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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包裹立法」一舉解決爭議

發表:新寬 2007-02-12 19:06:33 閱覽數:7138 (IP:  ) T 2214_R 0 引 用
這些只牽涉名稱變稱的法律林林總總。
比照當年解決「動員戡亂時期」法制的做法,既一勞永逸且兼顧程序正義。

回應:竹根 2007-02-12 20:37:09 (IP:  ) T 2214_R 1 引 用
「動員戡亂時期」是獨栽掌權,那個立委敢喘一口氣?

現在?哈~騎驢看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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