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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陳水扁與李登輝之間的恩怨情仇
發表:正反修羅 2012-05-22 00:30:55 閱覽數:66919 (IP: ) T 3502 引 用
 


回應:政反修羅 2012-05-24 08:16:36 (IP: ) T 3502_R 88 引 用
忘了一點!
「教授通知我家人」不僅侵犯隱私尚且涉及恐嚇罪,累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本人一再提醒教授犯罪,教授卻是明知故犯,一而再再而三,可加重刑罰至最高徒刑,刑罰很重喔!

>>>>

通知妳的家人關心妳,也算恐嚇???天下奇聞!!!

還侵犯隱私勒!!妳自己都把跟老公分居的事公然在網路宣揚了!!

所謂侵犯隱私是【妳沒講的,我去把它挖出來】,
全部是妳自己公開說的,卻指別人侵犯隱私。

告訴您:搞不好妳老公是我的好朋友的朋友,甚至可能早就見過面
不要忘了!妳跟我年紀一樣(也是妳自己說的)【只要是中央警官學校畢業的】(警察大學前身)民國40~50年次的中央警官學校的畢業生,都有可能跟我很熟!!念警官學校時就跟我互相認識,講出名字你會說我自抬身價!!不要以為台灣很大!!

我甚至懷疑:我見過你老公

我說了消防的數學模型,犯罪心理學的數學模型....只要是生活上遇到的數學我都有興趣。跟警界我太熟了,連警專我的有同學在當【教官=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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