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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李子春檢檢察官!佩服你!
發表:竹根 2004-01-07 20:16:27 閱覽數:41284 (IP: ) T 61 引 用
 


回應:竹根 2004-07-17 02:27:25 (IP: ) T 61_R 3 引 用
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有執掌.假使芝麻小事都可以做証名義要民選總統出庭,總統還需做事嗎?小民只要一張狀紙就可跟總統對幹,想一想,這像那一門子情景?

檢察官動不動可一紙傳票,傳總統到跟前來聽訓,沒人可以節制?

竹根動了心了,想去當檢察官威風威風!

監察委員!別再睡覺了,尚方寶劍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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