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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監察院人選提名制度要趕快立法改革
發表:中華民國國民 2014-05-08 21:16:03 閱覽數:2470 (IP: ) T 4350 引 用
 


回應:毛支共 2014-05-08 21:36:03 (IP: ) T 4350_R 1 引 用
我認為應該要廢除監察院與考試院。

監察權回歸立法權,考試權回歸行政權。

「五權分立」是中華民國所謂「國父」孫文那種戀童癖所亂搞的「政治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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