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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自作聰明的白痴!!

發表:正反修羅 2016-10-07 13:44:06 閱覽數:4917 (IP:  ) T 5414_R 0 引 用
真想找一個國小學生,用小學算術戳破【北美商學院教授】的說法!
以下是【標準的以數學混淆視聽的白痴說詞】!!
用【全年工時+全年可領加班費】來比較【現行制度】與【一休一例】的制度,就知道以下說詞是【朝三暮四】【幕四朝三之差】~~~~下文號稱{{{縱使有7天國定假日被取消了,他們的勞動環境還是有實質的改善。}}} ~~~~不用阿牛,叫小學生算算看以全年計算【全年工時+全年可領加班費】來比較【現行制度】與【一休一例】的制度看{{{實質改善了多少??}}}你會發現換成加班費,全年多不了幾百塊錢,台灣人白癡還真多!!




2016年10月07日10:09
翁達瑞 /北美商學院教授

民進黨提出的「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草案,在國民黨的杯葛聲中,沒有經過審議就出了立法院的委員會。這是一個民進黨力推、國民黨杯葛、時代力量跳腳、勞團抗爭的法案。

問題是,大家到底在吵什麼呢?給我10分鐘,我就讓你看懂各方在「一例一休」背後的算計。

簡單講,「一例一休」就是勞工版的周休2日制。這個《勞基法》修正案的提出,是為了配合工時由雙周84小時降為單周40小時。年初國民黨政府也送了一個類似的備查案到立院,但被剛成為多數黨的民進黨退回。

既然如此,為何民進黨要重提一個他們曾經退回的法案?而國民黨為何又要杯葛一個他們過去支持的法案呢?在回答這兩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要搞清楚勞團到底在抗爭什麼。

話說當年台灣的法定工時是每周48小時,也就是勞工每天上班8小時,每周工作6天,但公教人員則是周六上半天班。在阿扁執政時,公教人員開始實施周休2日。為了維持國家的競爭力,公教人員的國定假日同步減少7天。

當時,民進黨立院黨團要求勞工的法定工時也下修到每周40小時。這是民進黨「獅子大開口」,佔立院多數的國民黨不可能答應。經過折衝的結果,法定工時下修為雙周84小時,而且勞工繼續保有公教人員被取消的7天國定假日。

雖然勞工的法定工時已下修到雙周84小時(即單周42小時),許多勞工如今還是每周上班6天,而且完全沒有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奇怪嗎?

這要歸功我們雇主的創意。台灣的企業經常被批評缺乏創新,但是在剝削勞工這方面,他們的鬼點子倒是特別多。

原來當初國民黨修法時,並沒有明文禁止資方調配工時。於是有些雇主就抓住這個漏洞,要求工人一樣每周上班6天,但是每天只工作7小時,完全符合《勞基法》雙周84工時的規定。實際上,工人們每天還是工作8小時(甚至更長),雇主只不過多付1小時的加班費罷了。

這個修法的缺失,是國民黨「笨」還是「壞」呢?根據過去的觀察,這個法案漏洞應是國民黨故意留給資方的一扇小門。

去年國民黨政府再把法定工時下修到每周40小時。年初送到立院備查的施行細則,同時取消保留給勞工的7天國定假,作為調降工時的配套。有趣的是,國民黨並沒有關閉原來留給資方的小門,雇主仍可繼續限縮單日工時,藉以延長勞工每周的上班天數。

甫成為立院多數的民進黨將國民黨的備查案退回,理由是勞工周休2日沒有落實。即使勞工的法定工時已由每周42小時降為40小時,修法後的法定假日還是每周1天。縱然勞工每周可多領2小時加班費,但原來的7天國定假日卻不見了。

在總統大選前的一場對談,勞團向蔡英文指出這個《勞基法》的漏洞。蔡英文也應允勞團,她當選後會落實勞工周休2日的政策。這場對談種下了日前勞團包抄蔡英文的主因。

蔡英文上任後,新政府很快就提出《勞基法》修正案。這個民進黨的版本,與年初被立院退回的國民黨版本大同小異。特別是兩者都取消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配合法定工時調降為每周40小時。

