋?特偵組信用破產不正是由於他們辦案的政治化嗎?林益世案不難辦,吳敦義涉不涉案也不難辦,就像林文淵所說,特偵組辦不辦而已!(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25 21:39:52 (IP: ) T 3580_R 42 引 用
【特蒸煮】,北蒸南煮,雙重標準,辦綠不辦藍,天龍本土待遇大不同!

當年豪氣嗆聲【扁案辦不出來即下台】,如今是【014、871、1974辦出來即下台】啦!

轉貼:【當司法碰到高層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阿扁涉貪案,可是上窮碧落下黃泉,不管是「海角七億」還是「龍潭四億」,想得到的地方都去查,「要讓阿扁的貪腐無所遁形」。反觀林益世貪腐案發展至今,當「黨政高層」漸漸浮出,特偵組能否讓人信任,卻已開始鬆動,因為許多重要的關係人,似乎陸續離開偵辦的軸線。

以林益世的政治背景和政治網絡,他所涉及的貪腐案,不可能是單一案件,「黨政高層」和「其他民代」在本案中都扮演著重要角色,這是基本常識;但迄今除了林益世的家人以外,其他黨政人士並未被傳喚約談,更別說做保全證據的強制處分了。甚且,透過政治力和媒體的交互運作,林案已然被切割成司法和政治兩條路線。

因為林益世母親的現身,本案某些段落充滿戲劇性,諸如金爐燒金、馬桶沖灰,這是為了爭取交保,林家人的部分坦承和不得不然;之後特偵組的偵辦方向,則給人對黨政高層有所顧忌的觀感。例如副總統吳敦義當初是否介入,何等的大事?政壇出現攻防,實屬必然,如果特偵組以「政治風波」視之,自動棄守防線,放任不辦,此等「政治智慧」實非法律人所當有。

打擊貪腐必須拿出同樣的標準,特偵組當初對待阿扁,容或有不同的評價,但沒有人反對一次查個清楚。再看當前林案的偵辦,不需要特偵組「特別偵查」,只需「一般偵查」,把黨政高層好好查個清楚,掀開貪瀆案的頭蓋,平實的撰寫在起訴書上,司法威信就可以從地上撿起來了。

馬英九總統也別以為馬主席開除了林益世的黨籍,就可以拍拍屁股完成「改革」了;黨政高層的疑雲未解,馬政府貪腐的陰霾將永遠罩頂!(作者陳杉榮,資深新聞工作者)

回應:修羅 2012-07-26 00:11:35 (IP: ) T 3580_R 43 引 用
此外,安亞專案確實使我國參與WTO的名稱未被矮化,代表及副代表職銜也沒有更動,若以成果論,沒有不撥款項道理,因此,認定邱義仁等人未詐領公款,也無證據證明高英茂是幫助犯。
>>>>>

KMT為了辦人,無所不用其極!!

在牢中虐待陳水扁,萬一陳水扁真的瘋了,把【台灣會血流成河】的機密說出來,誰能擔待這個責任?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26 19:44:59 (IP: ) T 3580_R 44 引 用
R43>>在牢中虐待陳水扁,萬一陳水扁真的瘋了,把【台灣會血流成河】的機密說出來,誰能擔待這個責任?
==============================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說不定馬狗一開始就是打算要這樣惡搞阿扁,什麼國務機要費、紅火案都是檯面上的羅織罪名(也難怪證據都是叫唆偽造的),一旦台灣動盪不安,馬狗就順理成章引PLA來台鎮壓平亂?

回應:修羅 2012-07-26 20:37:09 (IP: ) T 3580_R 45 引 用
一旦台灣動盪不安,馬狗就順理成章引PLA來台鎮壓平亂?

>>>
恐怕不是

而是台灣成了慕斯林攻擊的對象

回應:修羅 2012-07-26 20:41:50 (IP: ) T 3580_R 46 引 用
算了

反正壓線而已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前總統陳水扁涉及國務機要費等案,最高法院今天將扁妻吳淑珍涉及南港案判決定讞。國務費案部分,最高院認為還有需要釐清的部分,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全案在高院更一審時,認定扁、珍在國務機要費案貪污部分無罪,但合議庭分別依偽造文書罪判扁、珍1年8月徒刑,減刑為10月徒刑;洗錢案部分,扁、珍分別被判2年徒刑。

最高法院認為,政府為支用國家元首行使國防、外交、內政等相關職權,編列國務機要計畫費供總統使用,經費中不論是「機密費」或「非機密費」,都要與總統的公務執行有關聯才能支用。

