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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法律大戰,馬英九一時真奈不了王金平何
發表:竹根 2013-09-10 21:25:05 閱覽數:39659 (IP: ) T 4099 引 用
 


回應:竹根 2013-09-30 13:48:47 (IP: ) T 4099_R 43 引 用

國民黨不服台北地院裁准立法院長王金平所提假處分,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據最新消息,高等法院駁回抗告,上午11時20分進行說明,高院表示:「本件有定暫時狀態的必要。」

 高院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駁回國民黨抗告一案。高院透過發言人洪光燦表示:「本件兩造所爭執,相對人(王金平)之國民黨黨籍是否存在,攸關相對人得否以國民黨黨員資格享有權力並負擔義務。所訂暫時狀態處分,欲保障之私權領域,所以本院可以審酌,而且也認為有定暫時狀態處分之必要。」

 高院指出:「基於定暫時狀態處分,是為了避免損害發生、擴大之目的,認為這種緊急情況相對人應優先抗告人(國民黨)受到保護。」

 高院表示,抗告人(國民黨)提起抗告之後,對於擔保金之事額有爭執,抗告人(國民黨)竟然稱說因定暫時狀態的處分所遭受到的損害,且無法以金錢估算、彌補,但抗告人(國民黨)卻未能提出損害計算方式、金額為何,也不能說明為何「無法彌補」。

 高院總結,相對人以抗告人撤銷國民黨黨籍,進而喪失全國不分區立委、立法院院長資格,其就是否國民黨黨籍之法律關係,有重大法律上的利益,兩造有爭執,因此有定暫時狀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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