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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統派媒體「亞洲週刊」的報導,有關中國配偶在台灣的處境

發表:訪客 2009-01-15 23:00:23 閱覽數:6066 (IP:  ) T 2648_R 0 引 用
《台灣26萬大陸新娘拒絕二等公民命運》

多達二十六萬嫁到台灣的大陸新娘,雖是「台灣媳婦」,但在法律上卻備受歧視,成為「二等公民」。她們要等待八年領得身份證後才能工作,否則一旦被查獲,就得被遣返,面臨「夫離子散」。台灣公權力充滿對大陸新娘的敵意與偏見,也加深她們在社會、文化、家庭上受到歧視的苦難。台灣當局最近準備修法,放寬申請身份證等的限制。大陸新娘要扭轉「二等公民」的命運,終於看到了曙光。


很少人會知道,在台灣有二十多萬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群體,在法律上卻遭受歧視,成為二等公民,甚至「二等半公民」(比被視為「二等公民」的外籍配偶待遇還要差)。這就是嫁到台灣去的「大陸配偶」(台灣當地簡稱陸配)。她們雖是「台灣媳婦」,所生下的也都是「台灣之子」,但她們無論在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工作權、財產繼承權等方面權利,比同樣遭受歧視的「外籍配偶」(簡稱外配)還要差,成為台灣邁向「人權國家」的一大諷刺。

許多大陸新娘結婚後滿懷喜悅來到台灣寶島,一踏進夫家心裏就涼了半截,住的環境絕大多數不是花木扶疏的豪宅,吃的也不是山珍海味,但這一切都無法代替她們想要工作權的渴望。受法令限制,大陸配偶不能一入境就享有工作權,為了生計,只能偷偷打工,若不幸被查獲,就得被遣返,面臨「夫離子散」,極不人道。

外籍配偶所受待遇比陸配要好,她們通常抵台十五天後,擁有居留證隨即就有完整的工作權,不像陸配得捱過兩年團聚期,才能申請工作證,要到八年後才擁有完整工作權。

多年前,四川籍的張均美(化名)嫁到台灣來,她的丈夫是導遊,收入並不固定,陸配在台灣要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需歷經八年的等待,就在快取得身份證時,在大陸當護士的張均美偷偷到診所打工,後遭舉發而被遣返,她兩個幼小的兒子頓時失去母親的照顧,一個完整的家庭硬生生被拆散。她之前等待身份的年限也全部作廢。

台灣法律規定,大陸人民若曾有偷渡、非法打工、假結婚等違法記錄,再次來台將會被管制,不會因為與台灣居民結婚而解除管制。回大陸後,張均美又重新申請來台,幾年後,她又回到台灣,這次她又得重新排隊等待取得身份證。

陸配是兩岸交流的產物,隨著兩岸交流日趨頻繁,陸配人數逐年增加,至零八年十月底止,台灣的陸配已經有二十六萬零四百六十三人,她們的姻緣有的是靠媒妁之言,或透過婚姻仲介,少數是自由戀愛;就像牛郎織女的故事一樣,鵲橋的兩邊,一個是台灣,一個是大陸,原本以為月老牽的長線可以締造良緣,卻在不同時空背景的捉弄下,良緣結不成,反締造了一大堆怨偶。

陸配要成為台灣媳婦並不容易,其間要歷經四個階段—前兩年團聚、四年依親、兩年長期居留,且每年都必須住滿一百八十三天,換算下來,從結婚登記到定居要八年才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在這段期間,不少配偶得歷經漫長的等待,忍受思鄉之情的煎熬。但同樣是新住民,外籍配偶卻只需經歷三年依親居留,一年連續居留即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兩者所受待遇可謂天差地別,法令上對陸配的歧視莫此為甚。

所幸,大陸新娘的悲情可望舒緩。馬政府上台後,陸委會等相關部門已修訂或計劃修訂不合理政策,放寬陸配取得國籍、工作、繼承財產等權利的限制。根據新修訂法令,陸配領取身份證年期,將由現行的居留八年縮短到六年;只要領到「依親居留證」,就有完整工作權;取消原先繼承財產以二百萬台幣(約六萬美元)為限的規定。不過,這些修訂仍需經立法院通過才能落實。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夏曉鵑表示,修法宣示雖比之前進步。但她認為陸配改為六年申請定居仍然太久,造成陸配遲遲無法享社會福利,連遭家暴都很難申訴。