最高法院指出,基於對總統的禮遇與尊重,對有相當關聯性的公務執行,不妨從寬認定,但若有證據證明款項被用在與總統公務執行無關的在私人開銷,就屬侵占公款。

最高法院依前總統府會計專員陳鎮慧製作的支出明細認為,大部分的開銷是用在陳水扁住所或家人的私人開銷,包括寵物診療費、訂婚結婚相關費用、交通違規罰鍰等。

最高法院指出,陳水扁事後提出的21項支出數額超過所領全部國務機要費,僅9項「勉強」與外交或兩岸關係有關聯。

最高法院表示,另外12項看似與外交無關,沒有秘密進行的必要,取得一般支出憑證就可正常報領,何必用蒐集他人發票等不當方法及偽造文書等方式報領支用?有違經驗與倫理法則,最高法院認為這部分要再釐清,將全案撤銷發回。1010726。
>>>>

馬狗的衛生棉 仙女棒呢?

回應:濁水溪畔的高中生 2012-07-26 20:59:14 (IP: ) T 3580_R 47 引 用
R45>>而是台灣成了慕斯林攻擊的對象
==============================

什葉派?開打組織?該不會是和Aumann的祖國有什麼軍事合作計畫或是和911有關?

不過台灣一旦遭受恐怖攻擊而陷入動亂,阿共仔不就可以藉機出兵?

回應:厲害了!我的新潮流 2018-11-07 19:47:13 (IP: ) T 3580_R 48 引 用
有理性有理念的台灣人覺醒吧!
2018/08/08 民報 楊欣晉(美國麻省大學高分子材料博士,美國高分子工程師學會分會副會長及FAPA中常委)

這些政客們,正在出賣台灣!
在中華民國體制下的「金光黨」,是不會政黨輪替的!甚至有「國民黨共產黨化,民進黨國民黨化」的趨勢!可悲的是,民進黨最大利益的派系——以賴、陳(菊)為首的新潮流,已經掌控了民進黨,也包括了蔡總統。
也因此從兆豐金案(已經兩年了)、樂陞案、大巨蛋案及獵雷艦案,這些掏空台灣人民血汗錢,或是錢進中國投資的幾百億甚至上千億的大弊案,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嗎?可能也是阿婆生子吧!
蔡英文看起來像年輕時代馬英九,一副「清廉不沾鍋」好形象。但阿九後來終於破功了,一件件被起底。那蔡英文若不想重蹈覆轍,為何不嚴辦這些大弊案呢?以前可能有邱太三在把持,從中作梗。但現在換人了,好像只會嚴辦逾權辦私案的檢察官林俊佑,有沒有其他真本事?認真辦幾件大案來看看,不要用小咖呼弄替死。否則人民還是認為,蔡賴新潮流和這些犯罪集團「同流合汙」。
眾所週知,陳總統的司法程序不正義(逼供作偽證、中途換法官、特偵組主任率所有檢察官在毫無證據下,召開記者會,宣稱若辦不出來集體下台、司法上唯一的總統召見司法高層,針對扁案做指示,於是什麼實質影響力出來了,判阿扁重罪定讞……)。
其實,在民進黨完全執政下,以扁案作為司法改革的標竿。但新潮流當然不願意見到阿扁總統被釋放出來,因為以他八年總統的良好政績及經歷,還有他的群眾魅力,新潮流們更難掌控民進黨。
再看看:新潮流背後再力挺如邱太三(甚至黃偉哲),他們不能讓司法改革太成功或太進步。甚至在上次大選勝利後,先用邱太三第一個卡法務部長的要位,其他重要部會多啓用老藍人,否則國民黨早就嗚呼哀哉了!不是嗎?
但是如果國民黨倒了,那麼民進黨的新潮流選戰以後更難打,因為他們很難再欺騙台灣人說:我們要團結,繼續支持民進黨(選舉又到了,「喊團結」的口號又來了!),因為國民黨還沒有倒喔!這叫做「養寇自重」的老把戲,已經騙了一、二十年了!醒醒吧!
這就是新潮流的權謀算計,只問權利,那有什麼理念、什麼價值?他們怎會關心台灣前途與人民呢?新潮流大老洪奇昌自承早就和中國紅色政權建立溝通管道,現在也在中國「經商」?洪和白狼有什麼不同?但洪比白狼影響力有百倍、千倍。
請看看底下那篇文章「囗唸台獨經,手摸中國奶」,這就是掌控民進黨的新潮流真面目,也是西進派,獲取在中國商業利益。他們不是膽小鬼,而是不敢往台灣獨立方向前進(利益在身喔!),所以他們怎麼有可能正名、制憲啊!他們只問權力,根本不在乎台灣人民與前途!他們暗渡陳倉,出賣台灣,這才可怕啊!

