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獨封鎖名單第一號部落格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主題:對強姦犯只驅離,未免太便宜了
發表:外獨封鎖名單第一號 2019-04-13 11:21:36 閱覽數:1954 (IP: ) T 6644_R 0 引 用
"和姦"在刑法無罪;"強姦"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恐嚇公眾致生危害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孫XX在美國關了9個月)。
只驅遂出境?太便宜了.

"和統"就如"和姦",只要灌迷湯,送禮,施恩,就可在郎情妾意下,雲雨一翻,而且法律概不過問。武統就如強姦,非得幹下殺人搶奪的勾當就脫不到脫子。

李毅這種中國蛇蠍文化的孝子賢孫,他家世世代代的女人應該絕無受聘拜堂的記錄,否則這強姦犯的孽種,不會心理不平衡到公然恐嚇要強姦女人。




綜 覽 全 部 討 論

總 覽版 務政 經健康醫療軍 武理 財文 化藝 文科 技台灣的美旅 遊PISA娛 樂鄉 土公 民認 同副 刊哈 啦范氏網
竹縫
視界
耳聾
世界
泰伯
觀點
Joy
隨筆
哈利
天地
Jerry C
鳥 世 界
射水魚
天 空
討海人
鏡 頭
嘻笑
人間
詩情
畫藝
老工仔
思 維
網網
相連
歷史
庫存


* 討論區內之言論,不代表本園之立場,一切法律責任仍由發言者本人負責
* 如果您有任何不當言論,本園有權決定是否保留您所送貼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