馬政府對陸配權益的重視超過扁政府,但台灣社會並沒有做好充分接納的態度。多數民眾以負面角度看待陸配,認為她們知識水平較低、買東西愛殺價、不懂禮貌、講話尖酸刻薄等,這些負面形象加起來,讓陸配不僅遭受公權力的歧視,在社會、文化、家庭等層面,也備受歧視。

成長環境差異適應不良

十幾年來,陸配已成為台灣生活的一部份,這群新住民住在台灣各個角落,但因兩岸的生活方式、社會制度、教育環境及價值觀念等的差異,使得陸配來台前不能充分了解台灣社會文化環境,入境後往往調適不良,衍生許多問題。

台灣移民署在公車車廂外做的廣告「我們都是一家人」,呼籲民眾對移民來台的大陸配偶要多一點包容,但也只是政令宣導,連馬英九總統都認為台灣社會對陸配的不夠接納。他在競選總統時表示,「一個成熟進步的國家,對新移民應有更多的包容心。」台灣顯然還差得遠。

根據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陳小紅受陸委會委託進行的研究計劃,發現陸配有以下基本特性:九成五為大陸女性,其比例遠高於台灣女性與大陸男性的聯姻人數,陸配較台籍丈夫平均年輕約十一歲,而選擇兩岸通婚的台籍男性之教育程度以初、高中學歷為多,陸配的平均教育程度高於在台配偶,且以無業或從事其他業者居多,多半來自大陸沿海省份、省縣都市化程度較低的區域。

早年國民黨撤退來台,帶來許多軍公教人員,不少台灣女子嫁南來大陸人,兩岸開放交流以來,變成台灣居民娶大陸女子,兩岸牽引良緣本是美事,但因對新環境、社會文化認知的歧異,家庭衝突不斷。

學歷與價值觀差距大

一般說來,台籍丈夫與陸配並不「速配」(登對),很多只有初、高中學歷的台灣男子「高攀」大學學歷的大陸新娘,程度、價值觀差異,先是小摩擦,再變成大摩擦,導致離婚收場。

遠赴大陸娶妻的台灣郎,很多是二次婚姻,或者本身就是經濟上的弱勢,屬三低族—低收入、低技術、低學歷,在現今不景氣年代,不但自己飯碗可能不保,也不容許太太在賦閒在家,但受到台灣法令限制,陸配在入境兩年後才有工作權,其間為貼補家計,只能違法打工,做清潔工、服務生或家管等體力工作。

不少陸配被「騙」來台

陸配來台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理想與現實的差距,遠嫁來台的大陸新娘,有的是被「騙」來的,不少台灣男子吹噓自己多有本事,陸配滿懷可以和白馬王子過著快樂幸福日子的憧憬,沒想到公主夢碎,本以為可以當少奶奶,不必工作、靠老公養,實情卻是煮飯、洗衣等家事樣樣都得自己做,成為台灣版的「阿信」。

這種心理層面的巨大落差,使得陸配在環境適應上倍感辛苦。台灣近年雖高倡平權,但女性大抵還是很低調,大陸正好相反,男女較平等,女性並非弱勢角色,多數陸配還以為台灣跟大陸一樣,不習慣「入境隨俗」,所以夫家、鄰里對一些「大女人」姿態的陸配沒有好印象。

現擔任營養顧問的陸配張同凝表示,文革破四舊,中國文化傳統被破壞,一些晚近出生者較不重視禮節,台灣人常掛在嘴上的「請、謝謝、對不起」,陸配一般不太習慣說,「這是兩岸人際關係最大不同點」。張說,她認識的陸配很多在用餐時不等長輩,就自己先吃了。

溝通對陸配而言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台灣很多老一輩只會講台語,尤其是在中南部,除非大陸新娘來自閩南,否則兩者的溝通常是「雞同鴨講」,縱使溝通無礙,兩岸用語也有一些差異。一位大陸新娘表示,剛來台灣提到時間都用「民國」幾年表示,她搞不懂是什麼意思,跟西元是什麼關係,常要很費力換算。