回應:厲害了!我的新潮流 2018-11-07 19:58:05 (IP: ) T 3580_R 49 引 用
《黃偉哲在崑陵山案收賄400萬元,卻被判無罪,你能接受嗎?》
2018-11-05下午6:10 蘇煥智FB直播影片

崑陵山安樂園案黃偉哲收賄400萬元(此為法院認定的事實),但卻判無罪。
判無罪的主要理由是:
1、法官採取「法定職權説」,
2、而且法官認為「立法委員接受人民陳情服務,向政府關説並非立法委員的法定職權,所以雖然收錢但不構成貪污」。
法官這個見解,嚴重砥觸社會共同的價值觀,也違背人民的期待,真的是恐龍法官。
黃偉哲判無罪的理由,現在已成為林益世地勇案(收賄6300萬元)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理由。將來林益世收賄6300萬元部分,可能也會以此理由判無罪!
黃偉哲收400萬元判無罪,已經造成台灣「廉政大潰堤」,台灣將成為立法委員及民代方便收賄的天堂!
黃偉哲案法官依法定職權説判無罪。但同時間,法院針對阿扁及扁嫂龍潭案,卻採取「實質影響力説」而判決貪污有罪!
如果黃偉哲可以無罪,阿扁及扁嫂在龍潭案,是不是也要比照法定職權説判無罪呢?
由於黃偉哲在崑陵山案被判無罪,膽子變得愈來愈大,所以竟然連核災食品都敢關說,而且胃口愈來愈大,在大創案竟然收賄高達二億七千多萬元!真的是食髓知味,愈幹愈大!
蔡英文總統領導的司法改革,如今最大的成果,竟然是「立法委員、民意代表收錢辦事」無罪,縱容民代貪腐無罪,豈不令人悲哉!

回應:厲害了!我的新潮流 2018-11-28 21:34:06 (IP: ) T 3580_R 50 引 用
蔡英文就是中國臥底,把台灣搞爛方便被統!
2018-05-12 路懷宣評論台 blog.udn.com/ntlutw/111926043

蔡英文就是中國臥底,把台灣搞爛方便被統!
這絕對不是抹紅!首先,蔡英文在2000年在立法院就公開說過自己是中國人,受中國教育長大!請注意那時已是西元2000年了,不是大家小時候的什麼1970、1980年代!
再看看以下的證據!如果這不是中國臥底,請問什麼才是中國臥底?
馬英九不敢推奴基法,蔡英文推了!
馬英九不敢推參審制,蔡英文推了!
馬英九不敢抄民政府,蔡英文抄了!
馬英九不敢管阿扁參加活動,蔡英文管死阿扁了!
馬英九的NCC不敢讓民視斷訊,蔡英文的NCC就是敢!
馬英九不敢派人拿下民視股權,蔡英文後援會直接動手拿!
馬英九不敢給特偵組升官,蔡英文升了!
馬英九不敢給軍公教加薪,蔡英文加了!
馬英九的法務部不敢說五星旗是言論自由,蔡英文愛將邱太三很敢說!
馬英九年改說多做少!蔡英文年改不但說多做少,還又加薪!
馬英九還有辦國民黨貪腐!蔡英文一個國民黨貪腐都沒辦,前朝已經辦的還無消無息!
馬英九開放與中國三通,蔡英文照辦!
馬英九廢除阿扁投資中國上限40%,蔡英文照辦!
……
蔡英文上台至今,經濟沒有變好,失業沒降低,勞工更辛苦,物價漲翻天,司法沒正義,軍公教照樣米虫!民進黨在國營事業與各種好康單位吃香喝辣:北農派年薪加獎金350萬、連財報都看不懂、還把北農總經理當成功德院院長的吳音寧,台苯派帶大奶上夜店吳乃仁的女兒、年薪600萬,選前說台電藏電、選上說要限電要多蓋燃煤電廠……
真的想請問蔡英文,為何想當總統?是不是跟中國串通好了,把台灣搞爛了方便被統一?

返回 時事分區 返回 濁水溪畔的國中生 專屬部落格  ▲往上  

回  應  意  見  主  題

意見主題:【014番外篇:【特蒸煮】之叫豬太沉重

跟 貼 勿 偏 離 主 題!

貼文請用Big5碼。

姓 名:

回應內容: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