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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沒陪泛藍群眾抗爭跑去打麻將」這話毀謗在哪?
發表:新寬 2005-11-17 00:56:23 閱覽數:31776 (IP: ) T 1528_R 0 引 用
「沒陪泛藍群眾抗爭」是事實,有否「跑去打麻將」有待查證〈當事人當然會否認)。
然而「打麻將」有何妨害名譽之處?若「打麻將」是不名譽之事,那全台灣的民眾大概有不少人很無恥?(還好我不打麻將!)

李登輝的話所表達的是宋楚瑜「沒陪泛藍群眾抗爭」,至於沒陪群眾抗爭時去「打麻將」還是「打砲」甚至「打共匪」,那重要嗎?
簡言之,若宋楚瑜的確有陪泛藍群眾抗爭,卻被說成沒有,那才是與事實有違,才有妨害名譽之嫌。

這樣的判決與「國民法感」相去甚遠、難以服眾,也讓法律人錯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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