大陸醫生拒當小媳婦

張同凝的兩岸的婚姻故事從遙遠的哈爾濱開始。八九年來自台灣的宋先生就是搭兩岸開放的順風車,去到當地投資鞋廠,剛開始生意不錯,擁有一千名員工,在當地醫院擔任整型外科醫師的張同凝在此時也闖進了他的生命,兩人結婚生子回到台灣,當時台灣對陸配並無太多限制,她很快拿到居留證,但不能行醫,只能當個家庭主婦,她像深宮怨婦,陷入極端的失落。

一個鞋廠老闆跟一個整型醫師所締造的姻緣令人稱羨,但由於兩岸文化差異,使得這場婚姻充滿挑戰。身為高級知識分子的張同凝,在大陸當醫生,一進夫家,就打定主意要敬而遠之,不融入婆家。「我是醫生,家裏有四個傭人,跟先生合開大鞋廠,要我當小媳婦,沒門!」張同凝說。

張同凝個性強勢,她先生也不退讓,夫妻經常爭吵,有一次甚至大打出手,社區警衛趕來調解,張拎著行李就準備回大陸,但被兩位熱心的鄰居硬是攔了下來。

喜歡台灣的樸實有禮

前幾年,丈夫經商失利,生活陷入困境,張同凝想到她可以賣餃子,她獨創多種口味的養生餃子,打出「新希望」名號,甚至還獲邀到監獄指導,夫妻倆共同攜手奮鬥,關係漸入佳境。

在台灣已經待了十六年,張同凝偶爾仍會不適應,但她很喜歡台灣,「台灣人溫和有禮、樸實、勤勞、真誠」。她表示,在中國北方晚上九、十點就不敢出門了,在台灣並沒有這種顧慮。她舉例說,在台灣雨傘忘了拿,回來還找得到,但大陸小偷密度高,東西掉了回去找,多半找不到。

扁政府時代鼓吹台獨,大力去中國化,整個政府動起來反中國,在那樣並不友善的社會氛圍底下,很多台灣民眾是以有色眼光看待陸配。

家住福建的林英蓮(化名),在親戚開的快遞公司認識她先生,兩人交往了一年多即論及婚嫁,林英蓮父母並不贊成這門婚事,主要理由是他們認為兩人不登對,林英蓮先生小兒痲痹,大她十幾歲,但林英蓮個性很強,堅持要嫁,她父母也沒辦法。

林英蓮的先生是台灣傳統的家庭,夫家的人都瞧不起她,包括她先生也不尊重她,家裏大小事都不跟她商量,有時對她冷言冷語,她只能隱忍,常暗自哭泣。

坐月子第七天,林英蓮因韌帶受傷,行動困難,但她婆婆卻要她下樓來看顧牛肉麵攤,她姑姑見狀,主動問她婆婆說嫂嫂正在坐月子怎麼就下來幫忙?她婆婆於是要她上樓休息。過了幾天,她婆婆又要她下來幫忙,這次被另一個親戚看到,就問林英蓮說:「妳不是還在坐月子嗎?」她婆婆竟然回說:「她不乖,講也不聽。」意思是她自己主動要幫忙的,林英蓮聽了倍感委屈,但眼淚只能往肚裏吞。林的先生經營樂透彩券生意,林幾乎寸步不離,隨時等候「差遣」。

陸配不敢曝露身份

兩岸雖已逐漸和解,但因長久的反共教育,台灣社會對陸配仍充滿敵意、偏見與歧視,總認為大陸人沒品味、斤斤計較,而且也擔心陸配會來搶台灣人飯碗,所以這麼多年來還是無法敞開心胸接納她們,在大陸當麻醉師的李欣(化名)嫁來台灣已經十年,到現在她還不太敢讓人家知道她的真實身份。

李欣的先生是韓國華僑,雖然是台灣大學歷史系畢業,但婚後就一直賦閒在家,她極力勸他重回職場,他總是推三阻四,藉口自己過了四十歲很難找到工作,無奈之餘她只好一肩挑起家裏所有重擔。

從小被父母捧在手掌心的李欣,像墜入凡塵的公主,來台第二天就擺攤賣電毯,但她在攤位上像個隱形人,「我覺得好丟臉,躲在柱子後面,不敢見人」。結果一個上午,一件電毯也沒賣出,改賣衣服也沒起色,後來賣滷味才穩定下來。

陸配帶有不一樣的口音一般很容易被認出是外地來的,李欣也不例外,起初客人總會好奇地問她來自何處,她很單純地說自己是大陸來的,但身份曝光後,生意就明顯變差,因為中國貨在台灣總被視為是黑心、劣質品。有了慘痛的教訓,李欣開始自稱是韓國華僑,生意又變好。