民進黨修正案的不同,主要是每周休息日的明訂。在民進黨的版本,勞工每周有2個休息日,關閉了原來國民黨開給資方的小門,也實現蔡英文對勞團「落實周休二日」的承諾。

但是民進黨的修正案卻留了一個尾巴,那就是「一例一休」。「一例」就是勞工每周有1天例假,雇主非放不可。「一休」就是勞工還有另1天休假,如果必要,雇主可要求加班。所以「一例一休」就是勞工版的彈性周休2日制。

這個彈性版的周休2日制,讓勞團感到被蔡英文出賣了。根據過去與資方交手的經驗,勞團非常清楚,一旦「一例一休」的模糊空間給予資方彈性,勞方就不會有真正的周休2日。更讓勞團抓狂的是,他們原有的7天國定假日,新政府也跟著取消了。

這就是勞團抗爭的主要理由!

接著我們要問,國民黨又在杯葛什麼呢?國民黨宣稱民進黨的版本只是換湯不換藥,與年初立院退回的國民黨版本大同小異。既然如此,國民黨不就應該支持嗎?

國民黨的抗爭的動機有三。首先,國民黨藉此宣洩民進黨在年初退回其備查案的舊恨。其次,國民黨藉機加碼勞工每周例假2天,目的是要讓新政府出醜。最後,在兩黨立委的肢體推擠中,國民黨搖身一變,成為捍衛勞方的正義使者,不用面對當年「為資方開小門」的難堪。

而勞團也好像真的被國民黨呼攏了,把抗爭矛頭一致指向蔡英文與民進黨立委,忘了追究剝奪他們周休2日的真正元兇,就是國民黨。

那民進黨力推這個修正案的真正理由何在呢?

明顯的,如果這個修正案繼續延宕,到年底前還有幾個「保留給勞工」的國定假日。國民黨可以繼續借題發揮,凸顯民進黨的執政無能。

此外,民進黨的修正案確實改善了勞動條件。只要雇主不再能操縱單日工時,蔡英文承諾的周休2日就可落實。即使雇主要求「一休」彈性加班,勞工也可獲得「整日」的加班費,而不是國民黨版裡的「零星小時」加班費。整體而言,勞工不是放假天數增多,就是加班費提高。縱使有7天國定假日被取消了,他們的勞動環境還是有實質的改善。

在抗爭的同時,勞團要公平看待民進黨政府的這個善意。何況「一例一休」可能只是蔡英文的一個折衷與過渡方案。在未來將近4年的執政,蔡英文隨時可提出新案,真正落實勞工周休2日制。在國、民兩黨之間,勞團千萬不要錯認朋友與敵人。


至於時代力量為什麼跳腳?理由有兩個:

第一,時代力量是個擁有5席立委的新興小黨,其戰力在於法案的審查,而非法案的表決。一個法案沒有經過審查就出了委員會,小黨就難以左右其內容。這樣的程序不正義,對用心問政的小黨立委也不公平。

第二,兩大黨的對抗讓時代力量兩面不是人。如果沒有隨著國民黨起哄,時代力量的立委會被抹綠,就是為民進黨護航。反之,如果時代力量的立委跟著國民黨起哄,那又會被抹藍,就是與國民黨沆瀣一氣修理民進黨。

以上就是「一例一休」背後的來龍去脈。你給我10分鐘了,所以我也讓你看懂大家在吵什麼!

回應:正反修羅 2016-10-07 14:24:08 (IP:  ) T 5414_R 1 引 用
關鍵在於他的說詞:::{{{即使雇主要求「一休」彈性加班,勞工也可獲得「整日」的加班費,而不是國民黨版裡的「零星小時」加班費。}}}
若以法定工時8小時,一周40小時計算:
新制:一年有52周,一休被叫去工作,每週工作6天,有52個【整日】8小時加班費。

舊制:每周工作6天,老闆故意定每天工作7小時,每個上班天有ㄧ小時加班費X6+2(註)=每周8小時加班費;跟【整日】8小時加班費沒差。但舊制還有7天X8小時=56國定假日必須付雙倍薪資!=112小時加班費

(註:老闆故意定每天工作7小時工作7X6=42,但民進黨,還沒執政就一直在推動法定工時為40小時42-40=2,多兩小時加班費)

在修改為法定工時每週40小時的狀況下,一休一粒反而少了112小時加班費。

假設民進黨要食言而肥,不把法定工時改成40小時,那麼一年有52周,在同樣的工時下新制比舊制多2小時X52=104小時加班費,但少了國定假日七天雙倍112小時加班費。反而短少10小時加班費,,,,,要算就算仔細一點,連小學生都能算得比你精!

