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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二二八受難者正義

發表:竹根 2007-02-28 23:57:11 閱覽數:5701 (IP:  ) T 2223_R 0 引 用
戶籍暴民註記 內政部「搶先」刪除 聯合新聞網╱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2007-02-28 03:08

二二八受難者家屬反映,受難者戶籍記載資料中,仍有「暴徒、暴民」等「不名譽」的文字。內政部已於前天,緊急函請各縣市政府轉知各戶政事務所全面清查戶籍資料,凡有「暴徒、暴民」等不名譽的記載,一律依職權刪除。

官員坦承,內政部原先不知道有這種現象,因媒體報導國民黨向受難家屬承諾,將協助註銷戶籍資料中的「暴徒、暴民」等不名譽文字,內政部經輿情系統提報才注意到此事,部長李逸洋指示立即主動處理,戶政司才在前天趕辦公文,並主動發布新聞稿,搶在國民黨採取動作前「先下手為強」。

內政部官員也說,有多少受難者家屬戶籍資料遭註記「暴徒、暴民」等字眼,並無相關統計數據。

李逸洋表示,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第六條規定,受難者及受難者家屬名譽受損者,得申請回復之;戶籍失實者,得申請更正之。又依歷年戶籍登記作業規定,「暴徒、暴民」之註記,非屬戶籍記事之文字,戶籍資料上不應有此註記。

【記者尚毅夫、李玉玲/台北報導】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國民黨立院團昨天上午與家屬座談,二二八受難家屬要求取消受難者戶籍身分上的「暴民」、「暴徒」註記,出席座談會的法務部長朱楠昨天指出,法務部已提出相關修法草案,內政部也表示已通令各戶政單位清查。

對家屬希望能出任不分區立委,國民黨祕書長吳敦義指出,受難家屬希望能擔任不分區立委,是因為執政黨在過去七年,對二二八事件做得仍然不夠多,家屬希望能以一己之力在立法院監督並修改相關法令等,以確保受難者回復名譽,但國民黨還未確定不分區立委提名及審查機制,他承諾會重視家屬的意見。

美國二二八受難者家屬返鄉團昨天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建議訂定特別法成立二二八事件真相調查小組追查真相。王金平則建議由行政院來提案成立調查小組,只要有提案,立法院將就程序來處理。

此外,這幾年對台灣及琉球關係進行研究的明志科技大學副教授楊孟哲,田野調查時獲悉:二二八事件發生時,與台灣往來密切的琉球人也遭波及。近十年來,沖繩大學教授又吉盛清持續對這段歷史進行田野研究,昨天又吉盛清與琉球受難家屬代表青山先澤、青山惠昭來台見證,今天,一行人將走訪當年琉球人群居的基隆和平島,重新面對六十年前的傷心往事。
http://news.yam.com/udn/politics/200702/20070228983821.html

回應:竹根 2007-03-01 01:52:41 (IP:  ) T 2223_R 1 引 用
受難者不是暴徒、暴民,那麼“官逼民反”就不成立。

“官逼民反”不成立,殺人者就是屠夫!

回應:竹根 2007-03-02 13:51:45 (IP:  ) T 2223_R 2 引 用
偽史,在傷口上撒鹽 金恒煒 第571期 2007/3/1

二二八紀念日前夕,馬英九用影片造偽史,妄圖一手遮天,是在傷口上撒鹽。尤其指稱二二八是「官逼民反」而非「族群衝突」,如此心態還妄想取得總統大位,騙得了台灣人嗎?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祭,被壓迫、被迫害的台灣人民起而追弔此一痛史,理所當然。二二八事件從諱莫若深到真相了了,從戒嚴體制到政黨輪替,卻沒有在法律上得到平反,更遑論懲治。相反的,遂行「大屠殺」的元凶蔣介石之徒子徒孫如馬英九之流,利用「鼓吹暴力」的楊渡,製作歪曲事實的紀錄片,妄圖一手遮天,真的是在傷口上撒鹽。

尤其一心一意要取得總統大位,然後完成「終極統一」的馬英九,公開說:「二二八事件是『官逼民反』,絕非『族群衝突』。」老實說,是沒有良心的脫責。

先說二二八事件是不是「官逼民反」。幸虧馬英九如此的詮釋,從而勾引出台灣人的歷史感;「官逼民反」的說辭與美麗島事件官方「先暴後鎮」的說法確有奇異的連繫。

美麗島事件的事實是「未暴先鎮、鎮而後暴」,然而中國國民黨當局的頭頭蔣經國卻定調為「叛亂預謀」,遠在美國主編《波士頓通訊》的馬英九也在「社論」中表示:「美麗島雜誌在高雄糾眾製造暴動」,「我們可以確定這次的暴動出於預謀」,可見從蔣經國到從事校園間諜的馬英九異口同聲,全委諸於「暴動」。同樣的,二二八事件也是「暴動」,不同的是,馬承認在「官」的「逼」迫下;既而如此,就不可能有「元凶」,也因此就不可能如阿根廷的艾方辛政府般把罪行劃成,發佈命令者、執行命令者及超越命令所許可而侵犯人權者。

蔣介石是不是發佈命令的「元凶」?國民黨最喜歡拿出來反證的文件是當年三月十三日蔣介石給陳儀的電文:「請兄負責嚴禁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令論罪」然而,這個電文是蔣介石敷衍監察院長于右任的官樣文字。再舉一例。三月五日奉派赴台的21師師長劉雨卿「率部台灣維持秩序」,「經十餘日之清掃」過程,「缺山砲兵」,劉雨卿乃電蔣介石要求增強兵力,蔣幕僚回電「擬准照辦,並電知陳總長及陳長官」,而蔣親批「如擬」二字,可見劉跳過陳儀直接向蔣報告,陳儀反而是轉告;坐實蔣才是總指揮官。

根據《二二八事件資料造蹟》記載,當年的正月十一日,蔣介石曾函覆陳儀:「據報共黨分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其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台灣不比內地,軍政長官自可權宜處置也。」顯示,蔣已先入為主認定「共黨分子」潛入台灣起事,埋下二二八事件的殺機,哪有「官逼民反」?再看事變之初,陳儀宣布臨時戒嚴的同一天即電報呈蔣,文中提及:「27日奸匪勾結流氓,乘專賣局查禁私煙機會聚眾暴動,傷害外省籍人員......」這又證明陳儀指控的是「共╱奸匪」勾結「流氓」,如此明確表白,與「官逼民反」何干?尤其突出「傷害外省籍人士」,這不是明言「省籍衝突」?此外,《台灣二月革命》一書也載明:「士兵說,台灣人不承認是中國人,他們打死中國人太多了,上頭准許我們來殺人,......」那麼,有沒有「族群衝突」?

馬英九用影片造偽史,又不認真看資料,如此信口開河,能騙台灣人嗎?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period=571&bulletinid=6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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