每天辛苦工作,回家又得面對吃軟飯的先生,李欣感到身心俱疲,來台灣兩年後,她就打算回大陸,可是就在她準備回大陸時候,卻發現自己懷孕了,但她沒有半點喜悅,一度想把孩子拿掉,聽朋友勸才把女兒留下,此後多舛命運接踵而至:懷孕五個月,婆婆罹胃癌;坐月子,沒人理;女兒滿月,婆婆過世;女兒二歲多,先生罹胃癌,當時醫師說他只能活三個月,李欣不願女兒失去父親,學醫的她為丈夫到處求偏方,讓他活了一年多。

為了女兒留台灣

李欣對她先生把她騙來台灣耿耿於懷。原來他們交往時,他刻意隱瞞曾罹患淋巴癌的事實,還騙她是因出了車禍才晚婚,李欣懵懵懂懂嫁到台灣,知道真相已後悔莫及。「我恨他騙我!」她對這段傷心往事並未釋懷。

李欣曾經得憂鬱症,但透過教會的協助,讓她可以重新面對明天,現在她跟讀小學三年級的女兒相依為命,還要代夫還債,日子過得很辛苦,但她甘之如飴,她媽媽要她回大陸,但被她婉拒,因為她認為女兒在台灣可以接受比較好的品格教育。

受過高等教育的陸配, 如張同凝、李欣等,處在逆境中,往往會想盡辦法突圍,自食其力,相較之下,知識水平一般的大陸新娘一遇挫折,因缺乏應變力,就得看丈夫臉色,聽天由命。

來自北京、年近四十的張凡(化名)是另一位遇人不淑的陸配,她長相甜美,但並不快樂,婚姻正陷入進退不得的窘境。張凡的先生跟她相差近二十歲,是兩岸聯姻典型的「老夫少妻」,兩人婚後產下一子,她先生之前已有過兩次婚姻,面對嬌美的張凡並不懂得珍惜。

他們婚姻問題的癥結在於男的抱持大男人心態,張凡也很有個性,不讓另一半駕馭,硬碰硬的結果導致這場婚姻處在風暴中。張凡跟先生堪稱門當戶對,她出身醫師家庭,從小嬌生慣養,她公公是資深國代,先生慣於頤指氣使,把妻子當成是可以隨意使喚的傭人,但張凡不吃這一套。

前幾年張凡的先生有外遇,是一位四川女孩,她知道先生包二奶後,很自責,認為自己沒有善盡妻子角色。她先生也順勢把外遇責任一股腦推給張凡,怪她「不端洗腳水、不幫按摩」。迫於無奈,她只能忍氣吞聲,卻也不想回大陸。

兩岸聯姻透過婚姻仲介

兩岸聯姻很多是經由婚姻仲介公司所牽的線。亞太國際婚姻公司陳總經理指出,平均一名台籍男子娶妻的所有費用,整套行程八天七夜,從相親至陸配來台機票等,約三十五萬台幣(約七萬人民幣,一萬美元,不含金飾),整個相親過程類似古代相親:「一個人可以看五十到一百個女生,客人從相親過程可以獲得滿足感,台灣哪有這種機會?」

但透過這種商業手段媒介愛情,本來就存在著極大風險,大部分只有短暫的交往即步入婚姻,造成彼此認識不清,加上生活摩擦,陸配與台灣社會格格不入,都可能引發衝突,進而產生家暴。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統計,從零六年至零八年九月底止,陸配遭受婚姻暴力者,總計有七千五百八十二人,宜宜(化名)便是其中的受害者。

今年三十歲左右的宜宜,眉清目秀,有著北方人(遼寧)的率真,但面對有時難以理喻、脾氣大的先生,卻無法逆來順受。

宜宜在餐廳的工作,時間長,早出晚歸,她先生無法體諒,兩人經常發生口角,一旦衝突爆發,他就會動手打人,剛開始她還默默忍受,時間一久,她就開始反彈,有時徹夜不歸,打一整夜麻將。

