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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事件新聞對於被害人稱呼請用「人質」和「活票」好嗎?

發表:好文張貼 2005-10-01 07:41:16 閱覽數:10690 (IP:  ) T 1449_R 0 引 用
綁架事件新聞對於被害人稱呼請用「人質」和「活票」好嗎?──致台灣的無知新聞媒體工作者們

偶爾台灣社會治安事件會發生重大的擄人勒贖之綁架新聞,對於被害人的稱呼原本應該稱作「人質」的,不知道什麼時候竟然出現了「肉票」這個帶有血腥味道的殘暴詞彙。難道是一九九七年的「白曉燕綁架殺害案件」,綁匪陳進興等暴徒對待被害人的殘酷手法,就是將其手指切除並且寄予其家屬以示恐嚇,引起社會對於綁匪的凶殘而感到驚恐。卻有莫名其妙的台灣新聞媒體「創造」了「肉票」這個噁心的血腥用詞來稱呼被害人,實在讓人感到咬牙切齒!

筆者在此警告一些台灣的無知新聞媒體工作者,以後再發生有關綁架事件的社會新聞,對於被害人應該要使用「人質」這個中性稱呼。或許也可使用「活票」這個來自對岸中國的用詞稱呼被害人,既然綁架又稱作「綁票」,被綁的對象也就是「活票」,若殺害所綁架者乃是「撕票」,那麼「活票」也就成為「死票」了!既然台灣是號稱講求「人權」的地方(其實台灣還是會發生「家暴」和「虐童」等違反「人權」的社會事件,可真算是台灣的恥辱!),新聞媒體對於違法亂紀的歹徒所施暴的對象,就應該要有尊重被害人的義務,不要胡亂「創造」什麼「肉票」這個噁心的殘暴稱呼施加在被害人身上了……。

(本篇文章歡迎到處張貼網路上的留言版和討論區,也可以電傳到各新聞媒體的專門網站之信箱上,藉此警告一些台灣的無知新聞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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