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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我無法再愛這個國家的人民!
發表:正反修羅 2013-06-03 22:00:08 閱覽數:7866 (IP: ) T 3963 引 用
 


回應:正反修羅 2013-06-03 22:16:02 (IP: ) T 3963_R 2 引 用
台聯黨是個沒有人才的白癡黨

居然簽字

柯文哲那一萬五的發票,是可以變更經費使用項目的!!
其他的人呢?喝花酒,可以變更使用項目嗎?

沒有錯!國科會的核銷辦法制度殺人,主計處的核銷辦法制度殺人;變更制度就可解決掉【實質用在研究,以其他項目發票核銷】的歷史共業,買名牌包也是歷史共業嗎?如果是!那麼台灣人跟中國豬有何不同?身為台灣人,還有什麼可以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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