無法得到先生關愛的眼神,宜宜的情緒常很低落,假日又有做不完的家務,她敏感地認為家裏所有的事情都故意堆著留給她做。最讓她無法忍受的是每到假日,夫家所有親戚就到她家聚餐,小姑一家四口最誇張,簡直把她家當餐廳,中午來吃,晚上又來吃,吃完拍拍屁股走人,留給宜宜一個人善後,她苦不堪言。宜宜表示,她覺得不受尊重,「簡直把我當菲傭,我很不喜歡」。

離婚後續留台打拚

這段婚姻維持了八年,宜宜最後選擇離婚,但為了跟先生賭一口氣,她並不想回大陸,並且認為回去可能也無法適應,寧可留在台灣打拼。

零六年一起陸妻殺夫案,轟動全台。陸配趙岩冰長期受到家庭暴力傷害,她丈夫賈新民多次揚言要殺死她,案發當時,賈只是拿菜刀作勢,並沒有真正砍殺,結果反被趙岩冰殺死。依傳統的「正當防衛」認知,趙並不符合正當防衛減刑規定。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突破傳統「正當防衛」見解,認定本案符合正當防衛減刑規定,本案尚未定讞,仍在高院審理中。

兩岸聯姻過程婚姻仲介扮演重要角色,也有少數是經由媒妁之言促成。中興大學畢業的黃連福(化名)年近半百還是王老五,他媽媽擔心無後,急著想抱孫,熱心的大陸親友幫他介紹了一位福建同鄉,廈門大學畢業的劉紅(化名),兩人一見鍾情,交往不到一週就決定共度一生。

來到台南,劉紅完全不能適應,住在巷弄的兩層樓「透天厝」,整個家凌亂不堪,好像從來沒有人整理過,跟她之前想像來台灣可以當少奶奶,住豪宅、開轎車等的日子相差十萬八千里。

劉紅個性驕縱,看什麼都不順眼,除了跟先生吵架,對喜歡干涉他們夫妻生活的婆婆也不假辭色,雙方不時開火,罵的話越來越難聽,劉紅伶牙俐齒,婆婆知識程度不高,罵不過媳婦,就向住附近的親戚求援,甚至有一次氣不過還動手打劉紅,劉紅也憤而還擊,還驚動警察前來處理,之後婆媳爭吵成了家常便飯,派出所也懶得處理。

婚姻美滿需用心經營

劉紅跟婆婆關係幾乎每天處於緊張狀態,黃連福夾在中間左右為難,婆媳不時鹇心鬥角,婆婆有親友為她出氣,劉孤立無援,只好躲在房間當「宅女」,個性變得很古怪,有躁鬱症傾向。雙方互不相讓的結果,搞得兩敗俱傷,最後她乾脆帶著讀小學的兒子回大陸,至今跟先生分隔兩地。

黃連福感慨指出,學界對陸配在台生活調適的相關研究不多,政府也未曾正視,以致未能形成機制,對紛擾不絕的陸配家庭無法適時伸出援手。

來自不同的世界,兩岸聯姻本就需要更用心經營。事實上,陸配美滿幸福者亦所在多有,關鍵不在於配偶來自何處,而是尊重與疼惜。來自哈爾濱的張靜華跟她先生九四年在大陸結婚,先生大她十幾歲,有過一次失敗婚姻,對體貼的張靜華相當疼愛。

個性低調的張靜華沒有跟先生爭平等的觀念,她覺得服侍婆婆跟先生是理所當然的,婆婆視她如己出,兩人互動極佳;她先生也對她很好,每年生日都不忘送她禮物。前幾年她先生得了C型肝炎,整整病了五年,她帶著先生到處求醫,幫他打干擾素,先生大病初癒後,現在她又忙著參加營養課程,為丈夫及家人準備養生美食,夫妻恩愛可見一斑。

雖然政府逐漸放寬大陸配偶的種種限制,陸配仍有許多問題無人關注。根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統計,自零三年至今,每年大陸配偶離婚比例都在百分之十一至百分之十二點五中間。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曾公布,大陸配偶的離婚率比國人離婚率高出十倍之多。該會指出,台灣離婚率高居世界前列,每千人中有二點九對離婚,而大陸與台灣聯姻的離婚率高達每千人中三十對至五十對,遠超過台灣平均離婚率。陸配離婚率居高不下,與人蛇集團操控「假結婚真賣淫」大陸女子來台有關。