回應:正反修羅 2016-10-07 19:53:12 (IP:  ) T 5414_R 2 引 用
David Tung
你其實算錯了。

你只記得把舊制國定假日的加班費乘以2,卻忘了把新制一休的加班費乘以1.58 (前2小時增加1/3,後6小時增加2/3)。所以新制加班費應為104X1.58=164.7小時加班費,比舊制多了52小時加班費。

但是即使這樣還是低估新制好處,舊制想佔便宜的雇主不會選在國定假日加班,他們會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7小時,每天加班1小時。所以每周工作6天,8小時,舊制加班費為6X52X4/3=416小時。而新制,每年同樣工作時數(7個周末不加班)加班費為8X(52-7)X19/12=570小時,比舊制多了154小時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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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就加入您所提供,原作者未提供的新訊息重算!
你提供了,原作者為提供的!!【新制一休的加班費乘以1.58 (前2小時增加1/3,後6小時增加2/3)。】
很好啊!就根據你這個新訊息重算!!
現在以每週法定工時40小時來計算,你不要跟我魯舊制是42小時,如果要以舊制法定工時42小時來算【背棄民進黨長期的主張】就免談了!!
****************************************
以每年同樣工作時數,一週上班6天,每天8小時(每週工作六天,星期天不上班)同樣在法定工作時數每週40小時下計算:
新制加班費:52X{2*(1+1/3)+6*(1+2/3)}=1976/3=658.66
舊制加班費,既然民進黨取消了7天國定假日,不管舊制老闆會不會挑國定假日加班,舊制加班費在帳面上就是該加上7X8X2=112小時,在家每週前五天每天加一小時,加班費(1+1/3),在法定工時40小時的條件下第六天加班3小加班費,前兩小時(1+1/3)X2第3小時(1+2/3)
在法定工時40小時的條件下,舊制該計算的加班費一年應該是52X{(1+1/3)X2+(1+2/3)+5}+112=1456/3+112=597.33
658.66-597.33=61.33小時的加班費,,

新制勞工每年多了61.33小時的加班費,如果以最低工資126元計算,一整年勞工增加7728元收入,勞工最少每個月增加收入644元,每天至少增加21元收入~~~~這就是沒扭曲,沒造假,真實的狀況,,,,勞工要不要買單~~~我沒興趣知道。我只是不習慣籠統的說改善了勞工的工作!一定非仔細精算不可!





回應:正反修羅 2016-10-07 20:50:29 (IP:  ) T 5414_R 3 引 用
原本我這個【高齡網民】對這個議題毫無興趣,因為一堆打工的小朋友(45歲以下在我眼裡都是小朋友) 在罵一休一例,我才被迫來看這篇號稱10分鐘看得懂的文章。用小學算術算:確實新制比舊制每年多了61.33小時的加班費(我懷疑打工的小朋友買不買單?)。。。。。好!提高數學層級,勞資雙方的Nash均衡點在哪裡?勞資雙方有沒有以Shapley Value解決爭議的可能性?那才是我的專業要問的!這個政府的決策模式跟國際認證的Bumbler馬英九比,看不出哪裡比較高明!!

回應:addy 2016-10-08 03:39:58 (IP:  ) T 5414_R 4 引 用
魔鬼在細節之中。
資方如果耍賴加班費,最多被重罰個二三萬台幣
每周40個小時,因為有變型工時,就可以變成每周上六天
每天6.5個小時。
對於資方來講加班費是可以當成沒有的,但是例假卻是完全跑不掉的,所以本次資方對於俢法非常的滿意。

重點根本不是一例一休,而是砍七天假。

回應:無聊 2016-12-06 18:32:02 (IP:  ) T 5414_R 5 引 用
雇主如果不想放假,你真的確定弱勢勞工敢跟雇主說要週休二日還是7天假還是特休?所以勞團再爭吵7天假,真的只是一場鬧劇,台灣之所以亂,重點就是政府執法完全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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