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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印順導師「佛法概論」:
發表:aaa 2010-06-14 18:30:14 閱覽數:51978 (IP: ) T 3072 引 用
 


回應:aaa 2010-09-07 18:37:15 (IP: ) T 3072_R 60 引 用
慧與覺證

在家出家的聖弟子,依八正道行,確有如實的悟證境地,這是經中隨處可見的。到此,淨化自心功夫,才達到實現。怎樣的觀慧才能引發如實覺呢?方便是非常眾多的,或說四念處─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或說四諦觀;或說緣起的生起還滅觀。但達到根本處,切近實證處,都是同觀實相的─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這是三法印的觀門:依無常成無願門,依無我成空門,依涅槃成無相門。等到由此而知法入法,即無二無別。如前三大理性的統一中說:法性是空寂而緣起有的,從緣起的生滅邊,觀諸行無常與諸法無我;從緣起的還滅邊,觀諸法無我與涅槃寂靜。直從法性說,這即是性空緣起的生滅觀,生滅即是寂滅。所以四諦觀,緣起觀,或側重緣起流轉而觀不淨、苦、無常、無我,都是契入法性空的方便。由於適應時機,根治對於物欲、色欲的繫著,所以說苦觀、不淨觀。如不能依苦而起無量三昧,或偏於不淨觀,會造成嚴重的錯誤,佛世即有比丘厭身而自殺的(如雜含卷一三‧三一一經)。佛為此而教令修安般,這那裡是佛法觀慧的常道!

法,是緣起假名而本來空寂的,但人類由于無始來的愚昧,總是內見我相,外取境相,不知空無自性,而以為確實如此。由此成我、我所,我愛、法愛,我執、法執,我見、法見。必須從智慧的觀察中來否定這些,才能證見法性,離戲論纏縛而得解脫。這必須「于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雜含卷一‧二三經)。必須「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我若取色,即有罪過。…作是知已,于諸世間則無所取,無所取者自覺涅槃」(雜含卷一0‧二七二經)。要不住四識住,「攀緣斷已,彼識無所住,…于諸世間都無所取、無所著。無所取、無所著已,自覺涅槃」(雜含卷二‧三九經)。由慧觀而契入法性,不是取相分別識的觀察,是從無自性分別而到達離一切取相戲論的。如有一毫相可取,即不入法性。所以如中道的德行,從離惡行善的方面說,這是要擇善而固執的。但從離相證覺說,如取著善行,以為有善行可行,有我能行,即成為如實覺的障礙,大乘稱之為「順道法愛」。釋尊所以常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如佛常說地水火風等觀門,如「於地有地想,地即是神(我),地是神所,神是地所。彼計地即是神已,即不知地。…於一切有一切想,一切即是神,一切是神所,神是一切所。彼計一切即是神已,便不知一切」(中含想經)。所以佛為跋迦利說「真實禪」─勝義空觀說:「於地想能伏地想,于水、火、風想無量空入處想,識入處想,無所有入處,非想非非想入處想,此世他世,日月,見聞覺識,若得若求,若覺若觀,悉伏彼想。跋迦利!比丘如是禪者,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覺觀而修禪」(雜含卷三三‧九二六經)。這是都無所住的勝義空觀,迦旃延修這樣的禪觀,由于佛的教化─緣起假有性空的中道而來(雜含卷一二‧三0一經),這是慧證法性的不二門。



今日內容的教學節目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五十二集-part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v7fHUMlBe0&feature=related
傳道法師 / 佛法概論的道次第第五十二集-part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4IoqlBfdjs&N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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