為了杜絕「假結婚」來台的大陸女子,台灣入出境管理局訂定極嚴苛的大陸配偶面談機制,面談內容極荒謬,甚至觸及夫妻閨房隱私,有的真結婚者,也因答案有誤而遭到遣返。

陸配在台灣的處境其實是時代的悲劇,她們多數人不管過去如何,如今都已經可以融入台灣這個社會,但還是有不少人因為不適應的緣故,常在暗夜哭泣,這隱而不見的哭聲,是否讓台灣人民聽見,扶她們一把,進而牽引她們更健康也更快樂地共融於這片土地。

回應:殺死中國豬 2009-02-09 22:59:55 (IP:  ) T 2648_R 1 引 用
幹!台灣獨立建國之前,還要先對付那些來台灣出賣「雞掰」的中國臭婊子們!

回應:廖元豪 2009-03-07 23:55:43 (IP:  ) T 2648_R 2 引 用
《陳雲林沒看到的人》

(舊文張貼,2008年11月17日)

陳雲林來台,最重要的「成就」,當然是簽訂了四大協議,以及驚鴻一瞥地跟馬總統交換禮物。此外,陳先生也(親眼或透過電視)見到了許多不同面向的台灣人。包括:三通最直接獲利的台灣紅頂商人;熱情招待到近乎諂媚的政治人物;遍地開花,四處嗆聲,努力要讓陳先生知道「台灣有人就是討厭你們」的群眾;以及鼓動並帶領群眾上街,出了事就推給黑道跟警察的政治人物。

然而,有一批陳雲林最該關心、認識的人,卻似乎無緣相見。這就是從中國大陸嫁到台灣來的新移民,總數已經超過二十五萬人。

她們雖然居住在台灣地區,與台灣人結婚,絕大多數在法律上,仍屬「大陸人民」。但在此同時,大陸卻似乎把她們當作潑出去的水,從未關切「天朝棄民」在台灣的處境。結果就是她們被兩邊的政府與制度排拒。海基會可能壓根兒沒打她們當回事;那些熱忱歡迎陳先生的商人與政客,也只想談通商賺錢。然陳雲林作為第一個登陸台灣的正式代表,可曾慰問、關懷這批「僑民」的處境?從部分街頭抗議者對「中國」這個符號深沈的恨意,可以推知這些「大陸台灣人」或「台灣大陸人」的尷尬處境。

大陸配偶在台灣不但是「次等公民」,甚至是「次等移民」!許多人不准工作,而且隨時可能因細故被遣返。一旦與台籍配偶離婚,不管待了多久、離婚原因為何,就必須離開(除非生了「新台灣人」)。她們不能取得或處分不動產,繼承權也受限制,法律上甚至禁止她們擔任任何團體之「成員」!即便拿到身分證,大法官也認為她們受共產主義薰陶多年,還要再「訓政」十年才配擔任公務員......這些罄竹難書的不利對待,不但不會適用在台灣本土出生者,甚或也不會適用於來自東南亞、歐美的「外國人」。二次政黨輪替以來,曾對大陸新移民表示善意的政治人物,似乎只有馬英九與賴幸媛(當然,具體行動也還不多),其他政客不是閉上眼睛,就是公然鄙夷。

真正讓台灣民主丟臉的,不是街頭抗爭,而是這套「次等移民」的惡劣法制,以及充滿歧視的社會氣氛。當美國能夠選出移民第二代的黑人擔任總統時,我們還在把同文同種的新移民當成非我族類。這才真正讓台灣「民主」貶值!兩岸在進一步交流、開放之際,是否也該對這些身兼台灣人與大陸人身分的「大陸配偶」,更多一點兒關懷?以人權為名嗆聲馬政府的人士,又怎樣看待這些台灣媳婦的人權?民間團體已經準備提出進步的兩岸條例修正草案,正可檢驗一下國內兩大政黨以及對岸政權,誰才把人權放眼裡?

