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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幸好他是肯得基,不是林志玲副題:現有的領土(板主註)
發表:李狂傲 2005-04-20 21:16:50 閱覽數:98489 (IP: ) T 1341 引 用
 


回應:李狂傲 2005-04-22 19:10:00 (IP: ) T 1341_R 8 引 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繼承"了舉凡國名,領土,財產........,中華民國還在搶名子戴,在國際法是說不通的.(例:當他國承認中國時,就把中華民國的位子,財產轉移給中國)>

你倒是告訴我,國際法可有容許普亭鎮壓車臣獨立運動?國際法可有否認陳水扁總統參加追悼教宗儀式的資格?你在搞笑嗎?

<陳水扁是十足的二楞子,沒錯!>

哈哈哈~~~~!中華民國第十一任總統是二楞子,那麼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豈不成了大個呆,你在嫌棄誰呀?

<不三不四!隨便一個其他的名字都顯得更得體,且涇渭分明.>

那麼你手頭上的鈔票又要怎麼稱呼?

我就等著你一頭踩進陷阱!!

<體已死,不認清現實,死也不把殼拔下?>

所以中華民國的邦交國全是笨蛋,建交對象是幽靈亡國還搞不清楚,這可是難得一見的〔外交奇景〕!

什麼時候?那一條條文?由那一個台灣人選出的代表參與?界定台灣為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必長篇大論顧左右而言他,簡單明確地指出上列答案,解台灣人千古的疑惑,功德無量.)

憲法第一章總綱,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再一個陷阱!!

竹根,你最好乖乖的做璧虎,我李狂傲不是你招惹得起的對手!

<你的大文太長必須徐徐反復觀讀,令人傷神。

我的說明只是就現實面,從一般不會混淆的稱謂,
給兩國的簡明說明,在國內甚至國際上,都可以顯示事實。

也是正名!>

就是這個樣子,「台灣」,「中國」,簡單明白。>

我的文章長短度由我自己決定,閣下認為傷神可以不看,自己願意觀看,卻又要嫌文章太長,閣下豈不是正在示範何謂鼠仔子?你想正名的原因真的是只為了區分兩地?何必遮掩你心中真正的意圖?中華民國真討厭,老是擋到臺灣共和國登場,這才是你的事實吧!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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