回應:竹根 2009-03-08 04:14:29 (IP:  ) T 2648_R 3 引 用
想享受台灣人同等的權利,先要效忠台灣,認同台灣。

就像要移民美國,要放棄本國國籍,宣誓效忠美國一樣。

一方面要享受台灣國民待遇,心中效忠的卻是中國,這是中國移民最大的問題。

碰到同樣的問題,不管是世界那一個國家,都是不被允許的。

回應:豬頭皮 2009-03-09 14:51:29 (IP:  ) T 2648_R 4 引 用
請問一下竹根先生的電子郵件(E-Mail),我想跟你聯絡。

回應:陆男 2009-03-17 19:43:56 (IP:  ) T 2648_R 5 引 用
回应一下敌视陆配的人,看问题不要极端,不否认有陆配是婊子,但那不是全部,只是少数.举个例子,你妈妈被几个大陆人轮奸了,你能说大陆人都是强奸犯吗?这不是骂你.想独立要靠智慧和勇气,不是靠泼妇一样乱干,

回應:小玲 2009-03-31 15:33:11 (IP:  ) T 2648_R 6 引 用
人生本就善良"未明為例又何謂貪"台灣大陸原本就是一個主祖先>我門只是一個弱女生
"何苦如恥刁難?沒必要脽會離鄉背景呢"你們的政府_造了多少母親的生離死別痛苦>>>沒(親生)經歷是不能體會的

回應:竹根 2009-03-31 16:28:42 (IP:  ) T 2648_R 7 引 用
>>沒必要脽會離鄉背景呢

現在工商社會誰能不背景離鄉?多少人還能在家鄉發展?不管求學就業跟“成家”不都一樣?

>>你們的政府_造了多少母親的生離死別痛苦?

不管是男是女都一樣,成家就是開枝散葉,獨立成另一個單位,心態就要調整。

台灣人說“女人家像油麻菜子,撤在那裡就成長在那裡。”或許說法是鄉土一點,但是精神是很可取的。成了家,一切就以新家為中心,融入這個這個家,大家要為這個家一起努力,不要自怨自艾。

如果內心存著我是從那裡來的,我不是這裡的人,那是自我虐待,也傷害的“自己的家”。

回應:竹根 2009-03-31 16:38:42 (IP:  ) T 2648_R 8 引 用
>>台灣大陸原本就是一個主祖先

這是最要不得的心態!最使台灣人痛恨,否則一樣是異國婚姻,一樣是異國配偶,為什麼中國配偶跟其他國家配偶不一樣?

就是有這種不良心態的因,才造成了不同待遇的果,妳不知道嗎?多想一下吧。

回應:竹根 2009-06-18 21:54:34 (IP:  ) T 2648_R 9 引 用
大翻案!惡媳文小娟毒死婆婆 非行政相驗自然死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6/18 14:4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新竹縣寶山鄉發生的惡媳婦文小娟毒死婆婆的案件,五年後終於真相大白,不過,當時沈姓老婦人的死亡證明書上卻被認定是自然死亡。負責相驗的寶山衛生所主任孫復中表示,因為婦人遺體沒有異狀,家屬也認為是老死的,所以才會判定老婦人是自然死亡。

資料上頭清楚載明五年前沈姓婦人的死因,就是因為心臟衰竭自然死亡,沒想到現在案情大翻案,原來沈姓婦人是被下毒毒死的,這讓當初替她遺體做相驗的衛生所主任孫復中相當驚訝,連忙解釋遺體相驗分為行政相驗和司法相驗兩種。

孫復中指出,行政相驗就是病死或自然老死,遺體沒有傷口或是異狀,加上家屬同意,就能由醫生或衛生所開立死亡證明。而司法相驗就是死者不是病死或者死因相當可疑,才會由檢察官和法醫解剖確定死因。由於沈姓婦人就是因為相驗時遺體沒有異狀,才會被認定是自然死亡。

事情經過了五年,媳婦文小娟向警方坦承,當時她是把殺蟲用的「萬靈粉」(納乃得)摻入補品中,讓婆婆飲用,沒想到一喝就死。但是,如果當時老婦人的真正死因就能被查出,她的兒子也不會差一點遭到媳婦的毒手。(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孫宗榮、高華襄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8/17/1lhwi.html

回應:併欄 2009-07-19 11:55:35 (IP:  ) T 2648_R 10 引 用
台灣獨立人士要怎麼面對嫁來台灣的中國新娘呢?

發表:好文張貼 2009-07-19 06:02:10 (IP:  ) T 2869 閱覽數:5 引 用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
0,4521,110514+112009071900258,00.html

《善待中國新娘就對了》

作者:李中志

日期:2009年7月19日

內容:

最近在電子媒體上,出現了一則陸委會為中國新娘爭取工作權的文宣短片,其中還穿插賴幸媛主委以福佬語發音的旁白。筆者粗略的觀察,陸委會用意希望在這議題上多少取得深綠群眾的支持。問題是,這樣的企圖能有多少效果?答案是悲觀的。

持平而論,該文宣短片與背後的政策意識,是民進黨執政八年該做而沒做的。如今平白讓政敵居功固然難堪,更糟的是綠營不但看不到問題的核心,其結果只是徒增一批批排外的政治狂熱者,而不是堅定而有信心的建國者。

果不其然,來自深綠陣營的批判與嘲諷不脛而馳,不外是質問政府為何只知為中國新娘爭取工作權,而不顧台灣失業民眾的工作權?中國新娘的真假難辨、國家認同錯亂、忠誠堪虞等云云,從社會問題到國安問題,不一而足。但面對這二十六萬中國新娘及其背後二十六萬個家庭,其影響遠超過百萬人,難道我們不應該用一個更健康的態度來看待問題嗎?即便以統獨為主軸,暫置普世的人權價值不談,我們是否也該將這議題放在新興國族建構的脈絡理來探討?筆者認為這個問題至少要由技術與道德兩個層次來討論:

第一個層次是:如何控管,該不該讓中國新娘來?這裡又可提問以下兩個子題: 一,如何確認中國新娘的婚姻關係是真實的?這是純粹的技術問題,不管是誰執政,我們都應該客觀與仔細地監督政府是否確實對申請移入的中國新娘做必要的認定。馬政府固然對中國一往情深,但扁政府就做得較好嗎?顯然沒有。

二,如何限制兩岸之間的通婚?基於個人信仰,筆者對於這問題沒有直接答案。對筆者而言,由政府來告訴人民能不能和誰結婚是不可思議的。或許我們可以問:政府對那些唯利是圖的中國新娘婚姻介紹所的規範在哪裡?顯然也沒有。反諷的是,九○年代外籍新娘是以越南新娘為主,而大量的中國新娘則是在民進黨執政後嫁到台灣的。如果這為數眾多的中國新娘的確引發了國家認同危機,那麼民進黨政府做了些什麼?那些高效率的婚姻介紹所並無政治傾向,也無統獨意識。較接近的事實是,他們只想從想討老婆的相對弱勢族群中攫取暴利,而利潤所及,可是不分藍綠,雨露均霑。這才是中國新娘直線上升的主因。

第二個層次是純道德的:如何對待已嫁入台灣的中國新娘?答案再明顯不過,既來之則安之。她們當然必須被我們如同敬重婚姻般地敬重。她們的地位其實反應了我們台灣人對婚姻的態度,豈能動輒對婚姻懷疑、控制、計算、物化、以買賣視之?這實非文明國家所為。以美國為例,移民一直是美國兩難的棘手問題,對工作簽證也一再緊縮,一些非技術類別的工作許可動輒得等待十年以上。但一旦是以婚姻關係進入美國,不管是否來自友善國家,立刻取得永久居留權,也不管是否排擠本地勞工,立刻享有工作權。在文明國度,對合法婚姻做罰性限制是不可思議的。

其實在綠營獨派之中也不乏清明之人。例如原本激進的左獨龍頭史明,曾對請益的後輩表示,娶中國新娘的人,多屬下階層社會的人,這是台灣社會結構的問題,不能只以統獨的問題來看待。史老先生是傳統左派,人類的最終解放永遠高於一切,良心上,可敬可佩。而在左派之外,我們更可以以自由主義的原則,置個人的自由意志為最高的價值,而中國新娘在相當清楚的自由意識下,選擇離開原鄉渡海來台,其實是證明她們對台灣有有別於中國的共同體想像。善待她們其實就是善待台灣這個想像的共同體。

面對馬政府偶然朝正向的努力,綠營固然不必歡呼叫好,但也不要在噓聲中忘了自己的道德價值。不管你是左派還是右派,為中國新娘在台灣準備個像樣的家吧。

(作者為美國伊利諾州州立大學教授)

回應:冷靜的人 2009-12-18 17:43:04 (IP:  ) T 2648_R 11 引 用
臺灣是個好地方么? 去過了很多次,真的沒那么好。 臺灣人為什么要不遺余力地污蔑大陸人呢? 這些連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怎么回事的臺灣人,真的不知怎么回事。

回應:A 2021-12-02 02:37:10 (IP:  ) T 2648_R 12 引 用
台獨腦殘綠畜不死光,台灣怎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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